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平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簡章

平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我公司為平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25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具有平原縣常住戶口,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城市管理工作,不怕吃苦,甘於奉獻,能適應城管一線的崗位要求;

(二)具有中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1987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徵,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色盲,雙眼矯正視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於1.70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米,體重不低於50公斤,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五)部隊復退軍人等有專業特長的人員可適當放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人員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2、曾受過刑事處罰、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8年 9月25日- 2018年9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平原啟航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平原縣東開發區第三中學斜對過)。

(三)報名辦法:採取現場報名方式,考生報名時如實填寫《平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報名登記表》並簽名摁手印。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複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張。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評三部分,分別按100分計算。

(一)筆試(100分)

1、筆試時間:2018年9月29日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每個崗位考試內容合為一套試卷。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筆試成績在公司及時公佈,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若進入面試範圍最後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併進入面試。最終確定的面試人員在公司及時公佈。

(二)面試(100分)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捨五入。

3、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後向面試人員當場公佈。

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三)體能測評(100分)

1、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包括:男子(1000米跑、1分鐘俯臥撐、引體向上)、女子(800米、1分鐘仰臥起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3、體能素質測評成績量化測評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若成績的最後一名有重分者,復退軍人優先錄取。

四、總成績公佈和考察體檢

(一)考生考試總成績100分,按筆試成績佔30%、面試成績佔40%、體能測評佔3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捨五入)。

(二)體能測評後,考生考試總成績在公司及時公佈。

(三)確定考察體檢人員。根據招聘計劃,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並公佈;如招聘崗位最後一名有若干重分者,採取按面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員。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五)體檢。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複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醫院級別不低於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並進行考察體檢。

五、公示

考察和體檢均合格且應聘資格等複核合格的,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平原啟航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發放《平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城管協管員派遣通知書》,聘用人員憑《派遣通知書》和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員月工資2320元,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七、考試組織與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由平原縣啟航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並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對招聘範圍條件、程序、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全部公開。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八、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要及時告知平原啟航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平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簡章

諮詢電話:0534-4670958

平原啟航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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