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食品安全法》實施十週年,我國食品安全法制體系日趨健全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5日訊 (記者 吉蕾蕾)日前,由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市場監管法治研究基地聯合主辦,中國健康傳媒集團協辦的中國食品安全法治大會(2019)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今年是《食品安全法》實施十週年,會議以“食品安全法實施十週年暨食品經營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法治保障”為主題,系統回顧了中國食品安全法治建設和實施的十年曆程,並就食品經營領域放管服改革的良好實踐、法治保障等議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深化食品安全法治治理,是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礎和保障。而食品經營領域的放管服改革,比如優化經營許可、推行小餐飲登記備案等,則為深化食品安全法提出的科學監管、社會共治等基本原則,提供了更多的實踐樣本,是推進食品安全科學治理、精準治理的良好實踐。

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執行主任韓大元表示,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日臻完善,為實現保障公眾健康的目標提供了法治基礎。食品安全法實施十週年的研討,既是對過去經驗的總結,也是面向未來的發展期望。

會議形成了《中國食品安全法治大會(2019)共識》,與會代表高度評價並系統回顧了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取得的成效,並圍繞食品安全法實施、食品安全領域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分享了國內外學者和實務部門的研究成果,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建議。

會上,專家紛紛表示,十九屆四中全會所作的重大部署,為食品安全治理指明瞭方向。率先在食品安全治理領域實現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是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措施。強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規制度、標準體系,持續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監管,深化法治治理,是推進食品安全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法制體系日趨健全,要進一步發揮法治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以更加精細化、科學化的理念,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具體適用的解釋、規範和指導,以更有利於統一行政執法,指導企業合規建設。

專家表示,推進食品經營領域“放管服”改革,減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是食品安全科學監管、社會共治原則的具體體現,有利於實現食品安全精準治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各地實踐中形成了一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是放管服良好實踐的典型樣本。應深化共享共治共建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新格局。多管齊下、內外並舉,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凝聚起維護食品安全的強大合力,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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