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周超)北京交管部門下午消息,今天早晨,奧迪撞行人後再撞三輪車事件,經初步調查,駕駛人吳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6月14日6時許,在朝陽區百子灣南一路,吳某(女,21歲,吉林省人)駕駛小型客車由東向西行駛時,將一橫過馬路行人撞出後,又與中心護欄及對向行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此事故造成被撞行人當場死亡,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經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吳某及其一乘車人、電動三輪車一乘車人3人受傷,兩車及護欄損壞。事故發生後,吳某已被警方控制,並抽取血液進行酒精檢測。經初步調查,吳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目前,此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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