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的氣息這一概念實際上和藝術家個人的風格面貌、和一個人的氣質涵養在某種程度上是相似的,是有相通之處的。
書法的氣質涵養在某種程度上與藝術風格和人的經歷、閱歷有很大的關係。
書法的“氣”,在更多程度上表現為高級追求的,如“書卷氣”“文人氣”“金石氣”,次之的,則有“柔美之氣”“陽剛之氣”,最不可取的這是“匠氣”“匪氣”“俗氣”。
一、何謂氣
氣這一概念自古就有。古今中外對其理解不盡相同。
國外論述“氣”,多以古代賢哲從哲學層面進行論證。他們認為“氣”是構成世界本原的物質。這種物質無處不在,所有的東西都是由它構成。
但是中國古代的文人、藝術家、士大夫這從另外一個叫獨來理解“氣”。
尤其是關涉到藝術層面上,更是如此。
早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我國文學理論發展的初始時期,“氣”就被看作構成文學內在要素的重要組成部分而被古代的文學家所加以討論。
例如,三國曹丕曾經在他的《典文論文》中論述文學之氣,隨後劉勰在《文心雕龍》中也系統的將這一問題進行過展開討論,他們認為“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至”,“以氣質為體”。
但是考察他們在這裡講的“氣”,不是作為文學概念的構成要素而說的,而是一種更為接近藝術欣賞論的角度而言的。這裡的“氣”,更偏重於論述文學的“氣質、風格、面目”。
而這裡面氣質風格面目又與創作者所處的時代和大環境有很大的關係。
二、何謂息
息,許慎《說文解字》曾經說過,“息,喘也”。清代段玉裁對此進一步解釋論述為“喘,息之疾”。
也就是說 息是呼吸這一個動作的總體稱呼。而喘這是一種在動作和速度上都相對快速的呼吸過程。
因此,息可以總結為呼吸的動作。
這樣一來 如果我們把前面“息”的概念和“氣”的概念結合起來看,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氣息就是一定的“氣”在一定的媒介中“流動”。
當“氣”在人體中的時候,氣就是隨著人體呼吸流動的空氣。
當氣在藝術、文學中時候,就完全不同了。它是一定的創作者心中理想、涵養、風度和人生經歷的反應。當作品中出現不同的情緒狀態時候,氣也就隨著作品在流變,產生變化。
三、氣息在書法中的表現
氣息在書法中有多重表現形式。例如前面我們說過的,在更多程度上表現為高級追求的,如“書卷氣”“文人氣”“金石氣”,次之的,則有“柔美之氣”“陽剛之氣”,最不可取的這是“匠氣”“匪氣”“俗氣”。
四、高級追求
書卷氣、文人氣和金石氣,實際上都有一種學者、文人的氣質在其中起作用。
它表現的是藝術在文人這一身份的影響下,所起到的、特殊的運作形式。文化知識分子把他們所學到的知識運用、書寫在書法之中,就使得書法變成了一種文人的身份地位的象徵。他們在書法中表現理想品格追求。
書法和文人理想地位結合的較為理想的時期,是宋代。宋代文人地位空前高漲,文化知識被抬升到了很高的地位,如,宋朝皇帝直言“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
這一時期書法也開始與文人文化緊密結合。宋代書法因為文人參與開始得到高揚。
五、不可追求的追求
但是在書法的氣質中,書法最不可以追求的,就是匠氣,匪氣,俗氣。
'''最近有人說書法應該講求霸氣,但是這個霸氣很難說它能構成書法最核心的文化內涵之一,如果書法講求霸氣,那麼書法是否就是一種應該崇尚莽夫之勇的藝術?
除此之外,匠氣因為只是講求書法技巧而矮化書法文化內在的內涵建設,因此並不可取。
匪氣和霸氣一樣 有損於書法的文化內涵。
俗氣,古代書法家曾經說過“唯俗不可醫”。
如果一個人的書法俗到骨子裡,那麼這個人的書法基本上也就完全是不可取的了。
這就是我對書法氣息的理解和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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