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找票抵稅”要不起,這些稅務風險要當心了

一般情況下,找票抵稅有兩種情況:

一種"抵稅"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

業務真實但沒有取得發票,比如一些非正規渠道的材料採購,可能就沒有發票。只能通過找同等金額的發票做衝抵。

另一種,則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比如企業只有進項稅,沒有銷項稅,收入和支出嚴重不平等,可能會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節稅。股東分紅時為避免因繳納個稅造成分紅減少,也會通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來規避。

但需要強調的是,以上兩種通過找票的方式抵稅,都是違法的。


“找票抵稅”要不起,這些稅務風險要當心了


哪些行為屬於虛開發票?

1、無真實業務開具的發票

如果被稅局查到即使已經稅前抵扣了,稅局會做調增處理,並做出補繳所得稅、繳納滯納金的稅務處理決定書。

同時做出未繳稅款50%到5倍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如果構成逃稅犯,還要承擔拘役、徒刑、罰金等刑事責任。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包括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局會做出補繳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繳納滯納金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同時做出50%到5倍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如果虛開稅款達到一萬元,涉嫌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或可以抵扣發票罪承擔拘役、徒刑、罰金甚至沒收財產的刑事責任。

隨著國地稅合併、金稅三期大數據的深入覆蓋、社保入稅的普及以及發票合規性監管時代的來臨,企業正全面進入"稅收強制規範"的時期,財務人員稍有不慎,就會造成稽查風險,甚至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滅頂之災,得不償失!

一旦企業被認定為虛開發票,企業不僅要面臨罰款還有可能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相關人員還將附帶刑事責任,會計人員務必要堅持職業操守不參與虛開發票行為!


“找票抵稅”要不起,這些稅務風險要當心了

那這些企業該如何減輕稅負呢?

在嚴格的稅務環境下,企業不能採取任何違法手段,通過稅務籌劃緩解企業的稅務壓力才是明智之舉。目前存在很多稅收優惠的園區,地方政府通過一些優質的稅收優惠政策給予企業一定比例的財政扶持,對全國企業進行招商引資,一方面增加地方經濟稅收,一方面減輕企業壓力。

①利用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徵收

小規模納稅人入駐上海、湖北等園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徵收所得稅,核定後0.5%-2.08%。

一般納稅人如果開票額超過500萬,也可以通過入駐上海園區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在0.5%--3.1%左右。

以小規模納稅人為例,企業增值稅:3%,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0.5-2.1%(小規模最高2.1%)。總體稅負最高不會超過5.08%,極大地降低了企業的整體稅負。

②充分享受園區對於有限公司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扶持政策

對於有限公司,企業可採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遷移的方式入駐湖北、上海等園區,當地的園區會對正常納稅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扶持補貼。

增值稅以地方財政所得的30%-70%給予扶持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財政所得的40%-70%給予扶持

“找票抵稅”要不起,這些稅務風險要當心了


案例分析:

北京某科技公司今年需要拿出 500 萬出來分紅,或者發工資。那麼 怎樣才能減輕企業稅負呢?

該企業可以在園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某某科技中心(網絡科技行業)

以小規模利潤 500 萬開票舉例

增值稅:500/1.03*3%=14.56 萬

附加稅:14.56*3%=0.4368萬

所得稅:500/1.03*10%*35%-6.55=10.44萬

總額:14.56+0.4368+10.44=25.44萬,

節稅比例高達90%以上

總部經濟招商,無需實體入駐,異地經營不受影響!如果您有稅務籌劃方面的相關需求,歡迎留言、私信(我會第一時間回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