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滴滴承諾按3倍標準對溫州遇害女孩進行人身補償,按這個標準遇害者家屬能獲得多少賠償?

武道


滴滴作為一種新的交通方式的出現,的確方便了大家出行,當大家開始把這種質疑的目光再次投向滴滴,平臺給出的回答是以三倍的標準進行人身賠償,但是賠償也不能挽回年輕的生命,對待三倍賠償這件事,相信所以人都不希望他賠,相比於其他交通方式,出了事故,賠償的又是多少呢?根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否買保險等,據瞭解滴滴為司機都買了保險,從一個方面講司機算是給滴滴打工,作為乘客,願意使用這種交通方式,就像去飯店吃飯一樣。平臺也可以推出一款滴滴險,專為乘客訂購,司機的某些違反常規的行為通過平臺確認,對乘客進行理賠。這幾次出事,平臺並沒有推卸責任,沒有店大欺客的行為,至於賠償,還是要和家屬溝通,根據相關法律確定賠款方式,給出一個讓人們滿意的答案,同事改正管理方式,讓這種血的教訓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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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週末被滴滴刷屏了。看到這個消息,真是令人氣憤。滴滴雖然不斷在道歉,但感覺很冷漠。和上次一樣,出事後不斷說要整改。結果那些整改的內容形同虛設。本是一場可以完全避免的事故,卻因為滴滴的繁鎖處理,耽誤吧救人的最佳時機。這點才是大家最痛恨的地方。

  • 我自己在幾年前有用過滴滴,對滴滴的印象還算是非常好。方便,快捷,省錢。但滴滴名氣大了之後,就不再象之前那樣了。有店大欺主的感覺。當時是下雨天,我想要從家裡到公司上班,無奈叫了滴滴,沒想到給了加了兩倍以上的價格。我打電話罵了客服,之後兩年再沒坐過滴滴。
  • 在前些天,我小女兒再度發燒住院,我要送東西給她。外面雨下得非常大,出租車離家有一段路程,行李又多。我無奈之下在兩年之後就叫了滴滴。沒想到居然要排隊,足足排了有四十分鐘。總算等到滴滴了,司機才告訴我,滴滴不行了。滴滴就想要你拼車,拼車就不用等。但拼車了也沒給司機更多的錢。司機做的更多的是無用功。這樣,離開的司機就更多,車就更少了。雖然這次下雨天沒有加天價,但等的時間太久了。從司機的口吻中我瞭解到,對滴滴的行為是很不滿意的。從中可以看出,滴滴的一些行為不僅令某些乘客不滿,也令某些司機很不滿。

  • 再看看時隔一個多月,滴滴順風車再度出事。我週末也表示非常憤慨。為什麼家屬朋友第一時間向滴滴求助,滴滴完全不理睬。一幅高高在上的感覺?為什麼辦案時需要協助也一再拖延時間?如果第一時間發現問題,並立即處理,我相信那個女孩子有可能會獲救。在她發出救命時,那個司機還對她索要錢。然後還回到有信號的地方轉賬。如果在這個時間獲得了滴滴的幫助,附近的人也會出手幫忙啊。
  • 現在人沒了,滴滴承諾按3倍標準對溫州遇害女孩進行人身補償,按這個標準遇害者家屬能獲得多少賠償?按照規定,賠償金額在300萬元左右。可是,人沒了,對家屬而言是巨大的打擊。我相信如果用這些錢來換取一個鮮活的生命,家屬一定會願意的。人都沒了,再多的錢也撫慰不了人心內心深處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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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很豐滿,只是現實很骨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很狹窄,只賠償因犯罪行為造成的實際物質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在故意殺人案件中,比如死者的車輛被損壞,那麼可以屬於賠償的範圍,死者將來通過努力才能獲得的什麼發明、獎勵、加班費等等,統統都不算。具體到此案,我們來一個個列舉:

1、死亡賠償金是不在賠償範圍內的,沒有。

2、喪葬費是有的,以當地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六個月總額計算。根據《2017年樂清市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統計公報》顯示,該市2017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9755元,那麼喪葬費就是其一半,約等於3萬元。


3、誤工費、交通費等,實際上很少,最多2萬元也就不得了。

4、被扶養人生活費,由於遇害女子趙某家庭條件好,且其尚未婚娶,並沒有符合條件的被扶養人,所以也沒有此方面的賠償。

5、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在賠償範圍之列。

綜上所述,兇手需要賠償的金額也就是5、6萬元。

如果滴滴按照3倍來賠償,也就是不到20萬元。所以滴滴的套路很深,這麼有錢的企業,肯定有一幫律師團在為其服務,所以滴滴的聲明非常有意思,它是按照刑事案件的賠償標準來進行補償的。外行看熱鬧,還以為滴滴真的這麼大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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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受害者表示哀悼,同時對滴滴的不作為表示譴責,但是我是來回答問題算賬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二十年。死者滿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賠償五年。


而根據浙江省2017年常駐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溫州市全體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為43185元,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為51866元,農村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為25154元,按正常如果是城鎮居民那麼她應獲賠51866*20=1037320元,如果是農村居民那麼她應獲賠25154*20=503080元。

按照滴滴承諾的三倍賠償,如果是城鎮居民那麼她應獲賠1037320*3=3111960元,如果是農村居民那麼她應獲賠503080*3=1509240元.

也就是說滴滴最多是賠償160萬或320萬給家屬,這多嗎?

今年1月24日,滴滴順風車公開披露數據,截至2017年末,滴滴順風車註冊車主3000萬人,註冊乘客1.6億人,日均訂單200萬單。

即便按照順風車最低8元計算,每天車費1600萬元,而滴滴要從順風車車費中收取10%作為服務費,也就是每天滴滴要收取至少160萬元的服務費,也就是說,賠償給家屬的,滴滴一天兩天就能賺回來。

所以我認為滴滴賠償的真不多,這要是在米國,不被罰個半年營收都都是個奇蹟。


鑫財經


這個賠償承諾看上去是滴滴積極承擔責任的一種表現,但總覺得有些冰冷。似乎出現了方向性偏差。將一個人生命的價值量化了,一條生命幾十萬或幾百萬,被一次性買斷。

先來看看溫州甌樂清遇害女孩家屬大概獲得多少賠償金。

類似這種案件,在法律上有兩種賠償方式:一種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另一種是,純民事賠償。

1、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包括的賠償內容有: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其他雜費(包括辦理喪葬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等)

根據當地平均月薪標準,大概可以得到賠償20萬元左右,按照滴滴的3倍承諾,也就60萬元左右的賠償。

2、假如是純民事賠償,包括的內容有: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卹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其他雜費。

按照當地各費用標準,各項賠償金額合計約為110萬元左右,按照滴滴3倍承諾,最終大概可以得到330萬元左右的賠償。

可以看出,兩種賠償最後得到的結果差距還是蠻大的。而滴滴方雖然承諾了3被賠償,但並未具體指定依據何種方式進行賠償。滴滴應該有專業的律師團隊,不可能不瞭解這些關鍵細節。

就目前滴滴的承諾而言,溫州遇害女孩家屬得到的賠償金額,可能是60萬元左右,也可能是330萬元左右,決定權在滴滴。

其實,無論得到滴滴的賠償多於少都不重要。滴滴需要做的不是確定給予受害者什麼樣的賠償,而應該把著重點放在對滴滴從業者的嚴格審核,降低事故率、提高乘客趁車安全上。

而且,通過溫州女孩遇害案,也暴露出了滴滴內部需要整改的諸多問題。比如:高效處理乘客投訴及求助;簡化工作流程;強化應急事件處理機制;涉及刑事案件與警方建立聯動機制等。

乘客需要的不是用自己的生命安危來換取多少賠償金,而是希望滴滴能儘量確保乘客的乘車安全,應該將整改側重點弄清楚。

大家覺得溫州受害者女孩家屬應該得到多少賠償金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司機不想殺人,什麼裝置都不用,司機想殺人,用什麼裝置都沒用。滴滴只是個平臺、那要是前段時間經常發生跑步🏃女遭姦殺、請問找誰去、難道找修路滴、送外賣的一個人下毒是不是全國送外賣的都是壞人、美團就是殺人兇手、麻煩大家透過現象看本質、骨子裡就是壞人始終早晚都會危害社會、鎖只鎖的了君子鎖不了小人、家教還是很重要、特別是這個社會過分的溺愛、讓很多人沒保護自己的能力也不知道社會責任感~為什麼殺人才是要思考的根本原因,僅僅是乘客漂亮,只為滿足色慾?幾百幾千塊錢,至於要殺人?社會矛盾大,底層人群生存壓力不知道多大?貧富差距懸殊,有的4天6000萬,有的一天累死累活掙百十塊,房價一萬多一平,我們是三線城市,普通打工的工資2500到8000,還完房貸,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贍養老人,撫養子女。大城市生活壓力更大,兩極分化嚴重,有錢人一頓飯吃幾十萬。普通人當然能省就省,打車當然越便宜越好。能花最少的錢完成要做的事,難道不對?底層人群生不起病,吃不起進口藥,買不起房,為了買房節省一點打順風車拼車怎麼了,我們又不是明星不是老闆,能4天6000萬。不出事還好,一旦發生什麼意外,腦子一熱,往往最容易做出報復社會的事。

根本原因不解決其他都是假的,裝置再好,也不過是找到屍體的時間更快一點而已。


Handy胡胖娃


滴滴承諾按3倍標準對溫州遇害女孩進行人身補償,按這個標準遇害者家屬能獲得多少賠償?我們先不說賠償的事宜,先來跟大家一起回顧一下整個事件的始末,然後我們在對滴滴承若的3倍賠償進行一個點評。

最近這個事件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看到這個事情我真的是心裡面很難受,難受之處在於對這個女孩的遭遇,感覺到十分的同情和惋惜,畢竟一個花樣少女,正值青春,本該有一個美好的未來,但是卻慘遭毒手;還有就是對於這個滴滴平臺的管理和監督和風險防範意識,我是感覺到無語,也許是這今年野蠻式增長,對於那些兼職或全職的司機,管理太鬆散,對司機的個人情況都不瞭解,就敢讓在滴滴平臺上面運營,以前是沒有任何條件,入住滴滴平臺很容易,這就是最大的漏洞。

試想一下,如果是一個犯罪分子,入駐了滴滴平臺,然後承載乘客,我們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啊,滴滴平臺本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監管不嚴格,入駐的時候,沒有對司機個人的身份進行驗證和核實情況。

整個事件的始末:

據浙江省樂清市公安局通報稱,8月24日17時35分,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接報後,樂清警方經過調查於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經初步偵查,該滴滴司機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目前,受害人屍體已找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案件發生後,引起輿論關注,對於網約車安全問題再次成為網友關注熱點。記者注意到,有媒體報道稱,案發前曾有其他女性乘坐過犯罪嫌疑人的車,遭遇危險。脫險後該女性乘客將此事投訴至滴滴平臺。

對此,滴滴出行在今日發表的《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中提到,收到投訴後客服承諾兩小時回覆但並未做到,也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並表示“無論什麼原因,我們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拒絕提供車牌號 滴滴是“殺人司機”幫兇?

同時針對遇害女孩的家屬質疑“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的問題,滴滴出行表示,由於平臺每天會接到大量他人詢問乘客或車主的個人信息的客服電話,無法短時間內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也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臺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所以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

據悉,《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任立坤律師認為,滴滴公司作為網約車平臺公司,是網絡服務提供者,拼車、順風車司機以及乘客,均屬於網絡用戶,而滴滴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取決於其是否明知或應知“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且“未採取必要措施”,即考量滴滴公司是否存在明顯的主觀過錯。

本次事件中,因為滴滴公司未對先前乘客的投訴進行高效處理,在已經知道“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事實正在發生,卻未能及時暫停或取消行兇者的順風車司機資格,才導致行兇者能夠繼續借此“司機”身份實施犯罪。任立坤律師認為,對於事件的結果,滴滴公司是難辭其咎的。

滴滴3年15起性侵,為什麼“惡公司”橫行?5000億估值值不值?看到這個標題,我是真心覺得滴滴平臺太不值當了,監管這麼鬆懈,這頻率太高了,所以這裡面的問題和漏洞大了。

接下來,我們來說一下這個滴滴承若的3倍賠償的問題:

北京8月25日電(記者 謝青)日前浙江樂清一名20歲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引起輿論關注。隨後滴滴出行發表道歉和聲明稱,將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並承諾,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賠償金的具體數額,應當根據《侵權責任法》《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計算出賠償基數,再根據該基數按三倍計算出最終補償金數額。

記者瞭解到,如滴滴公司踐行承諾,將至少要向死者家屬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家屬為此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特殊情況下,還需要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任立坤律師表示,雖然因存在地域差異,各項費用計算結果並不會完全一致,但無論何時,死亡賠償金也都是整個賠償金中數額比例最高的部分。根據本案被害人情況,死亡賠償金應當依據樂清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20倍進行計算。

根據2018年3月30日,樂清市人民政府發佈的《2017年樂清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全市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4504元,據此本案單純就死亡賠償金部分已逾109萬元,另外還不包含其他各項賠償費用。

對此,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立坤對未來網記者表示,根據本案被害人情況,死亡賠償金應當依據樂清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54504元的20倍進行計算。因此,本案單純就死亡賠償金部分已逾109萬元。如滴滴公司能夠按照其承諾的三倍進行補償,最終或逾300萬元,數額之巨大是顯而易見的。

但是話有說回來了,人都沒有了,300萬賠償,我都真心覺得少了,對於滴滴公司應該高額賠償才能平息我心頭的怒火,別不賠償1000-3000萬。3倍賠償真心覺得太少了,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應該10倍賠償,才能讓其重視。你們覺得呢?歡迎大家一起討論交流!

最近問答點贊好少啊,雖然行情不好,但還是希望多多幫忙點贊哦,謝謝!看完點贊,腰纏萬貫,感謝關注!


牛哥說投資


花樣年華,妙齡少女,人都沒了,再多錢又有何用。30倍都換不回,失去至親至愛的永久傷痛!

3個月前,一位21歲的空姐同樣因為通過滴滴平臺搭乘順風車,不幸被司機殺害。而滴滴已因此下線停運整改,如今才過去不到100天,順風車樂清時件又同樣發生了!

而整件事發生至今,滴滴公司一直處於口誅筆伐的風口之間:

  1. 客服應急踢皮球,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延誤出警,客服是外包

  2. 投訴處理無效(林姓女士在案發前一天下午曾坐過嫌疑人的車,投訴處理無反應)

  3. 順風車審查不完備,內審幾乎為0

  4. 不久前重新開啟了已下線的隱私功能,可以查看用戶性別、照片、評論

  5. 本來共享的初心,後來順風車從0~5%~10%高提傭,去年為滴滴賺錢8個億

  6. 被免職的滴滴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曾定義:“順風車是一個非常sexy的場景”。

今年5月11日,在空姐遇害案後,交通部便指出:一些網約車平臺公司在發展壯大之後,不是將必要的社會責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機和乘客利益。這很明顯是在說滴滴,可惜它一直不改。

回看滴滴公司兩件事從始至終的反應,獵人我想說,如果一些沒有社會責任心的壟斷企業還這樣“店大欺客”,那要他何用,果斷卸載!共同抵制,從你我做起。

今天我不要求粉絲點贊關注了,只希望大家能共同傳播正能量,抵制從你我開始!


股海獵人


按浙江省目前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來算;

2017年溫州人均可支配收入51866元,51866*20*3=3111960,也就是311萬。

說實話, 311萬對於一個估值5000億的企業來說,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1972年,福特汽車被追尾後油箱爆炸,導致一個孩子重度燒傷。家屬把公司告上法庭,福特卻表示已知道這輛車有安全隱患。

但是,如果一輛車出事的概率為a,銷量為b,事故賠償金額為c,三個數相乘都仍然遠低於召回這款車的成本,所以最後決定隱瞞。311萬,就算再乘以10,也不過是3111萬。

企業要壓縮成本,自然就會選擇把客服團隊外包出去,節省開支;賠償死者家屬的金額、安撫死者家屬的人力,低於要改動平臺司機監管體系所付出的人力物力,那麼企業自然就會選擇前者。


要承受砍掉業務的損失,企業損失太重,工程量也太大了賠款和利潤相比,其實也是小菜一碟。如果平臺願意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的話,每個消費者打車,可能也就是貴幾毛錢。


資本對於市場的衝擊是很大的,當人命可以用數據衡量時,即使事故率降低至0.000001%,落在個體上,仍然是每一個人都有可能遇到這種悲劇。


資本沒有是非觀,但做人要有價值觀。不要把重心放在賠償金額上,不是賠了錢,這事情就能瞭解的,今後應該如何規範監管,如何避免再三發生同類事件,才是重中之重。


王銳旭


花季女孩就在乘滴滴順風車時候,慘遭無良司機姦殺,讓人心痛。

在整個事件中,滴滴公司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甚至可以說起到了幫兇的作用,因為在之前一天,乘坐同一輛車的一位女士就差一點也著了這位惡魔的道,逃脫之後向滴滴公司投訴,但是滴滴公司沒有采取如何措施。

現在他們提出了三倍的賠償,我們來算一下到底有多少。

根據本案被害人情況,死亡賠償金應當依據樂清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20倍進行計算。

根據2018年3月30日,樂清市人民政府發佈的《2017年樂清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全市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4504元,據此本案單純就死亡賠償金部分已逾109萬元,另外還不包含其他各項賠償費用。

這樣算了算,三倍的金額應該在300萬左右,即使賠償到位,錢能買來一個花季少女的生命嗎?

如果滴滴僅僅想通過錢來解決問題,我們將看到的這樣的事情還會出現,因為不從制度來整頓,不從措施來落實,滴滴賺的黑心錢在補償給受害人的連毛毛雨都不到,難道還會去整改嗎?

從鄭州空姐遇害到溫州女孩遇害,我們看到了滴滴公司的誠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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