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禮”。就是對來訪者態度要積極和藹、誠懇,以禮相待,做到熱心、耐心、細心、誠心,使來訪者感到組織上對他的關懷, 以利於信訪問題的處理解決。
二是“看”。就是察言觀色。仔細閱看來訪者帶來的材料,例如控告信、申訴信、證件、證明材料、實物等,同時留心觀察來訪者的表情、舉止,分析掌握來訪者的心理狀態。
三是“聽”。就是聽來訪者的陳述,瞭解來訪者反映的主要問題和要求。在聽的過程中做到耐心、認真,對問題有全面的瞭解。
四是“問”。就是和來訪者談話時,要主動提問,在問的過程中要抓住主要問題和實質性問題,搞清來訪者反映問題的來龍去脈和前因後果,把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結果、處理意見、個人要求等搞清楚,做到心中有數。
五是“思”。就是在“聽”和“問”的過程中,頭腦裡多想幾個為什麼,對來訪者提出的問題,經過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思索,有目的、有針對性的查問,辨別是非,達到去偽存真的目的。
六是“記”。就是將來訪人的姓名、性別、住址、單位職業、聯繫的電話號碼、反映問題的主要情節及要求記錄下來,力求詳細、準確,以便接談後按照紀檢監察信訪工作程序處理,並給來訪者以負責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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