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石家莊市新增三處“不按規定交替通行”抓拍

我市新增三處“不按規定交替通行”區域,並設置“電子警察”抓拍設備抓拍“不按規定交替通行”交通違法行為。具體為:1、西二環與建國路北口北向南方向;2、南二環與匯寧街口;3、和平路高架橋平安大街上橋口西向東方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交替通行規則實際上是讓行原則的具體體現,確定交替通行規則的目的就在於防止隨意變道、爭道搶行、開鬥氣車等使交通無序而造成的交通擁堵甚至交通事故。實踐證明交替通行規則既有利於減少道路的人為擁擠,促進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序、安全與暢通,更有利於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按秩序通行的理念,從而構建一個和諧、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簡單來說,“交替通行:就是兩車道並一車道遇擁堵時,一旦你所在車道的前車併入了主道(不管前車是否違法),你都應該遵守“交替通行”的規則,禮讓另一條車道的車輛併入主道後在依次並道。

電子警察抓拍“不按規定交替通行”主要是依靠“視頻監控+車輛捕捉”技術,通過一定的算法,對抓拍區域內的兩條車道車輛固定“1、2,1、2”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規則被打破,出現“1、1”或“2、2”的情形,電子警察將馬上拍攝一段違法視頻,同時抓拍四張違法照片,作為處罰依據,經後臺人工審核後納入處罰平臺,處以罰款200元不記分的處罰。

石家莊市新增三處“不按規定交替通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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