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 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的幾點認識和思考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黨中央發佈的第一個關於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專門文件,是新時期做好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經驗總結、理論概括和制度創新,是深入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的重要體現,是深入推進人民政協履職制度建設的重大舉措,對更好發揮人民政協優勢作用、提升民主監督實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就學習貫徹好《意見》精神,按照俞正聲主席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上作出的部署要求,結合地方政協工作實踐,筆者談幾點認識和思考。

深刻理解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性質定位

深刻理解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性質定位,是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的基礎。《意見》指出,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是在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礎上,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協組織的各種活動中,依據政協章程,以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協商式監督。這是《意見》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作出的明確定義,蘊含了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性質定位。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的組織,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民主監督作為人民政協三大職能之一,其政治屬性與生俱來,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安排,直接關係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是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徵和共同思想政治基礎決定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堅持黨的領導是政治原則,維護黨的領導是政治規矩。

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主要是依託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平臺和載體,充分發揮各參加單位及政協委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在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通過協商會議、建議案、視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就有關問題提出批評性意見和建議來進行監督,不是講誰職務高、權力大就說了算,而是通過平等協商講民主、促團結、增共識。人民政協民主監督與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結合,構成了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從本質上看,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於一體,不是制衡性、對抗性的,而是建設性、合作性的,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

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職能,既有區分、各有側重,又有聯繫、互相支撐,是一個有機的統一體。民主監督寓監督於協商會議、建議案、視察、提案、專題調研、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動之中,並通過履行職能的各項活動發揮優勢和作用。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通過履行職能的方式和路徑,對黨政部門重視、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組織調查研究,積極主動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意見,從而達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增進團結、凝心聚力的目的。這樣的監督,既有助於促進黨和國家及其機關工作人員轉變作風,也有助於黨和國家大政方針、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還有助於堅持大團結大聯合、鞏固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

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

需要選準題選好題

選準、選好民主監督議題,是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的首要前提。政協民主監督的內容和對象非常廣泛,只有在監督前選準題、選好題,找到關鍵處,尋到突破口,才能順利打開民主監督的工作局面。

明確範圍來選題。這是選準題的內容要求。《意見》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作出了列舉式規定,具體包括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實施情況等八個方面。選擇監督議題應緊緊圍繞這八個方面來研究選擇,不應超越這個基本範圍和界限。

規範程序來選題。這是選準題的程序要求。《意見》對確定監督議題提出了明確要求,可歸納為“多方提、充分商、政協總、求意見、黨委定”等幾個關鍵環節,應嚴格依照規範程序來選題、定題。

圍繞中心來選題。這是選好題的基本要求。民主監督的重點是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堅持問題導向,致力於推動實際問題的解決。

選擇監督議題,一方面應緊緊圍繞黨委政府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另一方面應密切關注各界普遍關心、基層群眾關切的熱點和難點,才能更好地達到民主監督的預期目的。

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

需要多種形式並舉

採取多種監督形式並用,是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的優勢所在。《意見》對完善政協民主監督形式作出明確規定,對會議監督、視察監督、提案監督、專項監督、其他監督形式等五種基本監督形式進行規範並提出要求,鼓勵各級政協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民主監督的方式方法。

做好會議監督,發揮民主監督的主要平臺作用。會議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主要形式,是政協協商的重要場所,也是民主監督的主要平臺。應藉助召開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等,針對重大監督性議題,主動邀請黨委政府領導及部門負責人通報情況,聽取意見,參與討論,答覆交流,通過會議協商討論形式增強民主監督實效。

做好視察監督及提案監督,發揮民主監督的重要渠道作用。視察和提案是人民政協兩項重要的經常性工作,也是開展民主監督的重要渠道。應在視察的安排組織中增加監督性視察的比例,組織政協委員針對黨政工作中某個問題或某方面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視察活動,通過視察報告向黨委政府提出監督性意見與建議。應積極鼓勵政協委員撰寫監督性提案,採取提案委催辦、聯合辦案、面商辦案等形式,加大監督性提案的辦理力度;在年度重點提案篩選中,注重選取監督性提案,並由政協主席跟蹤督辦,以領導督辦監督性提案為抓手,不斷強化重點提案辦理落實。

做好專項監督和其他形式監督。積極以推薦特約監督員方式開展民主監督,推薦政協委員擔任黨政職能部門、服務單位及執法司法部門的特約監督員,將各界別、階層民眾意見和訴求與黨政部門工作連接起來,對聘任單位政務公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幹部作風等情況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和反饋存在問題。積極以反映社情民意方式開展民主監督,把分散的批評意見彙總為某個群體或某個方面的監督建議,充分反映群眾訴求。積極以參與民主評議方式開展民主監督,組織委員參與黨政部門開展的民主行風評議活動,將分散的監督活動整合為集中的監督活動,對評議單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同時,針對同一個監督議題,可探索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充分發揮政協民主監督優勢。

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

需要構建聯動機制

《意見》對健全協調落實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政協辦公廳(室)要積極發揮綜合協調職能,專委會要發揮對口聯繫職能。在這個基礎上,人民政協開展民主監督應著力在組織實施過程中探索構建多方聯動機制,協調發揮好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多方聯動,優勢互補,形成合力,為開展民主監督創造有利條件。

構建一個內部聯動機制。可在同級政協組織內部由機關各部門、專委會、黨派、團體、界別及委員、有關方面專家學者組成橫向聯動機制;也可探索由同級不同地區政協組織之間組成橫向聯動機制。在實際工作中,根據開展民主監督具體情況,組織安排參加政協組織的有關單位或委員參加,優化整合人才和智力資源,形成最佳搭配組合。

構建一個外部聯動機制。可探索建立與黨政監督部門的聯動機制,還可探索建立與人大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等單位部門的聯動機制,在外部聯動中充分發揮政協民主監督的獨特優勢和作用。同時,積極推進聯動機制的制度化建設。及時總結構建聯動機制的經驗做法,形成單項制度文件或作為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細則的一部分,不斷推進政協民主監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雲南省政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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