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重磅!免检、阅卷、答复、签发调查令等一大波律师福利来啦!


重磅!免检、阅卷、答复、签发调查令等一大波律师福利来啦!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通知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努力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高效便捷、智能集约、特色精准的诉讼服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要为律师进入法院参与诉讼提供绿色通道。通过建立律师信息库或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律师身份认证,经身份认证的律师,可通过扫描动态二维码、人脸识别等方式免安检快速进入法院。对随行的律师助理可同等对待。

二、各级人民法院要为律师提供自助立案、查询、阅卷、扫描、打印服务,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律师休息室、更衣室、专用停车位等,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三、律师通过互联网终端、诉讼服务大厅、12368 热线等渠道提出的诉讼服务需求,各级法院要及时规范处理答复。

四、律师通过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在线提交的立案诉讼材料,各级法院要及时签收登记,并依照规定及时审查,处理答复。

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和辩护权等诉讼权利。

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等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各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由其向协助调查人收集相关证据。

七、有律师参与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对于诉讼中的重大程序信息和送达当事人的诉讼文书,应当及时通知辩护、代理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将诉讼文书送达案件代理律师签收。诉讼代理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视为当事人的送达地址。

八、律师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等途径联系法官、留言、投诉、提出建议的,要及时办理和反馈。

九、畅通律师投诉渠道。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接收律师投诉,对投诉进行及时审查、流转、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律师对法院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行为的投诉,由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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