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怎麼看待辦“升學宴”被罰的事件?

西甲皇馬愛巴薩


金榜題名時,自古以來人生四大喜事之一,自己花錢,大家一起熱鬧一下,何罪之有?

有人說辦酒就是為了斂財,我們這裡,一般朋友禮金100元,關係好一點的,禮金200元,當然自己的至親可能稍微多一點(自己的至親,就是沒有請客也會送禮的),而酒席加上菸酒之外,大概1500元左右,一桌十個人,斂財從何說起?

如果說辦酒,我覺得最應該辦的酒,就是升學宴,十幾年寒窗,今朝金榜題名,讓那些還沒有考試的學生為了榮譽而學習,即是對前十幾年學習的一個總結,又是對人生一個新起點的祝福。

我92年考取師範的時候,爸爸特意殺了一頭豬,宴請親朋好友,街坊鄰居,首席是我的中學小學老師。現在那些老師都是我的同事,沒有事的時候,我們還偶爾回憶那次宴請的事情,其實,升學宴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尊師重教的表現。

我們現在是法制社會,我用自己的錢,辦自己的事,你憑什麼來懲罰我?有人說為了防腐,但是現在誰會傻的在這個時候來腐敗?他們一年365天,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錢權交易。更何況,一介農民,誰又會來腐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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