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警惕邪教的“變臉術”

警惕邪教的“變臉術”

“法輪功”邪教變種“共和同盟”的宣傳資料(網絡截圖)

據近日中國反邪教網《“法輪功”邪教變種“虛一靈母”骨幹在淮南獲刑》一文披露,原“法輪功”邪教組織成員徐沂,非法成立“法輪功”邪教變種“共和同盟”,由其本人擔任教主,自封“祖尊虛一靈母” 、“祖尊沂母”等稱號,散佈迷信邪說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 2017年10月12日,兩名原“法輪功”邪教組織成員徐國芳、邊家富,因傳播這一“法輪功”邪教變種組織,聚眾淫亂,被當地人民法院分別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年和各處罰金二萬元。這一案例提醒人們,對邪教這種“變臉術”必須引起警惕。

眾所周知,“變臉術”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 和一切邪教組織慣用的伎倆。李洪志炮製“法輪功”之初,就一忽兒以“佛”自居,自封為“宇宙主佛”和“釋迦牟尼在世”;一忽兒又稱自己"由道號真道子的師父傳授大道” 等等;並一再打出“不參與政治、不反對政府”的招牌,並多次強調,“法輪功”只是強身健體,以修煉心性為本等等。但其卻大肆組織,宣揚迷信邪說,矇騙他人,致人死亡,並未經依法申請和許可,組織、策劃集會、示威,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等活動。從1998年4月到1999年4月25日,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在全國各地組織的對黨政機關和新聞單位 的圍攻事件就達17起之多,僅截至1999年7月28日全國30個省(區、市)的不完全統計,因練“法輪功”致死的就達743人。因此“法輪功” 組織被中國政府依法取締,其頭目李洪志被通緝,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對於邪教,各國政府均極力進行打擊和限制,邪教組織均不斷的掩飾、偽裝自己,以贏得苟延殘喘的生存空間。“法輪功”被中國政府依法取締後,國內一些“法輪功” 信徒便施出各種“變臉術” ,以逃避打擊和繼續為害社會。除“共和同盟” 外,“法淪功”組織曾先後出現了諸如“法淪聖王”、“無生老母”等多個“變種”組織。其中“共和同盟”組織及其骨幹,不僅將教主徐沂的所謂“聖旨”等信息,通過QQ、微信等互聯網方式傳播給其他信徒,打印成《圓融和諧永恆》《沂母講法》等資料進行宣傳;還鼓動信徒交納所謂的“供奉”7萬餘元。並鼓吹“陰陽結合”,“能量貫通” 等邪說,公然組織 “男女雙修”淫亂活動。其邪惡行徑與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如出一轍。

逃到國外的李洪志及其“法輪功” 也在不斷的“變臉” :其公然撕去“不政治” 的假面具,甘當西方反華勢力眷養的政治工具。李洪志不僅親自出馬,不時拋出反華反共,抹黑中國的所謂“經文”;還策劃法輪功媒體拋出《九評共產黨》、《解體黨文化》等,發出反華反共的狂妄叫囂:又與“民運”、“臺獨”、“藏獨”等敵對勢力結成“反共統一戰線” ,從事到日內瓦國際人權大會,為美國反華提案鼓譟、阻撓北京奧運會、誣告濫訴中國領導人,破壞中國外交等罪惡活動;並策劃“三退” ,炮製自焚偽案、活摘器官等謠言……其還公然與公認的傳統宗教為敵,胡謅什麼“宗教是人承認的,是人搞出來的,神卻不承認宗教,……整個宗教都這樣做了,你說它的教是正的嗎?”(《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 “現在宗教已經不能度人了。”(《歐洲法會講法》)“宗教在當人類道德走向沒落的時候,在社會上起到的作用是什麼。它度不了人還敗壞著人的正信。”(《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其口喊“真善忍”,卻縱容其信徒無視當事國法律,四處搗亂滋事,乃至鼓動教唆信徒幹出殺人越貨等勾當。如譯音為“隆隆” 的華裔“法輪功” 信徒,不僅殺害了青年阿爾芬、尤斯茨,還將死者屍體剁碎,用鍋炒,用油炸,用爐烤; 其加拿大洋弟子瑞陶爾竟在光天化日下,闖入溫哥華市Bentall St. 2830號的Canadian Tire店,企圖搶奪店內槍械,並刺傷一名店員。逃走時又挾持一名82歲顧客為人質,還大喊著“法輪大法好” 以壯膽,與到場警員肉搏,將其中一名警員刺中數刀,傷及其頭部,最後被警員連開多槍擊斃。這樣的案例舉不勝舉。

其實,“變臉術” 是一切邪教的共同特點。與李洪志及其“法輪功” 一樣,“全能神”邪教組織就先後利用 “東方閃電教”、 “二次救主派”、“七靈派”、“七星派”、“真光派”、“真道派” 等名稱,日本“奧 姆 真 理 教也曾”變種為“阿萊夫” ,以掩人耳目,神化自我,蠱惑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其大喊“福音” 、“拯救” ,卻對不願入會者辱罵毆打、割耳剜眼、斷四肢,乃至幹下千夫所指的“招遠血案” 和製造震驚世界的沙林毒氣恐怖襲擊事件等。邪教又無一不為斂財: “全能神”規定,凡入教者須交納2000元會費作為對教會的“奉獻”,之後必須每年最少將年收入的10%“奉獻”給教會。趙維山還用 “那些盡本分太少或者沒有盡本分的人,都要受到應得的懲罰” 等恐嚇信徒,而且“奉獻糧” 、“奉獻款”、 乃至金銀首飾均來者不拒;邪教 “門徒會” 讓信徒“每天只吃二兩糧”, 有病也不讓看醫生,只能禱告治病,卻規定,每年要將糧食的20%繳給教主; “三班僕人派” 頭目則以“奉獻錢是交給神,在天上積攢的財富越多,上天堂後財富仍是自己的”為名行騙斂財,對“同工”以上成員更要求“奉獻”全部家產; “觀音法門”甚至開立銀行賬戶供信徒們“奉獻”,僅洛杉磯分部1993年入賬就達395518美元之巨;日本的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更是將自已的鬍鬚、洗澡水都明碼標價……斂財手段真是無奇不有,卻使無數信徒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綜合上述,玩弄“變臉術” 是古今中外各類邪教組織及頭目的一個老“套路”,但在推崇教主崇拜,盤剝信徒,反科學、反人類、反社會,謀財害命和危害社會上卻高度雷同,其教義與“母胎” 也一脈相承。只要我們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就不難認清其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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