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雲檢•權威發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文彬決定逮捕

【雲檢•權威發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文彬決定逮捕

【雲檢•權威發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文彬決定逮捕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文彬決定逮捕


  雲南省玉溪市江川區委原副書記張文彬(副處級)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玉溪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張文彬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檢•權威發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文彬決定逮捕

雲南省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策劃 | 王翠雲 楊健鴻

監製 | 肖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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