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收廢品也要交入場費?內江這個猖狂的惡勢力團伙成員獲刑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劉春華)收廢品也要交入場費,不交入場費不僅生意做不成,還要被追砍……近日,省法院公佈了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省法院判處的幾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髮生在內江市以邱全清為首的惡勢力團伙犯罪案。

去年2月,羅某某、宋某某合夥在內江市東興區金科公園王府小區15幢1樓1號經營廢品收購店。旁邊的2號,則是官某、官某某和袁某某三人合夥經營的廢品收購店。就是這兩個廢品收購店的生意,讓羅某某、宋某某、官某、官某某和袁某某等人,被人強迫交納入場費才能做。強迫他們交入場費的,是以邱全清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去年2月至4月期間,邱全清與陽滔(已判)合夥,在內江市東興區金科公園王府小區從事五金銷售和非機動車停車收費業務。邱全清在該小區還從事水泥河沙銷售業務,並聘請了孫斌、林澤彬、林維以及曾維勇(另處)為其工作。

2017年2月至4月期間,邱全清與陽滔以與重慶雙能建材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合同承包了小區內廢品收購業務為由,由陽滔多次組織人員,通過語言威脅、毀壞財物、強行阻攔等方式,羅某某、宋某某、官某、袁某某等人進入金科公園王府小區收購廢品,或者將已收購的廢品運出小區,並要求官某、羅某某交付入場費後才能進入小區收購廢品。官某、羅某某被迫與邱全清、陽滔達成協議,每月向邱全清、陽滔各繳納7000元入場費。官某、羅某某繳納了一個月入場費共計14000後,不願意再交入場費,於是受到陽滔等人的暴力阻攔。去年4月的一天,陽滔等人阻攔官某等人進入小區收購廢品,官某愛人被迫無奈跑到小區樓頂打算跳樓。

去年4月19日,邱全清夥同陽滔與羅某某等人協商四月份入場費,因羅某某等人不願意再交入場費,雙方發生抓扯,陽滔被打傷。邱全清提議並安排人員報復羅某某。同月22日,在邱全清安排下,曾維勇、孫斌、林維、林澤彬四人攜帶4把西瓜刀,在小區門外追砍羅某某,致其右手砍傷經鑑定為七級傷殘。

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邱全清、陽滔等人的行為已觸犯刑律,其中邱全清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數罪併罰;孫斌、林維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經過依法審判,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邱全清犯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孫斌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林維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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