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 追很久還追不上的人該不該放棄

追很久還追不上的人該不該放棄


判斷到底該放棄還是堅持的一個標準在於:在“追”的過程中,自己是否變得更好,精神狀態是否更積極,,整個人是否更有活力。而另一個標準在於:是否讓被追的人感覺良好。有個正在讀研的小朋友問我:追了很久還追不上的女生,到底要不要放棄?

先介紹一下他的情況:他在上英語課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其他學院的女孩子,對她一見鍾情。成功加了對方微信,和女孩聊天,女孩偶爾也會回覆一二,但每當約她出來吃飯、看電影、打羽毛球時,卻都遭到了拒絕。即便如此,他還是沒能忍住對女孩強烈的愛慕之情,不到一個月就表白了,結果被“十動然拒”。可他並未放棄,雖然送出的生日禮物被她收下了,但他的狂轟亂炸並未取得絲毫進展。男生想不通:“為什麼我這麼優秀,她卻不接受我?”

是的,這個男生的確蠻不錯,小帥哥一枚,177的身高也算中等偏上,愛騎車、羽毛球高手、身材好、家境也蠻不錯,以前的兩任女朋友都是倒追的他。可是今番卻為何被這個魔咒一般的小妮子狠心拒絕?

我其實想問他:就算我告訴你要放棄,你就真的會放棄嗎?

其實他心中早已有了答案,他只是需要一個“感動自己”的理由罷了,否則又怎會追了一年多呢?“感動自己”是什麼意思?就是給自己一個奔頭,給自己的付出一個說法、意義,讓這一切不要白費。簡單說,就是不甘心。就像有些大學新生,在軍訓結束後默默對自己說:“好有意義,好值得哦”。除了能花痴長官或減肥外,軍訓對學生來說真沒啥實在的意義。人的可憐之處就在這裡,明明做了一件毫無意義的事,卻要拼命從中擠出一些意義。

花很長時間追一個人也差不多如此。

後來我聽說這個女孩拒絕他的理由是“不成熟”,正符合我的猜測。因為所謂“成熟的人”是不會這麼“追”別人的。“成熟的人”知道愛情勉強不來,強扭的瓜不甜。

愛是電光火石的確信,與感動無關。

就像馬爾克斯在《睡美人航班》裡寫到:除了一見鍾情,“你不可能以別種方式陷入愛情。”

那麼他應該就此放棄嗎?毫無疑問,一般人或絕大多數人都會勸他放棄,因為他們正是“一般人”和“絕大多數人”,放棄是他們最在行的。

可惜愛情偏偏又是冒險者的遊戲,因為他們明白:追求女神(男神)才叫追,追到女神(男神)才叫爽。一般人或絕大多數人難以享受到此種“追”和“爽”的滋味。

放棄,表面上看來是為了止損,正如面對一個不斷下跌的股票,你得趕緊拋掉,否則陪得內褲都不剩,這是何苦呢?但實際上,放棄已經成為了許多人的習慣,成了他們拒絕從挫折中反思、吸收和提升的藉口。“大不了再換個人追咯”,“別在一棵樹上吊死”,說出這些話的人就真的懂愛情嗎?

可是,如果我勸他堅持下去繼續追,那我也會過意不去。因為這等於陷他於不義也不利的境地,我良心會不安。

因此,我會給他第三種答案:不要放棄,但也不要繼續“追”,而要停下來,反思自己、接受自己、提升自己,讓自己變成一個有魅力的、更成熟的男人,然後再去“吸引”女神。

請注意,我這裡把“追”換成了“吸引”。“追”是前邊有一個目標,你試圖靠近並得到它。而吸引則是把自己當成一塊磁鐵,無論你走到哪裡,你釋放電磁的那個對象都會被你吸過來。

追和吸引都需要主動,可問題是追給人以壓迫感,追求方常常會不顧被追求方的感受而做出許多自鳴得意、自以為感動但實際卻是令人乍舌的事件:比如送別人貴重的物品;在人家寢室樓下襬出一千朵玫瑰花或蠟燭桃心;當著許多人的面表白;或者弄出什麼事件或放出一些消息,把你喜歡她的事實弄得沸沸揚揚、滿城皆知……。

在這裡我要“代表”一切遭受類似襲擊的受害者發出聲明:追太久或太猛,都是不道德的!

不道德是因為,這樣的人不懂換位思考,不明白別人的真實意願和需求,用輿論綁架或道德綁架的方式來“要挾”對方跟你好,實在無禮、無知,也自私。

當然,有些人選擇默默地在一旁做一個安靜的守(da)護(bei)者(tai),不騷擾,不打擾,看你起高樓,看你樓塌了,再時不時關心問候一下,希望女神(男神)在心裡還為你保留一塊處女地。等她(他)受傷或失戀的時候會想起你,聯繫你,並最終回到你身邊!

這種“追”其實也是一種不道德。這是對自己的不道德,對父母的不道德,對資源配置的不道德,最終也是對你所追之人的不道德,因為你會讓對方愧疚和虧欠,其本質還是自私和道德綁架。因此,這種單相思或長期的追,其實是種心理病態,日復一日地陷入自己的執念裡,失去了正常的社交或愛的能力。

這樣長期地追還不如追不上。就算你在“八年抗戰”後追上了你的女(男)神,然而這份感情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它又怎麼會有和諧美滿的結局?

追很久還追不上的人該不該放棄

戀愛的發展有這樣一個遞進階段:吸引-舒適-曖昧-承諾。

吸引要靠:高價值、低需求、推拉術。

舒適要靠約會時的相處,而邀約要靠:集體邀約、間接邀約、直接邀約。

顯然這個男生在前兩個階段完全失敗,直接單方面進入承諾期,開始說“我很喜歡你”、“我想一生一世對你好”這樣的蠢話,實在令人遺憾。

事已至此,還有沒有挽回的可能呢?當然是有的,但必須立刻停止追求,換一種策略。這就涉及到另一個兩性心理學的概念叫“印象管理”,指通過社交技巧來影響別人對我們的印象。

顯然,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追求,雙方都在對方心中產生了比較深刻的印象。對於男方來說,他將對方理想化了,把她成了女神。這就印證了弗洛伊德說過的一句話:愛就是對對方的高估。而對於女方來說,男生給她的印象簡直糟透了。儘管他帥氣、優秀,但是太不成熟。

這時候,為了改變在她心中的印象,他就必須先消失幾個月,然後再以全新的形象出現在她面前,記住不只是出現在社交網路上,要必須出現在她的面前。也就是說,他必須換一種造型,換一種言談舉止的方式,換一種氣質,甚至交一個“新女友”(比如讓女性朋友偽裝成自己的女友或約會對象,製造對方的嫉妒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為了顛覆過去“不成熟”的形象,他就必須迅速成熟起來,去學習搭訕、溝通和勾搭的技巧(比如閱讀狗剩爹的情感文)。除了參考我前面寫下的心理建設,“偽裝”也是一種印象管理的技巧,因為朝向未來形象的偽裝,也是一種提升,裝久了自然會成真。

其中最重要的偽裝就是“不經意”:不經意的展示才是DHV,刻意地展示就是DLV;不經意地聯繫才叫勾搭,刻意且頻繁的聯繫就叫騷擾;不經意地邀約才有奇效,刻意地邀約破壞神秘感;不經意地表達情感才會擊中對方,刻意地表達情感就是在討好。

不經意,意味著把這一切都當成一場遊戲。It’s just a GAME,請抱著一顆高級玩家的心來享受過程。

當然,即使做了這一切,有些人還是有可能追不到女神,畢竟許多客觀因素我們難以或根本就無法改變,但我相信他們會在這個過程中獲得新的領域,遇到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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