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臨沂7個河流斷面考核超標 需要繳納205萬元補償金

近日,臨沂市環保局通報,按照《臨沂市水環境保護生態補償辦法》要求,9月份市環保局組織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全市36個重點河流考核斷面進行了監測。共有7個斷面超標,需要繳納205萬元生態補償金。

河東區李公河西支東小埠東干渠斷面氨氮超標2.7倍,總磷超標0.40倍,需繳納70萬元;臨沂經開區黃白排水溝黃莊閘斷面總磷超標1.2倍,需繳納50萬元;蘭陵縣汶河南橋斷面總磷超標0.28倍,需繳納14萬元;蘭陵縣白家溝官橋斷面總磷超標0.61倍,需繳納30萬元;蘭陵縣東泇河郯夏公路橋斷面總磷超標0.29倍,需繳納14萬元;莒南縣雞龍河於家湖壩斷面總磷超標0.34倍,需繳納17萬元;莒南縣洙溪河東高家莊斷面總磷超標0.20倍,需繳納10萬元。

據瞭解,臨沂市實施水質通報和水環境保護生態補償辦法,加強水環境生態補償金使用管理。對全市重點河流控制斷面水質達標、排名、生態補償情況定期通報,到事到人。

市控斷面補償金每月計算一次。每月10日前,市環保局對各斷面上月水質及其超標倍數、補償金情況進行計算,並通報各責任單位。相關責任單位以月為單位將市控斷面補償金及時上繳市財政局。

沂蒙晚報記者 付茜 實習生 馬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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