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房產稅與個稅的進度如何?個稅案為何沒有提交人大?

房產稅與個稅的進度如何?個稅案為何沒有提交人大?

邵旭峰

最近幾天,與老百姓最直接相關的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消息沸沸揚揚,為此筆者寫了“為何暫時不要指望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降房價——2018,房產迴光返照,也唱響樂最後的輓歌!”一文,可直接百度搜索查看。

房產稅與個稅的進度如何?個稅案為何沒有提交人大?

筆者的核心觀點是:由於政府最倚重的稅源“買地建房收建築稅”以及“以出口為導向的經貿——以中低端加工和資源為主的出口拉動”都面臨很大問題,就房產而言,一方面房子實在太多另一方面大多數人錢包確實乾癟了;以出口為導向的經貿也遭遇改革開放以來最大寒流,所以政府需要另外夯實稅源,最主要就是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

關於房產稅,已經實現全國聯網,但關於如何查詢,則似乎還在激烈鬥爭之中。至於個人所得稅,最新的消息顯示,6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已經閉幕,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並未提請本次會議表決,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後或將再審。

房產稅與個稅的進度如何?個稅案為何沒有提交人大?

先來討論一下個稅法案為何沒有提請人大表決的原因,原因其實很簡單,無非個人所得的底數還沒摸清、或者摸清了但阻撓過大暫時沒法表決,可用“條件不成熟”來概括。

就眼下來說,最主要是房產稅,這不是說個人所得稅不重要——事實上,就長遠來講,個人所得稅更重要更長遠更具持續性也更基本。但是事情得一件一件做,畢其功於一役,有時候也會全面崩盤。

比如眼下要徵收房產稅,那麼很多房子就必然要轉手什麼的,把錢控的太死,轉手等就不好進行,就卡殼,另外,以房產為主的不動產全國聯網,已經引起波瀾,如果再把查看錢包、對其收稅的事情一起做,那眼下可能承受不起這個震盪、克服不了這個阻力。

就個稅徵收而言,有人說,眼下主要問題集中在到底多少起徵上,5000元或許還是有點低,其實更主要的問題是底數清楚後,到底以什麼額度遞進徵收的問題,越有錢的人交稅額度越大。那麼到底如何設定遞增層次?這都需要有錢人和權力階層討論進行,額度太大,會把人嚇跑或遇到極大阻力;小了,會直接影響政府稅收。

房產稅與個稅的進度如何?個稅案為何沒有提交人大?

其實,就所得不太過硬的有錢人來說,向政府打開錢包遠比收稅要緊得多。

幾點原因中的一兩點或者綜合,使得眼下個稅還提不到表決的檯面上。

就不動產稅而言,到底如何徵收,還在討論。就眼下來說,問題似乎聚焦到“怎麼查”的問題

,來自最高法和人民法院報的消息是:應該明確立法,禁止止“以人查房”。認為: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嚴格限定了查詢範圍和查詢申請人。只有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關國家機關有權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換言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支持“以人查房”,這是對公民個人隱私的尊重和保護。

應加快建立健全統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護法,通過建立個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補償和懲罰機制、設置監督機構等方式,為房產等個人信息上一道“保險閥”。再者,應對公民個人信息的採集、使用和保密等問題制定詳細規定。比如,在房產等信息採集的源頭方面,對採集主體設定門檻,規定必須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記程序等。同時,完善舉報機制,實行群防群治,強化懲戒措施,提高洩露個人信息的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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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產查詢而言,美國等基本可以以人查房,有的州只能以房查人。不動產信息基本是完全公開的,個人信息和其他信息則保密,只有執法機關和相關機構可以查詢。

房產稅與個稅的進度如何?個稅案為何沒有提交人大?

現在最高法建議禁止以人查房——只有自己和重要關係人和執法機構可以查詢,說白了,就是不動產只向自己和執法部門公開

,可見阻力之大,其實這也是多少年導致的,路得一步一步走、飯得一口一口吃,不然容易扯著蛋或者噎著。

即便如此,不得不說,這是一大進步。應該感謝不斷前進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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