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重拳出擊:臨潼法院快審快結首例破壞營商環境犯罪案件

6月14日下午,臨潼法院公開審理並宣判王某平、張某毅等六人尋釁滋事一案。該案系2018年臨潼區首例破壞營商環境犯罪案件,由該院黨組書記、院長王佑勳擔任審判長,區檢察院檢察長苑偉出庭支持公訴;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房安宏、人大法工委主任孫來軍一行現場旁聽觀摩、評議庭審活動。

項目施工遭阻擋 尋釁滋事被追責

2017年11月9日,被告人王某平在臨潼區秦漢大道"鉑悅山"項目工地,以墳地、徵地補償為藉口,糾集張某毅、朱某等六人,夥同黃某等四人(均另案處理)攜帶刀具進入工地。該十人向施工人員扔磚塊、石頭、扔禮花彈,並持刀具追砍施工人員阻擋對方施工,造成該工地施工人員衛某等三人受傷,兩臺裝載機不同程度損壞。經法醫學鑑定:其中兩人損傷構成輕微傷。

重拳出擊:臨潼法院快審快結首例破壞營商環境犯罪案件

王某平等六人於2017年11月10日被公安臨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經臨潼區檢察院批准逮捕。臨潼區檢察院以被告人王某平等六人無視法制、隨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情節惡劣,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向該院提起公訴。

法檢兩長高度重視 快速審理當庭宣判

該案系臨潼區今年以來首例破壞營商環境犯罪,臨潼法院高度重視審判工作,由王佑勳院長出庭擔任審判長,適用簡易程序快速審理該案並當庭宣判。區檢察院檢察長苑偉出庭支持公訴,法檢聯合嚴厲打擊破壞營商環境犯罪,共同維護良好的經濟發展秩序,為全區優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臨潼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平、張某毅等六人,隨意毆打他人,致二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尋釁滋事罪,區檢察院指控六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依法應均予刑罰處罰。經綜合認定六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態度、人身危險性、民事賠償等情節,當庭判決該六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並判處有期徒刑。

高質效審執工作 護航優化營商環境

今年以來,臨潼法院牢固樹立司法工作保障營商環境的工作思路,將規範司法行為優化營商法治環境作為該院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推動司法服務保障水平提升。該院將以本次快審快結首例破壞營商環境犯罪案件為契機,進一步掀起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的工作高潮,為臨潼區追趕超越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輿論氛圍。(馬榮)編輯 張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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