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如何認定農村低保、開展村民自治領域掃黑除惡……民政部發布最新權威信息

日前,民政部舉行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通報關於農村低保、村民自治領域掃黑除惡、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取締非法社會組織等大家關心的內容,一起接著往下看。

如何認定農村低保、開展村民自治領域掃黑除惡……民政部發布最新權威信息

全國平均農村低保標準已達4583元/人年

民政部指導各地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健全對象認定方法,確保農村低保標準動態高於國家扶貧標準。

通過拉網式排查、跨省交叉檢查、民政部專項督查等形式,全面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託養機構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833.9萬人,平均城市低保標準達到563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達到4583元/人年,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7.5%、13.3%;截至2018年6月底,全國共有特困人員484.3萬人,上半年共支出救助供養資金153.7億元,同比增長19.1%。

如何認定農村低保、開展村民自治領域掃黑除惡……民政部發布最新權威信息

開展村民自治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民政部明確提出:在全國民政系統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整治村民自治領域涉黑涉惡問題。

重點打擊農村基層治理中出現的這些問題:

涉黑涉惡人員操縱村民委員會選舉,爭當村民委員會成員或者扶持代理人;

涉黑涉惡人員插手村級公共事務,壟斷農村資源、侵佔集體資產;

涉黑涉惡人員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村民等方面。

我國部分農村地區由於制度不完善,賄選、選舉暴力、家庭宗族控制、黑惡勢力滲透等問題一直難以解決。有些涉黑涉惡人員靠錢開道、武力開道進入了村裡的領導班子中,變成“村霸”幹部。

國家部委已多次重申懲治村霸問題,此次民政部再度發聲,將掃黑除惡重心對準涉黑人員操縱村委會選舉,從源頭上遏制涉黑涉惡問題滋生蔓延。

民政部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從兩方面入手:

一方面要嚴把人選、資格審查、選舉程序“三個關口”,及時查處村民委員會選舉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防止涉黑涉惡人員或者其代理人進入村民委員會班子。

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村級事務的民主監督,發揮民主評議作用,規範村民委員會成員用錢用權行為,切實維護村集體和村民利益,防止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作惡”和“變黑”。

民政部希望各地方能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礎平臺優勢,把黨的群眾優勢轉化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優勢。有計劃地宣傳報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講清楚涉黑涉惡、賄選等問題的巨大危害和處理結果。並引導村民把掃黑除惡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規民約,幫助他們樹立正氣,勇於同不良風氣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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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

為充分發揮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制度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民政部對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政策從5個方面進行了完善、優化。

1、拓寬了農村低保對象救助範圍。

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這些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兜底保障。

2、完善了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

針對因殘疾、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適當扣減。

3、給予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定時間的“漸退期”。

按照中央“脫貧不脫政策”的相關要求,脫貧攻堅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可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範圍。

4、進一步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

在“應救盡救、應養盡養”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特困供養服務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逐步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集中託養服務”。

5、進一步加大臨時救助力度。

進一步細化明確臨時救助對象範圍和類別,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科學制定救助標準,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於重大生活困難,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根據具體情形分類分檔設定救助標準,適當提高救助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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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締、勸散非法社會組織1800餘個

2018年上半年,民政部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健全社會組織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連續公佈6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共300餘個。據最新統計,各地取締、勸散非法社會組織1800多個。

與此同時,民政部門加強規範社會組織名稱管理和登記管理,強化社會組織信用監管,嚴格年度檢查,出臺了《民政部直管社會組織重大事項報告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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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浮融媒中心

值班主任:劉炳華

值班總編:盧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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