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差旅费,增值税,预付卡,福利费,这5个常识,会计要记牢

差旅费,增值税,预付卡,福利费,这5个常识,会计要记牢


1、企业支付业务员出差的补助需要提供发票吗?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等,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单位雇佣的残疾人是劳务派遣公司派来的,公司可以享受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3、单位给员工发放超市预付卡作为福利,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取得合规的“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放给员工后可以计入当期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销售额超过500万,达到一般纳税人认证标准,该怎么办呢?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纳税人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按照规定要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5、单位发送给职工的福利费需要单位记账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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