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由於沒有順風車,下班途中在車上裝了一個空車燈,自己接個順路單,收費也不高,合法嗎?

緣來是你20180619


“順風車”這種車型倡導過一段時間但因問題頻繁已經被叫停,在中控臺上安裝的這個“空車指示燈”按照規定價值3~5萬。

私家車公益順風車值得提倡,但想要使用順風車的話仍會有一定風險,因為參與這一看似公益服務的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實際也確實參與過一段時間看到的實際情況以正面居多,但也有心懷叵測的司機總想幹點什麼,這種情況不能排除不建議女性朋友選擇免費的順風車,還是那句老話:沒有白吃的早餐、午餐和晚餐!

以營運性質為目的就不叫做順風車了,不管收費高或低這種行為的本質屬於【非法營運】,每個行業都有其規則才能保證良好的發展、保證從業人員的生存,如果所有私家車都可以收費“順風”還需要城市巡遊出租車嗎?高端出行方式辦理兩證的網約車誰還會用?

這種看似便利的方式一旦普及會危機的是大批出租車從業人員的收入,不論是巡遊車還是網約車要面對的是高昂的營運費用開支、份子錢或者抽成,沒有資質的私家車是參與營運除了油費是幾乎沒有任何成本的,這種不對等的競爭註定是害群之馬。

其次私家車從事收費性質的黑車運輸還要面對的實際問題是保險失效,從接單收錢的那一瞬間這臺車就等於失去了車險的保障;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私家車是不允許參與營運的,違反規定即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導致的一切後果保險公司有權拒保,如發生事故產生的任何後果要自行承擔,在參與營運黑車之前要考慮清楚有沒有抗風險的儲備金。

按照條例規定私家車參與非法營運可以處非法所得10倍的罰款,非法所的不足兩萬元可以處3~5萬元罰款,所以這枚空車燈的價值就是這麼高,是否值得嘗試自己斟酌吧。



天和Auto


首先滴滴的順風車業務目前在部分城市裡已經正式恢復了,其次除了滴滴之外,還有滴答、高德、首汽、曹操等等均有提供順風車業務服務,所以說順豐車並非沒有了,只是你沒有去發現而已。

自營現實嗎?

先不說,私家車自己加載空車燈,乘客信不信任的問題;其次,你主要做順風車,但乘客又如何得知你的目的地?如你只是貼一張紙在車上,沒人會去注意(除非你整車噴塗);如果每個搖手的乘客你都停下來確認,那麼你這個停停起起的油耗可能都比你的收到的車費還高了。所以說從實操方面來說,你這個想法並不現實。

當然不現實還是次要的,更為關鍵的是你沒有車輛營運證。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車輛沒有營運證,那麼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黑車”。車主以非營運車輛(比如私家車)從事營運活動(載客),一旦被運政部門發現,那麼暫扣車輛以及罰款是跑不了的。本身目前的滴滴快車很多都是在打擦邊球,一旦被抓到都是要被罰款的,但是一般如果不是釣魚執法,運管部門並不知道哪些車輛是在跑滴滴。不過如果像你這樣赤裸裸的裝個空車燈,你這不就是在向運管部分挑戰說,我在非法營運,你來抓我啊!所以更有可能的情況是,你順風車的路費還沒收到,你的車輛已經被運政部門查扣了。

注意事項

如果車輛沒有辦理營運證,建議還是不要接滴滴訂單載客了,一則被抓到的罰款,足以抵得上你跑上千單;二則如果你在載客期間出現交通事故,那麼保險公司是不會進行償付的,因為你私自改變了車輛的用途性質;三則一旦你註冊了滴滴的賬號,那麼後續想要註銷,可以說是難如登天,因為註冊的用戶數量是滴滴估值的重要依據。


鯉行者


關閉「順風車」,其實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滴滴「順風車」發生過兩起殺害乘客的惡性事故不假,但全國有多少順風車?犯罪率多高?沒發生在車上的同類犯罪率是多高?在關閉「順風車」前,我們根本沒看到相關監管部門提供的數據。用偶然事件和民眾情緒作為決策依據實在不妥。以「順風車」節約的人力物力,給民眾帶來的方便,減少的汽車排放給整個社會帶來的福祉,我們就不該取締「順風車」。我倡導每一個私家車都在車上準備一個牌子,當你去一個地方,車上有空座位,你想有人陪你同行時,不妨把牌子樹起,與人方便,與己方便。這樣也可以節約大量社會資源,減少無謂排放,減輕環境汙染,保護生態環境。希望政府允許,希望更多民眾響應和參與。


黃桷巷20號1


合法


換位思考成就人生


我就想問一下,辦個營運證能拉客了?沒有營運證就不能拉客了是嗎?在這裡我就想問一下,有營運證的就能保證人車安全嗎?說實話。有的時候我慶幸自己能出生在一個五千年的泱泱大國,但是。有的時候也讓人心痛。咱們國家平均每一天因為交通事故死那麼多的人,請問一下,出事故的他們都是無證駕駛的嗎?咱們國家這個得要證那個的時候要證,有證了你就能保證不出事故嗎?想開車的時候有駕照證不說,還必須得有資格證,我就想問一問,那個資格證到底有屁用…????


用戶1126200924651


首先負責任的告訴你,這是不合法的,同樣作為有車一族,我們的家用車都是非營運性質,一旦被交管部門查著,那就會有點麻煩。

滴滴順風車事件已經過去有一年時間了,不得不說,沒有了滴滴,現在其他平臺的順風車業務,不管從車主還是乘客的角度,約車的難度比之前是增加的,之前滴滴一家獨大,大家都去滴滴,車主和乘客都有很大的選擇性,但是滴滴事件出來後,一方面要求車主辦網約車證,另一方面其他平臺的崛起,也不能保證網約車的絕對安全,因為犯罪的是個人,不是平臺能夠保證的。

順風車對於乘客而言是方便的,對於車主來說,油價和養車的成本都是必要的開銷,開開順風車可以額外增加收入,一舉兩得的事情,至於政策方面,還是希望國家出臺更規範且符合乘客和車主意願的政策。


平凡的醫者


可以明確的答覆題主:不合法。

題主這種做法,已經可以明確定義為“非法營運”車輛,即俗稱的“黑車”。

先給題主解釋一下“非法營運”的定義。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範圍進行經營。如果沒有金錢交易行為或不能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不能算非法營運。

  • 題主的做法就是“未按規定領取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即屬於“非法營運”。


再給題主解釋一下“黑車”的定義。

所謂“黑車”,是指沒有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任何相關手續、沒有領取營運牌證而以有償服務實施非法運營的車輛。

題主自行安裝空車燈,自行接順路單,自行收費。符合“未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任何相關手續”、“沒有領取營運牌證”、“有償服務”、“非法營運”這四項內容。所以,題主的做法屬於跑“黑車”。


  • 題主這麼做的初衷,可能只是為了 補貼油費 或 發現了商機想掙點錢,並不是奔著故意違法去的。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雖然不是主觀上的有意“違法”,但客觀事實上已經是明確“違法”。運管部門一旦發現,是有權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題主的這種行為進行處罰的。

這裡再給題主說說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題主的“收費也不高”,會讓自己面臨“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或“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結尾。

搭個同事或熟人,分攤一下油費,這個是“民不訴,官不究”。

對外公開拉活,那就是必須“嚴打”的“違法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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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川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豐順富B


沒證開滴滴自己注意點,被抓了,滴滴如果不給你補償,你就虧大了。打工一個月四千,開滴滴抓到最少一萬。其次,如果你出了大一點的事故,保險公司知道你是開滴滴的,可以拒賠的。最好按照規則賺錢。除非,你真的有能力控制不被抓,不出大事故。


提名下下週


不合法。首先你的私家車不是運營車,如果作為營運使用就是屬於非法營運,可以處以1000到30000的罰款。第二裝空車燈那是出租車,你是要偽裝成出租車嗎?這可能涉及到非法改裝的問題。第三即使你有營運證可以作為網絡預約型出租車使用,但是也不能在街上巡遊攬客,這也違反了網約車管理條例。

綜上所述,還是別接了。如果要接就做好自己開黑車的準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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