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泰康人壽青島分公司2018年金融知識普及月系列宣傳之保險業非法集資防範小課堂

魯網青島9月20日訊(記者 劉玉娜)2018年8月27日,“金融知識普及月 金融知識進萬家”暨“提升金融素養 爭做金融好網民”活動正式啟動。為提高島城市民的警惕意識,泰康人壽青島分公司特開展“2018年金融知識普及月”系列活動,本期專題將帶廣大消費者走進保險業非法集資防範小課堂。

隨著社會公眾保險意識的提升,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購買保險產品。但由於商業保險具有很強的專業性,一般社會公眾對保險機構業務經營缺乏瞭解,這也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近年來保險行業非法集資案件呈上升趨勢。保險業非法集資案件主要有主導型、參與型和被利用型三種類型。

(一)主導型案件的表現形式

1.虛構保險理財產品,或者在原有保險產品基礎上承諾額外利益,或者與客戶簽訂“代客理財協議”,吸收資金;

2.出具假保單,並在自購收據或公司作廢收據上加蓋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條騙取資金。

(二)參與型案件的表現形式

1.從業人員同時推介保險產品與非保險金融產品,混淆兩種產品性質;

2.承諾非保險金融產品以公司信譽為擔保,保本且收益率較高;

3.誘導客戶退保或者進行保單質押,獲取現金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

4.參與其他非法機構高收益、高回報的非法集資行為。

(三)被利用型案件的表現形式

1.假借公司產品或公司名義開展虛假宣傳、將投保的險種偷換概念或誇大保險責任,宣稱公司為其產品提供擔保,企圖利用保險為其非法集資行為“增信”;

2.不法機構謊稱與公司合作,虛構保險理財產品對外售賣,進行非法集資;

3.偽造保險協議,對外謊稱公司為投資人提供信用履約保證保險,同時以高息為誘餌開展P2P業務;

4.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假借保險名義,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獲取高額投資收益為名吸引社會公眾投資,或者以“互助計劃”、眾籌等為幌子,藉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涉嫌誘導客戶參與非法集資。

大家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應提高防範意識,防範保險從業人員或非保險機構人員利用保險業務實施非法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對於高息高利誘惑要警惕,不向非保險公司名稱開立銀行賬戶繳納保費。

如遇到以上可疑情況,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務必通過保險公司全國服務熱線或銀保監會官網查詢保險機構地址前往確認。

為維護您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打擊非法集資等犯罪行為,如果您發現我公司從業人員涉嫌實施非法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的,或者其他個人或機構涉嫌假借我公司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的,請您第一時間進行舉報。

我公司舉報熱線為0532-83870105,舉報受理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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