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出租人認為:疫情期間私人房產沒有義務減免租金,承租人不可以道德綁架,你怎麼看?

秋雨520


本人開有一家青旅,承租著好多房產,中國人講究情分,特別是在這個疫情期間,根本就沒有任何生意,年前本身就是淡季,沒有什麼收入,原指望過完年能大把收穫,突如其來的疫情,不知道要壓垮多少各行各業的經營者,因為疫情持續的時間比較長。

為了緩解眼前壓力,主動打電話給房東,說明當下所面臨的困境,要求適量減免和推遲,但幾個房東沒有一個網開一面的,都在講著無法減免的各種理由,作為承租者,其實從法律和道德方面也瞭解關於這方面的信息,按照租賃合同法律規定,在遇到因自然不可抗拒或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承租時,可以提前解約租賃關係,至於疫情期間減免房租,在法律上沒有這方面規定。

站在道德方面,應該相互略解,有好多房東和出租方主動給承租方減免租金,當然,這樣的房東和出租人值得尊敬和讚揚,但我們也不要去道德綁架,商品經濟年代,很多人還是比較傾向於眼前利益。

最後,跟一些房東解除了合約,並要求對方退回租房時押金,當然!法律上是支持這樣做的。


佳家惠


我的房子租給了外地兩個打工的女孩子,春節過後她們跟我聯繫,說減免一個月的房租,說心理話,現在確實是疫情期間,也不是人為的,老公和我商量,我馬上答應了。多一個月,少一個無所謂,看到那些為生活奔忙的人,確實感覺她們很辛苦!不是感覺自己多偉大,主要雙方都理解一下。


湯圓1937


我前一段時間快要交房租的時候,也和房東打電話聊了一下,原話是這樣的:房東,聽說疫情期間國家在號召各房東給住戶減免房租費,不知道我們這裡有沒有減免,然後房東說沒有減,他說他自己的住房現在也在按揭貸款還房貸,銀行也沒有給他減免,說他也有自己的難處。不過我們房東說資金緊張可以推遲交房租是可以的,所以不要道德綁架別人,國家是在號召和提倡,而不是在強制執行。


晴晴如夏


我是一位房東我想發表下我的意見,我的門面出租,當時籤合同是3年的,當時籤的時間就比附近其它房租費要優惠5千以上,也因為他是老租戶,以前就簽了一次三年期合同。我們的合同約定期間房租費不上漲,再加上比附近房租費低,可以說已經讓利給租戶不少了。馬上房租費到期要繳納了,現在出現疫情,我的想法是給他延期繳納租費。具體讓於不讓我認為還是要根據出租與承租人具體情況而定,共同協商。畢竟各自情況不一樣,家家有難唸的經,相互理解,互相幫助, 和氣生財,共同度過這次疫情。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蒼海一笑915


我的房客都還好,只有一位合租房的房客提出減租,我直接把銀行房貸扣款信息發給他看了。而且我說去年十月份換的地板和熱水器,準備今年漲一點租金的,結果疫情出現,我就不打算漲租金了,減租金實在不行,他也理解了。我的合租房租金一共4300元,銀行房貸4300元不到,我幾年都沒有漲租金了,因為房貸沒有漲。別人都是整租房在5、6千元。


尉遲文玩


我也是房東,不是欠款買房,對房客基本是三年不漲,把錢看淡些,多有多用少有少用,今年有一處出租房三年期滿,周邊都漲了,本想漲百分之十五,想想疫情大家不容易,心裡準備就不漲了,多個一萬二萬,我也發不了大財。


好之為是


具體情況,區隔應對。

第一,若是住宅租賃,私人房產出租人於疫情期間沒給承租人減免租金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若是寫字樓、門面房、商鋪、廠房之類的經營性私人房產租賃,承租人以疫情這一不可抗力因素與出租人友好協商儘可能獲得租金減免。

第三,按市場原則而非人道邏輯出發(如:延長租賃期限、溝通租金支付方式等),獲得租金優惠,於雙方皆大歡喜。


張國政先生


我本人是房東,我會主動減免租金的,同時我也是租房做生意的人,也希望租金得到減免,這叫人之常情。減免一定時間的房屋租金在漫漫人生長河中對你對他都沒有太大影響。作為一名中國人在大災大難面前,本就應該互相互助,共渡難關,心生憐憫,人間正道,何樂而不為呢!在這樣大的疫情面前始終把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我瞧不起!



九龍河尚


我也是租房的,房東也是人,投資那麼大價錢買房是為啥?有的還是貸款。不就是為了出租賺錢嗎?不需要道德綁架,你要是覺得疫情期間對你有損失,可以中斷租賃,不租就行了。反問一句,如果沒有疫情,你的生意賺錢了會不會給房東分紅?送兩瓶好酒可能都捨不得吧。如果房東願意主動減免房租,那是房東的恩賜、你的造化,更應該感恩戴德。同時自己摸著良心問問自己,租房做生意的時候有沒有給顧客讓利,還不是想多賺錢嗎?


寶寶的高樂愛


我也談點個人的想法:疫情期在法律層面為不可抗逆因素。對合同關係是受免責保護的,因此,合同雙方要解除合同關係在法律層面肯定是予以支持的。

就租賃合同關係而言:

1、做為商業房產的所有人(國有資產不做討論)和使用人,雙方都是受害方。

首先,出租方做為商業房產產權的執有人,他其實也是投資人,與租賃商業房產的使用人,其實質上是沒有太多區別的。

其次,從出租方的商業房產的取得來源上講,絕大多數的產權所有者肯定是出資購買的,哪怕他不用償還銀行貸款或按揭,他做為投資人第一考慮的是投資回報。

同樣,在疫情期間,做為商業房產的使用人來講,他不能正常經營使用而獲得收益,無疑會導致經營虧損,甚至破產。這對於雙方來講都是受害者。

最後,我建議雙方應該本著依法、互諒、互幫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來處理。

做為房產的執有人不應以還貸為由斷然拒絕協商,甚至單方面解除合同,這樣做其實質也損害了自己的利益。

商業房產的收益得益於好的營商環境,試想一下,房東都解除合同,那片商業絕對會"死掉"。就算你不解除合同,執意收取房租,你肯定也沒錯,但是商家如果放棄不做了,你的房產一樣會有“空檔期",最後,大家都是"輸家"。

做為房產的使用人也不應以政府的建議為由,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要求,甚至"道德綁架"房產的所有人。

做生意講究的是和氣生財,有事好商量,要求房東緩交或減交部分,只要是要求不太過份,有話好好說,我想人心都是肉長的,大家本著互諒互幫,就一定能共渡難關。

2、做為住宅房產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哪怕是疫情期間,我本人不完全認同雙方就一定是受害者。

首先,做為出租住宅房產的所有人,你的"多套"房可能是"閒置性"房產,也可能是"投資性"房產。你可能是“炒房"人,是投資人,也可能是"政策性"受益人。

其次,做為住宅的承租人,你是"剛需",不管有沒有疫情你都得居住,不管上班與否你都得住。但有一點我們也得分開來看,如果因為疫情導致你無法工作,而所就職的公司又減員或失業了,你確實也是受害者,你還可以申請政府救濟或救助。

最後,我想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雙方本著互諒互幫的原則,大家有事好商量,不管有沒有疫情,大家都有難處的時候,希望出租方能爭做"中國好房東",承租方能爭做"中國好租戶"。

這不是"道德綁架"。

我們提倡的是社會主義新風尚。

本人藉此"拋磚引玉",也談了點不成熟的看法,理解萬歲。同時真誠地感謝大家熱情參予,積極獻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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