05.22 黔西南:出臺整治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幹部擔當作為系列重要論述,強化幹部激勵約束和管理監督,深入查找和整治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營造銳意改革、勇於創新、敢於擔當的良好氛圍,黔西南州近日出臺《關於整治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的實施方案》。

方案指出,整治不擔當不作為堅持問題導向,動真碰硬,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鮮明導向。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在深入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的具體情形和原因,區分不同情節,給予相應的問責處理;堅持分級負責,及時問責;堅持誰管理誰對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進行查處問責。

方案強調,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等黨內法規,重點整治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省代表團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州委決策部署,管黨治黨、脫貧攻堅等6大方面39個具體小項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方案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對照重點整治的不擔當不作為情形,特別是巡察、審計、督辦督查、信訪維穩等發現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自查自糾,重點查找和分析領導班子成員和內設機構負責人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要建立問題線索發現、溝通和反饋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在5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和初步問責建議轉同級組織人事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在收到相關文書後5 個工作日內按程序報批後予以分辦;有關單位收到轉辦函後,15 個工作日內報送核實情況報告。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提出幹部問責建議。被問責幹部所在地方(單位)黨委(黨組)要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出實效。被問責幹部本人要向問責決定機關寫出書面檢討,並在民主生活會或其他黨的會議上作出深刻檢討,同時制定具體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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