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你見過搶劫完拉著被害人喝酒的嗎?西安倆小夥花樣作死被抓

喝酒的見過,搶劫的見過,那你見過搶劫完拉著被害人一塊喝酒的嗎?事實證明,這事還真有。兩人搶劫後,竟然想喝酒,隨後拉著受害人三人一起喝酒。近日,長安區檢察院對周某、熊某二人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3月的一天,周某閒來無事叫朋友熊某到自家喝酒,正在單位上班的熊某接到喝酒邀請後特意請假半天赴約。二人從下午兩點一直喝到了晚上八點,仍意猶未盡,又相約到村口飯店接著喝。

在酒精的作用下,周某提意出去“耍威風”,二人一拍即合。趁著夜色,周某拿出兩把小刀,遞給熊某一把。

二人攔截一輛出租車,當車行至長安區某學院附近時,周某見四周無人便讓司機停車,快速拉開車門大吼一聲“跑”,迅速消失在路邊的樹林裡。酒喝多了的熊某還沒回過神來,還傻傻的呆坐在車中,後來“乖乖”付了車費。出租車司機半天都沒看明白,這兩人到底演的是哪一齣……

一看“霸王車”沒坐成,周某心裡很是不滿。一邊埋怨,一邊繼續沿著小路前行。此時,一男一女又進入了周、熊二人的視野。一看“獵物”再次出現,周某趕緊上前故意碰撞以引起對方不滿,進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小刀威脅被害人“把錢拿出來!”

“我身上沒帶錢。”被害人回答道。“身上沒錢,手機裡有錢沒?”周某問道。“微信裡有300元。”被害人說。

“來來來,咱倆加個好友,把錢轉給我。”什麼?加好友?就這樣,周某和被害人互加為好友,成功搶劫了對方300元。

周某和熊某搶劫完後,又想喝酒,就問被害人喝酒不,被害人說喝,周某就讓熊某看著被害人自己去買酒。

周、熊二人與被劫男子三人席地而坐,推杯換盞。不是因為刀在脖子上架著,或許你還真以為是三哥們兒在野炊呢。不巧的是,正喝著,警察來了,周某和熊某二人雙雙落網。近日,長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將周、熊二人依法批准逮捕。

辦案檢察官介紹,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第18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示,夜晚出門儘量避免在人少、偏僻、光線昏暗的道路行走;如遇犯罪侵害儘量保持沉著冷靜,避免與犯罪分子發生直接衝突,同時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尋求逃脫時機;遭遇犯罪侵害應儘可能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報案。

向靜 本報記者謝斌

說法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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