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到了2020年,奧巴馬可以再次競選總統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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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不僅是第一位黑人總統也是史上精力最旺盛的總統,這位行事灑脫不羈、幽默大方的總統也是美國最親民的總統,他出身貧寒由此成為美國司法公正與美國夢不分貴賤的代表,要說他政績不好也是不合適的在其8年執政時間內有效保持了美國的霸權地位,沒有特朗普這種來回折騰的現象,因此他還是有可能再次擔任總統的。奧巴馬想要再次當選總統要克服兩方面的阻力,第一是美國憲法、第二是民眾心理和共和黨反對派

美國在二戰之後見識到羅斯福獨攬大權12年零39天的恐怖,而繼任者哈里-杜魯門這位從1945年擔任2屆到1953年的總統也有意效仿之,只是被產業糾紛和蘇聯間諜案損壞了名譽不得不放棄,國會也由此認為不能單靠不成文的規定限制總統任期,於是通了1947年提出的將總統任期不能超過8年2屆的憲法,還規定不旦一個美國公民不得超過2屆任期、就算是在他人擔任總統期間執行過總統職權2年的人一旦成為總統也就只能擔任一屆。

因此杜魯門之後的美國總統都是以連任2屆為最多,但是羅斯福的奇蹟不是沒有再現的沃土,《羅斯福傳》作者詹姆斯-伯恩斯,總結認為:“他抓住公眾輿論、善於選擇時機、關心政治細節、注意內部的派別之爭、個人的魅力和政治上的技巧,這是連任4屆的關鍵”。此外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也是促成其連任的重要外部原因。正是世界大戰使得美國共和黨與民主黨團結起來,這時候兩黨都從戰爭當中受益誰來主政並無分別,再這樣的團結時刻誰都不想更換總統而需要共同的穩定。可見還要奧巴馬做到羅斯福的政治才能再配合眼下的美國危機就有可能在此當選

奧巴馬連任期間美國雖然在全世界範圍走下坡路但卻是相對穩定的,而今特朗普不斷折騰搞的美國國家地位不斷下滑,美國正面臨一次不亞於世界大戰的危機,這個時候保住美國全球霸權、穩定北約團結才是兩個政黨擔心的問題,因此奧巴馬憑藉8年執政期間的和平穩定政績,極有可能成為兩個政黨共同需要的人。在烏克蘭問題、敘利亞問題、遠東問題不斷困擾美國的當務之急,兩個政黨很有可能效仿當初容忍羅斯福連任的先例,重新歡迎奧巴馬執政。

而最難克服的憲法問題也不是無路可走,參考普京在擔任一屆總理之後又一次連任兩屆總統的案例,奧巴馬也可以鑽法律的空子。憲法規定任何人不能超過連任兩屆的任期,並沒有明文規定已經歇了4年的奧巴馬不能再次競選總統,也就是說他完全可以向普京那樣以選民身份在此競選總統,依仗著今天推特網紅的巨大社會號召力他幾乎可以擊敗任何對手。當然了美國處在非常時期而奧巴馬執政的結果又偏向於穩定,使他有機會獲得共和黨與民主黨的認可才是最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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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

一、奧巴馬不可以參加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

在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之後,美國就形成了一項慣例,總統不得連任超過兩屆。從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到美國第31任總統胡佛,無人打破這項管理。但是到了美國第32任總統羅斯福時期,出現了例外。1940年,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關鍵時期,如果此時羅斯福卸任,換上新總統,對美國及世界反法西斯戰爭都非常不利。於是,在194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羅斯福史無前例的第三次成為美國總統。接下來,在1944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羅斯福再次成功連任,成為了美國曆史上唯一連任四屆的美國總統。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國會於1947年提出了《美國憲法》第22條修正案,並於1951年正式通過。第22條修正案規定了,無論何人,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何人,在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兩年以上,不得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一次以上。

2008年,奧巴馬贏得美國總統大選,並於2009年1月正式成為美國第44任總統;2012年的總統大選中,奧巴馬再次連任。奧巴馬已經兩次擔任美國總統,所以,根據《美國憲法》第22條修正案的規定,奧巴馬已經不能再次參選美國總統。

美國第32任總統羅斯福

二、即使奧巴馬能夠參選,也無法贏得2020年總統大選

回顧一下,奧巴馬擔任美國總統8年,對美國做出的貢獻十分有限。這裡面既有外因,也有奧巴馬本人的原因。首先,早在2010年,共和黨贏得了中期選舉,成為了國會參眾兩院的多數黨,處處掣肘奧巴馬。TPP、《巴黎氣候協定》等都沒有通過國會的批准,奧巴馬的醫改計劃也未完成;其次,奧巴馬身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非裔總統,其總統權力受到很大的制約,並不能在以白人為主美國令行禁止,其當選,更多是象徵意義。

反觀特朗普,儘管被冠以“不靠譜”的綽號,卻在當政短短1年半的時間裡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績。2018年第二季度,美國經濟增長率為4.1%,6月份的失業率低至3.8%。如果特朗普與奧巴馬對決2020年,顯然將美國國債從10萬億美元提升到19萬億美元的奧巴馬是難以戰勝將美國失業率降低到3.8%的特朗普!

特朗普與奧巴馬

歡迎大家討論,你認為奧巴馬和特朗普誰更優秀?


美國觀察室


奧巴馬即貝拉克·侯賽因·奧巴馬,出生於1961年,是一位美國民主黨籍政治家,第44任美國總統,也是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國人總統。


2008年11月通過選舉成為美國總統,並於 2017年1月20日,奧巴馬連任兩屆後,正式卸任美國總統。

那麼2020年奧巴馬可以再次競選總統嗎?


回答很簡單,2020年奧巴馬不可以再次競選總統了。

主要有兩個方面原因。

一、沒做出創造奇蹟的特殊貢獻。

據美國曆史記載,自1797年,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起,就開啟了美國總統不能夠連任兩屆的慣例。


這個慣例一直持續到美國第32任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這裡被打破。

原因是在194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期間,為了能夠儘快解決戰爭微機,出於對羅斯福的信任,一半以上的美國人將選票再次投給了羅斯福,使富蘭克林·羅斯福成為美國曆史上唯一的連任三屆的總統。



可以說是羅斯福領導美國人民走向勝利,創造和平的。


而奧巴馬在任期間雖然帶領美國走出金融危機,GDP及人均GDP逐年上漲;在任8年正好是美股史上最長的一次牛市之一;使失業率降至9年來最低點4.6%;


長期低利率環境下的外資流入數據增長;但是居民儲蓄財富增加幾乎為零,國債超過GDP100%。


據2016年10月份的《今日美國》報道:


“迄今為止,在美國三億人口中,一億有工作能力的成年人下崗,有一億人口屬於沒有儲蓄的人,另外一億人口的儲蓄率在一千美元以下。”

儘管奧巴馬人氣依然很高,但卻無法與富蘭克林·羅斯福所處的時期,所做的貢獻,所立的功勳相比。

二、美國憲法已對任期做出明確規定。

二戰結束後,美國國會迅速行動起來,二戰結束以後,美國國會於1947年提出了《美國憲法》第22條修正案,並於1951年,正式通過,明確規定了:

“無論何人,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何人,在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超過兩年,不得當選擔任總統職務超過一次。”

而且美國憲法還規定了,只做一屆4年(或未滿4年任期)的總統,卸任後可以繼續競選總統;而連任二屆的卸任總統,就沒有資格再競選、擔任美國總統。


而奧巴馬是於2008年和2012年的總統大選中,連續兩次贏得美國總統的職務,就是說他已於2009年-2017年連續擔任兩屆美國總統,所以,根據《美國憲法》第22條修正案的規定,奧巴馬已經不能再次參選美國總統了。


因此,沒有第三次競選美國總統的可能性!

事實上奧巴馬很有自知之明,也瞭解美國憲法規定,所以,他早已對卸任後生活做好了規劃,陪伴家人旅遊;舉辦商業演講;開始著書立說;


而且據有關報導稱,他還要與妻子一起進軍影視圈,並已於2018年5月21日,與美國著名的媒體平臺奈飛公司簽約,夫妻二人將為該公司製作影視作品。


目前生活得十分愜意和充實。

最後,祝美國前任奧巴馬卸任後的生活豐富多彩!


幸生


丘吉爾在1940年出任首相,1945年大選失敗下臺;1951年丘吉爾再次出任首相,至到1955年因健康原因辭職。

2006年,安倍晉三出任日本首相,2007年9月12日辭職;2012年安倍晉三再次出任首相,一直擔任至今。

所以在有些西方國家,是可以多次擔任首相或總理,沒有任期限制的,比如英國撒切爾夫人、布萊爾和德國科爾、默克爾都擔任10年的首相或總理,事實上,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原則上首相或總理可以幹一輩子幹到死。

而有些國家總統就只能擔任一屆,比如韓國總統只能幹一屆5年。

但美國總統卻只能擔任2屆,最多8年。在二戰之前,因為華盛頓只幹了2屆8年的總統,為了表示對華盛頓的尊重,後來的總統都自覺幹了2屆就不再參加競選,這成了大家都默認的潛規則。

但到了二戰時,羅斯福1933年出任總統,連任2屆到1941年,也就是幹了8年。但二戰時非常緊張,為了保持政策連續性,55%的選民繼續選舉羅斯福出任總統,到了1945年,又要進行大選,羅斯福又獲勝,開始了第四任總統任期,只不過剛上任沒多久就去世了。

後來,為了防止再出現羅斯福這樣的情況,美國議會立法,規定美國總統最多隻能幹2屆,也就是8年,所以如果老布什是可以再參加美國總統選舉的,因為老布什幹了1屆,競選連任的時候被克林頓打敗了。但奧巴馬已經幹了2屆8年,就不能再參加總統選舉了。


劉權林


基本沒有可能。

美國總統在最開始並沒有任期限制,也就是說,想幹幾屆都可以。在華盛頓當政時期,甚至都有讓他當國王的呼聲。但是華盛頓本人高風亮節,曾經有位朋友寫信請他登基,他甚至與那人絕交。

當華盛頓第二任期結束的時候,他決意不再接受第三任任期,1797年3月4日,華盛頓向約翰·亞當斯和平移交權力,開啟了美國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屆的先例。




之後的歲月裡,美國總統一直遵循著連任不超過兩屆的傳統,但這一直是條不成文的規矩,並沒有法律規定。

終於,有人打破了這種傳統,那便是一口氣連任四屆的羅斯福總統。他先是在大蕭條時期臨危受命,實施新政,挽救了美國經濟。之後,在二戰爆發的背景下,美國的保守勢力希望維持政策的延續性,對羅斯福給予了支持,羅斯福一口氣連任四屆,最終死在了任上。

但隨著二戰的結束,有感於傳統的被打破,美國在1947年提出並在1951就通過了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明確規定:“無論任何人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任何人在其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履行總統職務超過兩年以上,不得擔任總統超過一次。但本條款不適合國會提出本條款正在擔任總統職務的任何人。”

依照此修正案,奧巴馬已經絕無可能連任。


但是世事無絕對,之所以有奧巴馬再度出任總統的呼聲,本身就說明了美國現在人才匱乏。其實特朗普與希拉里pk的時候這個情況已經很明顯了。加之特朗普堪稱特沒譜,美國的精英階層對其十分不滿。這種情況下,美國再度修法創造條件允許奧巴馬連任也不是不可能。畢竟,號稱自由燈塔的美國現在幾乎成為了保守的代名詞,這年頭,沒什麼是不可能的。


攸揚拾羽



永遠是學者


不可能的,即使美國部分百姓再希望有一個正常的總統,找一個不退出國際人權組織的總統,但是奧巴馬絕對不可能的了。

首先奧巴馬已經連任了美國兩人總統,那有沒有人突破兩任呢?的確有,唯一突破兩任的總統是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他不僅突破了兩屆,而且獲選了四任美國總統,直到1945年離世才結束了他的總統人生。

羅斯福能連任四屆絕對不是浪得虛名,在1930年經濟大蕭條時期,推行新政讓美國經濟得以復甦,在二戰時期主對日作戰,為反法西斯作戰貢獻了不可估量貢獻,在二戰末期推行雅爾塔談判和構建聯合國體系,奠定了美國成為現在世界霸主的框架。


正是因為羅斯福的成就,才讓他連續擔任了四任總統,如果把奧巴馬的政績和他的放一塊,就顯得小巫見大巫了。另外美國現在的制度也不會允許奧巴馬連任,在1951年頒佈的的憲法第22條修正案中規定:“任何人不得任總統之職兩屆以上。”,所以說奧巴馬是沒戲了。

這種規定在美國建國時並不存在,由於1796年華盛頓任期兩屆之後主動放權,以後總統也都效仿華盛頓只連任兩屆。但是這種平衡卻被羅斯福打破,由於害怕一人當政太久容易造成權力過於集中和不穩定,因此在1951年明文規定總統不可連任。


奧巴馬雖然不可能再次連任,但是奧巴馬身為前總統和推特網紅,他在美國的影響力依然巨大。前五天左右就有外媒報道奧巴馬接見多位有意競選總統的民主黨人士,奧巴馬給他們提出了一定的意見,也是在尋找下一個任期總統競選人的合適人選。


虎賁軍huben


肯定不能了,因為奧巴馬已經連任了兩屆,八年的總統了,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個規定,該修正案生效以後,奧巴馬這樣已經連任兩屆,八年的總統,是不能再次競選總統了——不論中間隔了多少年,幾屆任期都不可以了。


奧巴馬


事實上,1787年憲法本身並沒有限制美國總統任職屆數限制,其主要原因就是制憲者們希望華盛頓能夠一直擔任總統,但華盛頓在其第二個任期即將屆滿的時候,發表了著名的《告別演說》,宣佈不再謀求第三個任期,並在第二屆任期屆滿後回到老家弗農山莊務農養老去了。而第三任總統傑斐遜在其第二屆任期即將屆滿的時候,同樣也宣佈自己將遵循華盛頓所開創的先例,不謀求第三屆任期,而傑斐遜之後的一直到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的歷任美國總統,都遵循華盛頓開創,傑斐遜給與確認的這個慣例,最多隻擔任兩屆總統,而不謀求第三個任期。這樣,到美國南北戰爭時,不謀求第三個任期已經成為美國政治中的一個重要的慣例。


華盛頓


當然,既然是慣例,並非法律,那就有人想要打破。南北戰爭後,內戰英雄格蘭特成為美國總統,在其第二屆任期即將屆滿時,有人鼓動他第三次競選連任,但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強調謀求超過兩屆總統任期

將是不明智、不愛國的,並會對我國的自由制度構成巨大危險。

這樣格蘭特總統就沒有謀求第三次連任。但1880年,時隔四年以後,格蘭特又想謀求不連任的第三屆任期,不過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上未獲得提名。而西奧多·羅斯福也在1912年謀求非連續的第三個任期,併為此組織了第三黨進步黨參加總統大選,但同樣也沒有成功。


格蘭特總統


這種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慣例,直到直到富蘭克林·D·羅斯福才被打破,羅斯福在1941年第三次連任、1945年第四次連任,並且在連任後不久病死在任上,這引起了美國政壇的震動和關注。因此美國國會在1947年通過了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而1951年,該修正案獲得了36個州的批准生效。根據這一修正案,從該修正案生效的1951年開始,任何人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屆。而如果總統在任期不到一半就被免職、辭職或者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視事,則副總統繼任總統到任期結束後只能再連任一次。相反,如果副總統繼任總統不到一個任期的一半,就可以再連任兩次。這樣,一個人擔任總統的最長期限就不超過十年。


富蘭克林·D·羅斯福


而我們現在所談論的主角,奧巴馬,作為總統已經擔任了兩個完整的任期,因此根據1951年通過的美國1787年憲法修正案個規定,奧巴馬已經不可能再次競選總統了。更不要說,奧巴馬本人也根本沒有那個意願擔任總統職位。所以,別說到了2020年,就算2024,2028,甚至2032年,……奧巴馬也沒有任何再次競選總統的可能性。

另外,像@毛開雲 所說的米歇爾想要參加總統競選,不知道這個消息是從哪裡獲取的?那個,回答這個問題,主要是對這個說法好奇,真的想知道是誰在什麼時候表達出這一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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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美國憲法規定,每個人不得兩次擔任美國總統。也就是說,一位總統最多幹兩次——兩屆8年。奧巴馬已經幹了兩屆8年,按照美國憲法規定不可能再幹了,也就不會再次競選2020年美國總統了。關於這個問題,其他朋友回答很多了,我就不再贅述了。


我在此想說兩個與奧巴馬有關的問題:第一,奧巴馬本身無意參選2020年總統;第二,奧巴馬的夫人米歇爾有可能競選2020年美國總統。


即使美國憲法允許奧巴馬參選,奧巴馬也沒有參選2020年美國總統的想法。目前,奧巴馬到處演講,主要是希望幫助民主黨議員在11月的美國中期選舉中獲勝,從而為2020年民主黨人重新成為總統創造條件。但作為奧巴馬個人,沒有流露出絲毫個人意向。


外界有一種說法,美國曆史上至今沒有女總統。自從2016年希拉里與特朗普競選總統後,美國人就希望美國出現一位女總統。而在此前媒體的報道中,很多可能成為第一位女總統的女性都有提及,包括奧巴馬的夫人米歇爾、特朗普的女兒伊萬卡、美國前國務卿希拉里、美國駐聯合國大使黑莉、美國脫口秀女王奧普拉等。在這些女性中,相對而言,米歇爾成為第一位女總統的可能性最大。


毛開雲


不可能了,根據美國現行的憲法第22修正案,有明確規定:“無論任何人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任何人在其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履行總統職務超過兩年以上,不得擔任總統超過一次。但本條款不適合國會提出本條款正在擔任總統職務的任何人。”

這句話讀起來有點繞口,簡單的來說總統任職不得超過兩次。美國有規定如果總統無法履行義務,由副總統履行總統職務。如果履行總統職務超過兩年,這就算一次了。但是在下一屆總統生效。

這個修正案是在1947年提出了並在1951就通過的,奧巴馬肯定要遵守這個修正案了。其實最早的時候美國總統是沒有連任連遠限制的,不過美國第一屆總統華盛頓在連任兩屆後主動退出,為後來的總統所效仿。


1789年全票當選美國總統,作為首位總統,華盛頓就是總統的象徵。因為當時誰都不知道總統是什麼樣子的,世界上也沒有供參考的對象,世界上也從來沒有出現過總統。華盛頓如何做都是為後來的總統樹立模版。

華盛頓在1783年獨立戰爭戰爭結束後就把軍事指揮權交給了國會。他實際上已經無心於政治,他在就任總統前的1788年寫給朋友的信中提到:“接受總統職務就是我一生中作出的最大犧牲。”在他連任兩屆總統後就主動要求退出。所以為後世的總統作出了表率。


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因為戰爭正如火如荼的進行著,大選可能會影響到戰局,所以被推遲了。而在之後,美國就提出了憲法修正案,規定了總統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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