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電梯內的廣告收費應該歸誰?是物業公司還是業主大家的?

熊多能


電梯內的廣告收費歸全體業主共有,只不過物業有權代收而已。

這部分廣告收費(包括電梯內和電梯門外)在性質上屬於公共建設資金,用於小區內公共設備的建成、維護以及經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同意後作他用。

法規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另外,該條例還規定,全體業主對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公用資金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對於公共收益應該通過向業主大會彙報、公告等方式向全體業主通報和公示。


廌法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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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電梯廣告費屬於 全體業主所有,其繳納的廣告費由物業公司來收取,其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或章程的規定來對照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力不得危機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力一併轉讓。

擴展資料: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委託合同價款3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委託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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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包弟弟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這點無需質疑。”

《物權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分區所有權的相關糾紛問題的解釋中,明確界定了包括建築物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等這些基本的結構部分,包括樓道、樓梯、電梯、大堂、消防、公共照明、大堂裡的公共照明這些附屬設施、設備,加上個別樓有避難層還有設備層等,都屬於業主共有的公共部分。

業主在購買房產時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是否明確約定了廣告收益情況,如有約定,雙方均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如果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達成一致意見,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因此,物業公司無權未經業主同意私自利用、安置廣告設施。


對於廣告收益的使用問題,首先原則仍然是物業方和業主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同樣可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張佳認為,一旦物業服務公司存在侵犯業主權利的情況,業主可以通過業委會與物業公司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通過訴訟途徑維權。同時,物業公司應該每年公示一次利用公有部分產生收益的財務報表,讓業主心知肚明,此舉也能減少糾紛和矛盾。


放心籤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小區內公共電梯廣告毫無疑問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是各個小區的實際情況不同,公共電梯廣告分配是有所不同,但是無論分配方案如何都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通過,下面我就給大家舉幾個案例。

案例一、某小區業主委員會由於工作較忙,無無法顧及小區公共電梯廣告收入的經營管理決定將小區公共廣告經營權交物業管理企業經營並約定每年向業主委員會交納一定數量的承包費,並將該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通過。因此,該小區的公共電梯廣告由物業企業經營管理並收取公共電梯廣告費。

案例二、某小區由於管理費偏低,且十幾年都沒有調整,物業管理企業經營困難。經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協商,考慮到小區內業主收入普遍偏低但提高物業管理費會受到業主的反對。由業主委員會提議在不增加物業管理費同時將公共電梯的廣告收入作為物業管理費不足的補充,並由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這樣公共電梯內的廣告費就可以作為物業管理費收入的補充由物業企業收取。

總之,小區內的公共廣告的經營權和收益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具體經營和分配方案須經過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通過。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免費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依據物權法,小區內電梯屬於誰,由它產生的利益就屬於誰。小區內房產在售出之前,其物權主人自然屬於開發商。全部售出後,開發商則對小區無物權。部分未售出的,開發商對該部分擁有產權。物管公司只是受僱於業主向小區業主提供服務並取得報酬,對小區不具有物權。因此,小區物業產生的收益/貶損與物管是沒有關係的,電梯內廣告收益自然屬於全體業主而不是物管。當然,物管可以通過合同規定獲得服務報酬。


用戶98038121904


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小區電梯屬於公共設施,屬於業主共有的。其收益也自然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為什麼很多時候,物業公司還是會佔有一部分收益呢?一把來說,業委會是沒有經營權和管理權的。沒有屬於自己獨立的財務賬戶,公共收益自然也就無處可放。基本都是委託物業公司進行公共區域的出租,收入也是委託物業公司進行代管。物業公司也在管理過程中付出一定的勞動和維護,因此,物業公司是需要收取一部分費用的。



很多時候,由於小區業主的不齊心,無法成立業委會。物業公司也就堂而皇之的就把公共收益收入囊中了。很多業主也是不懂得物權法規定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屬於業主,出租收入都應該歸業主所有。因此在物業公司把這部分收入竊取後,加上很多小區業主從來沒有獲得過公共收益的好處,很多人都覺得是理所當然的歸物業,因為幾乎所有小區都是這樣的。

因此,小區成立業委會為大家的權益進行必要的維護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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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小區開盤交房裝修高峰期會有各裝飾材料商及裝修公司進入做廣告,按規定頭一年為房開指導物業公司進入,那時根本不會產生業委會,所以這些廣告收入全部被物業公司收取,但小區一些設施設備房開並沒有配套,都是物業公司投入,如:小車進門刷卡系統等。

這是房開與物業的達成的協議,房開省了這些配套費用,而給了物業進了小區收廣告費幫完善小區設施。

而成立業委會須一年以後,入住率達到一定百分率才有業主組織成立業委會申請,而之前的廣告收入早己是被物業公司拿去。

成立業委會不是說成立就能成立的,等到成立前裝修高峰早已過,廣告商一般不會再投入,就是有廣告也很少,廣告費收入一般3與7分成,物業3成,業主7成,物業代管理及存管,業主的7成一般納入小區公共維修資金,由業委會監管資金流向,並不會拿此廣告收入發給業主。

當然象北,上,廣等大城士,大小區有一定廣告收入,小城士小的小區一般過了裝修高峰期不怎麼再有什麼廣告收入。


黎氏碧珍


南京的情況是,小區的公共創收,由業委會收取,其中70%由業委會獲得,用於小區維護維修類支出(不能用維修基金的項目),另外30%歸物業公司。電梯轎廂廣告是城市小區最重要的創收部分。

9年業委會成員,因此知道的比較詳細。


君無戲言博主


取消物業,刻不容緩。


用戶19840910


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是物業作為管理方,會分一部分作為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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