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教練車“霸道”練車,該罰

說法·陳榮梅(南都記者)

深圳坂田一條剛打通不久的斷頭路成駕校科三“練車場”,教練車走走停停,車主被迫違規超車,苦不堪言,幾次吃癟之後都不願意再走該路,寧可選擇擁堵的坂雪崗大道。政府部門投入巨大的財力人力物力將斷頭路打通,以期緩解片區交通壓力。教練車卻“霸道”練車,無形中迫使私家車改道而行,新開通道路派不上用場,片區交通條件依然沒法得到改善。

深圳交警接市民投訴後,立即採取行動查處教練車違停、不按規定行駛亂象,約談駕校負責人、教練員,苦口婆心勸誡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指揮;帶領學員上路練車時,提高責任心;嚴格按照禁行路段規定,不在該路段帶領學員練車……然而,交警的勸誡沒有入駕校的教練員的腦和心,他們抱有僥倖心理,往後一個月裡,依然成群結隊在此路段“練兵”,逼得交警再次出動警力,直接按“衝禁令”進行處罰。

記者查詢到,在深圳“衝禁令”,罰300元、記3分。交警耳提面命,“禁行路段不能練車”,可教練們卻選擇性忽視了。這下酸爽了吧,不知道是否會感到些許“肉疼”了。被處罰了,教練員或許還會覺得委屈,“我看到很多教練車都在這練車啊”、“真是沒有什麼地方練車”、“我們也挺不容易的”、“給新手多一些練車機會嘛”。

這都沒錯,每位老司機都是從新手過來的,學車時確實需要駕校提供練習的機會。但新手得在教練員的帶領下,在指定路段、指定時間練車,這是常識。新手不懂,駕校和教練員還不懂嗎?不能因為規定的練車地點離駕校有點遠,不方便,就霸佔新開通的道路練車。教練作為所有駕駛員的啟蒙老師,應該以身作則,遵守法規,這不僅是對自己職業的尊重,更是對交通安全的守護。

對交警部門來說,接到市民投訴後,及時著手查處,有態度有速度,深圳交警勤勞、擔當的作風得到體現。但是,查處後,教練車違停、不按規定行駛現象仍有回潮,可見駕校、教練員把查處當做“一陣風”行動了。交警部門應加大巡查力度和處罰力度,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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