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我公司为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能适应城管一线的岗位要求;

(二)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部队复退军人等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人员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 9月25日- 2018年9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县东开发区第三中学斜对过)。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摁手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每个岗位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笔试成绩在公司及时公布,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公司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体能测评(100分)

1、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男子(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女子(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素质测评成绩量化测评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成绩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四、总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评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体能测评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公司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放《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员派遣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派遣通知书》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月工资2320元,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平原县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咨询电话:0534-4670958

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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