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鄉鎮財政所是參公單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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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政所的編制性質,各地不一,有行政的,也有事業的。我們這邊現在是行政的,財政所所長一般核定編制是行政編制(公務員),其他工作人員就不一定了,有公務員,有事業編,有合同工,也有臨聘人員。總體來看,鄉鎮財政所的混編現象比較普遍,不熟悉內情的人還真不一定搞得清楚。

鄉鎮財政所在業務上歸屬縣級財政部門管理,但行政和人事隸屬當地鄉鎮黨委和政府管理。由於掌握這鄉鎮財政預算編制和執行,鄉鎮財政所在鄉鎮是比較吃重的一個部門,雖然是一個股級單位,但其所長有的可高配副科,除了鄉鎮主官,一般鄉鎮幹部很難指揮財政所長,在鄉鎮也算是個人物。

事實上,在鄉鎮一級,要麼是行政要麼是事業,基本不存在參公單位。即便有參公身份的,也都是上級派駐鄉鎮的,其單位性質不一定是參公。從這個角度分析,鄉鎮財政所首先就可以排除參公性質,所以,你這個提問其實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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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鄉鎮財政所不是參公單位。

1、鄉鎮財政所機構編制都在縣財政局裡面,是財政局的派出機構。財政所使用的是全額事業編制,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但卻沒有參公。這主要與財政所的管理有關係,過去改制之前,財政所在鄉鎮的事業單位,目前有些地方沒改,依然是鄉鎮的內設機構,受鄉鎮政府、縣財政部門雙重管理。而在鄉鎮,參公的只有黨委、政府、人大等機關人員,事業人員一律未參公處理。縣財政將鄉鎮財政所的管轄權限收回之後,因參公單位審批是省公務員管理局的權限職責,各地財政所管理不一,無法統一,因而未能統一參公管理。


2、鄉鎮財政所如果是鄉鎮事業單位,也不能參公。鄉鎮事業單位承擔的都是社會公共事務,但都未參公處理,鄉鎮財政所也不例外。

3、行政編制只供公務員使用,如果財政所人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只能是混崗混編了,更不能作為參公的理由,正確的做法是將行政編制置換出來歸行政機關使用。不過,在地方政府部門中,一般來說財政部門都比較強勢,行政編制較多,可能別的行政機關編制不夠用,而在財政部門事業單位用行政編制的現象卻違規存在。人員編制理順之後,就不會發生這種現象了。


職言管語


鄉鎮財政所職能主要有:落實兌現各級惠農補助資金,對農民負擔和農村政策實施監管;圍繞鄉鎮財源建設搞好服務;農村財務管理指導、監督和審計,依法代理村級財務,財政項目資金管理和鄉鎮政府機關財務代理;鄉鎮公有資產管理利用及村級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財政預算編制、執行及管理。



很多地方的鄉鎮財政所編制也是屬於縣財政統一管理,人員歸縣財政局統一調配,所長、總會計師遊財政局任命,又要徵求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意見,屬於雙重管理部門。



歷史上,很多地方的財政所屬於事業編制,人員也是公務員身份,也有執法權,甚至有些地方還發放了制服;後來又改為行政單位,人員也改為行政編制,不過那時行政和事業區別不大,也沒有《公務員法》;再後來又改為事業編制,人員也全部轉為事業,那是也沒“老人老辦法”,因為行政和事業區別不大,大家也沒意見;所以現在各地一直延續事業單位的性質,財政所的人也是按照事業身份領取退休工資,不過據說有些地方實行了參公,這個筆者也沒有調研。

不過如果是縣級事業單位統一招考的肯定不是參公單位,參公單位招聘考試需要由省級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的省級公務員考試。


濯日漫談


鄉鎮財政所無論是人事還是經費方面,各地的管理方式都是不一樣的,筆者主要以自己身邊的鄉鎮財政所為例,來說一下鄉鎮財政所的概況。

第一,鄉鎮財政所屬於事業單位。在筆者所在地,鄉鎮財政所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屬於事業編制,但是它不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只屬於財政撥款全額事業單位,也屬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鄉鎮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管理鄉鎮政府的賬務、資金等方面業務。

第二,鄉鎮財政所人財分離。在筆者所在地,鄉鎮財政所的管理方式屬於人財分離的管理方式。鄉鎮財政所的人事關係由縣財政局決定,但是並不是所有人員都由縣財政局決定,只是鄉鎮財政所所長由財政局任命並服從調任,人事關係不由鄉鎮政府決定。但是鄉鎮財政所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都是由鄉鎮財政負責的,縣財政局是不負責的,其工資、福利的高低等,都是由鄉鎮財政按照政策執行的。

第三,鄉鎮財政所的發展方向。在筆者所在地,鄉鎮財政所可能今後會脫離鄉鎮政府的管理,成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就如同國稅分局(所)、地稅分局(所)、鄉鎮食藥監所等一樣,人財物都直接由縣財政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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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愛雨小公


很多地方的鄉鎮財政所屬於鄉鎮的編制序列,鄉鎮財政所單位與人員的主體管轄權在鄉鎮黨委、政府,同時接受縣財政局的雙重管理。

在一些已經實施系統垂直管理的地方,鄉鎮財政所則屬於縣財政局的下屬分支機構,單位與人員的主體管轄權在縣財政局,同時接受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雙重管理。

鄉鎮財政所在鄉鎮同級別的各類編制機構中有較強的獨立性,人員的定編、定崗管理相對嚴格,基本沒有混編混崗現象。

大多數鄉鎮財政所與鄉鎮黨委、政府在同一地址辦公,工作環境較好,工作內容相對單純,比較輕鬆,只負責財政預算內各項收付的運轉手續,簡單說財政所就是鄉鎮黨委、政府的財務室,只負責管錢,不負責掙錢和花錢,沒有支付能力方面的責任性的工作壓力。

鄉鎮財政所屬於事業編制,從嚴格意義上說,鄉鎮財政所屬於純粹性的工作崗位,就是上班---開工資---上班的單純循環,職業的發展空間較小。對於側重職業性質、工作環境、福利待遇、長期穩定性的人而言,這是一份很好的工作。

你所要報考的鄉鎮財政所究竟是屬於財政局編制序列,還是屬於鄉鎮編制序列,在報考簡章中應該有明確標註,就可以說明主體管轄權歸屬。準確的說,財政局編制序列要優於鄉鎮編制序列,因為財政局編制序列的人便於主管單位全縣範圍調整變動,而鄉鎮編制序列的人需要在全縣範圍內調整變動則有難度。


小勇VCR


鄉鎮財政所是參公單位嗎?我可以明確告訴你,不是。鄉鎮財政所在這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被劃為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財政。如果參公的話是不參加這次事業單位改革的。

鄉鎮財政所屬於鄉鎮七站八所四中心一員,受鄉鎮和財政局雙重領導,人權在財政局,事權和財權在鄉鎮,以鄉鎮領導為主。


那有些人要問,既然是事業單位,為什麼裡面有些幹部是公務員身份?這個怎麼講?其實在基層這種現象很普遍,公務員和事業編混用,如果財政所裡的幹部是公務員,那肯定編制在財政局,甚至有可能他的公務員身份是在其他單位過渡的。


雖然財政所不是參公單位,但是明擺著是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國家還是將其劃為一類事業單位,主要還是受行政編制數量限制影響,這類單位以後肯定還是有機會參公的。最後祝你好運!


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


我來回答一下吧,因為我就是鄉鎮財政所的,說一下我所在縣的情況!

一、編制情況

其實很多鄉鎮財政所在當地編制手冊上沒有單列給財政所的!不像其他站所如農機站,農技站,文化站,統計站,經管站,企業站等等都歸屬於幾大服務中心(如:工業服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它有單位機構代碼證書但不是獨立的,因為證書上有括號非獨立。總之,沒有單獨的編制是說財政所的。

二、人員情況

鄉鎮財政所人員比較複雜,有行政編制,有事業編制,有鄉鎮聘用人員。參公編制在整個鄉鎮機構都是沒有的,有也是人員屬於參公,鄉鎮單位沒有參公的!一般情況財政所長由分管財政的鄉鎮副職領導兼任,少數是由一般的股級公務員或其它事業編人員!財務崗位有總會計,一般會計員,當然鄉鎮政府會計大都兼任財政所會計或其它站所會計,因為很多站所是沒有單獨開立賬戶的統一由財政所代管資金專戶核算!所以,考進鄉鎮其他站所的事業編人員比如經管站,只要專業對口鄉鎮主要領導是可以安排在財政所工作的!總之,人員複雜,只要是財務與審計類專業對口都可。本人是公務員,編制在黨委黨政辦,因學的是會計專業, 同樣被扔在財政所。

三、後話

鄉鎮財務一旦接手很難脫離!其一,不像一些崗位任何專業的人都能很快上手,鄉鎮財政所人員是具備財務知識的,當然出納會簡單點!沒有懂專業知識的人基本不會安排在鄉鎮財政所!其二,財務因其崗位特殊性,掌握本單位財務狀況,一般鄉鎮主要領導不會輕易讓你調離!其三,當前全面從嚴治黨,監察體制改革,財務崗位風險大,一不注意就可能犯錯誤!

唯一的好處是因經常與主要領導接觸比起其他崗位會和領導走得更近更熟絡一些!


放蝸牛的小牧童


鄉鎮財政所是縣財政局派出機構。鄉鎮財政所有核定行政編人員和其它事業編和勞務派遣人員組成,人員任命應該隸屬縣財政局。

參公單位是按照法律法規省級編辦批覆,國務院備案的單位。

國務院組織機構分組成部門,直屬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等。一般省市縣對應上級機構。

到縣一級派出機構一般街道辦和政府派出機構是行政單位和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單位(參公單位)。

縣級財政局是行政單位,鄉鎮財政所是政府財政局派出機構,不具有獨立行政主體,隸屬縣財政局,人員是縣財政局派出的。如果行政編制是縣財政局人員,派到鄉鎮財政所鍛鍊的人員。如果招錄是地方人事招錄的就是事業編。因為鄉財政所不具有獨立行政主體。

我個人認為鄉鎮財政所是縣財政局派出機構。不具有獨立行政主體的機構。人員編制隸屬縣財政局。

今後機構改革可能理順機關內部複雜人事關係。核定行政編制法定化。鄉鎮一級組建政府服務中心,由政府統一統籌。鄉鎮一級下屬派出機構如何改革,可能權力下放,由街道辦、鎮一級服務中心承力大部分公共服務職能。具有行政編制公務員回機關,撤銷派出機構轉服務中心由縣政府統籌管理。


一朵浪花17


鄉鎮財政所一般來說屬於雙重管理,既受縣級財政局管理,也歸鄉鎮黨委政府管轄,但更多是歸由當地鄉鎮政府管轄,與其它站所如民政所、城建所、派出所、計生站等等統稱“七站八所”,通常情況下一般站所的人事任命和調動由當地鄉鎮黨委政府決定,但如派出所、國土所這類雙重管理下的更傾向於上級直屬單位任命。一般來說,鄉鎮政府工作人員為公務員、全額事業編制為主,部分存在臨時工和合同制人員,大多是歷史遺留問題,這兩類人員由鄉鎮政府與縣級單位協調解決工資待遇。站所中人員通常為事業編全額財政開支,但並不是參公管理。


未果子


鄉鎮財政所是鄉鎮人民政府重要的內設機構,就其機構自身性質來說,屬於政府行政機構,一般核定編制的人員為行政編制(公務員編制)。

由於目前鄉鎮編制普遍不多,基層工作較為繁雜,人員混崗使用現象普遍,所以目前在鄉鎮財政所工作的人員有可能是行政編制、有可能是事業編制,甚至有聘用人員的情況。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一般是區縣及以上的層級才會設置,在鄉鎮如果有參公管理事業人員一般是縣級參公單位派駐到鄉鎮工作的。鄉鎮一般不存在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構。鄉鎮財政所不是參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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