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我覺得把寫得好看的文字叫做書法有些用詞不當,應該叫書藝較好。你說呢?

特斯拉2019


首先書法是以文字為載體,是寫字的延伸,從而達到藝術的高度,具有審美價值,具有收藏價值,百看不厭具有欣賞性的書法作品才能稱之為書法。字寫的工整規範美觀只能叫做寫字或者叫做漂亮字,還稱不上書法,稱為書藝也不恰當。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請朋友們指正![祈禱]










錦業書法56662


所謂書法,漢字是載體。既要書寫漢字,又必須具備字法,筆法,章法和靈動及神韻等規則所組合的作品。書法包含篆隸楷行草五體。字要寫的漂亮,耐人尋味,有美的感性。但不等於叫書藝,應該稱之為書法藝術。





一葉小舟82704


“書法”

“書”的起源

書,甲骨文為又(抓持)+半個“竹”(竹管,借代由竹管和獸毛製成的毛筆)+在圓圈內加一點指事符號(圈圈畫畫)。金文將甲骨文字形中手執毛筆寫成混合型的“聿”。有的金文用“者”(“箸”的省略,筷子)代替表示圈畫,表示用筷子沾水寫字。
書,造字本義:動詞,手執毛筆,寫寫畫畫。
漢語中“文”和“書”都表示字體類型,但含義有所區別:“文”是用刀具刻劃出來的圖畫性表義符號,具備較強的形象感;“書”是用軟筆寫出來的表義符號,通常規則而抽象。因此,有“甲骨文”、“金文”之名,沒有“甲骨書”、“金書”之稱;有“隸書”、“楷書”之說,沒有“隸文”、“楷文”之謂;而篆體符號,既有用刀刻畫的也有用筆描寫的,所以既可稱之“篆文”,也可稱之“篆書”。

“法”的由來

法,金文,左上部分,去,離開住地(代表為生存所進行的各種生產、社會活動),左下部分,水(柔軟、流動,無所抗拒又無堅不克的物質),右半部分廌(輕盈靈巧的動物),表示古代參天察地的高人在野外活動時,從流水順其自然的特性、麋鹿等動物的靈巧自由中,領悟到符合自然規律的生存之道。道家思想相信“上善若水”,認為水的特質代表了自然的本質精神。有的金文調整了結構,突出了代表自然的“水”和“廌”。
法,造字本義:名詞,人類從水、鹿等自然中領悟並踐行的生存之道,即暗合宇宙萬物的本質精神、天人合一、順其自然的最高行事準則。
在道家思想觀念中,“道” 代表宇宙萬物和諧運行的本質規律;“法”代表人類天人合一、順其自然的最高行事準則。

“書法”的含義

書法,是指人們從自然界領悟並踐行道理,並用筆表達出來,書法,是人們和神祇訂立的契約。


“書藝”

“藝”的前世今生

藝,甲骨文為丮(雙手執握)+木(幼苗),表示執苗種植。金文將甲骨文字形中的“木”寫成“屮”,表示種植草本花卉。有的金文加“土”、加“女”,表示女子培土種植。當“埶”的“種植”本義消失後,隸書再加“芸”(同“耘”,鋤草),另造“藝”代替,表示栽種植物、培土鋤草。 藝,造字本義:動詞,種植莊稼草木,培土鋤草。 對早期的農業社會來說,種植是一項事關生存的極其重要的技能,因此“藝”也代表“技”。

“書藝”的含義

書藝,是指人們把毛筆寫字當做生存技能的方式。


評價好看的文字的規則

書法、書藝,還是作秀?
  • 是否含有某些道理?包括自然法度、人生哲學等,是用文字內容體現,是文字的氣象反應,或者兩者兼而有之,都算書法作品。文以載道,是書法的根本,也是書法傳承至今的原因,至於是不是用毛筆書寫,因為時代發展,不必拘泥於小節。

  • 文字只是作者的一種謀生手段,還是用於炫耀?如果是謀生手段,可以稱為書藝,書藝因為產量大,藝術價值不高,但因為可以謀生,也能傳承,實際上,目前,靠著寫字謀生的人並不多。如果只是用於作秀,葉公好龍,畫蛇添足,有違書法精神。


新的時代,新的格局

你想說什麼,都可以

書法是人們思想和氣度的體現,在這個浮誇的時代,我已經很難見到傳統意義上的書法作品。

至於書法和書藝,見仁見智,我們不能強求統一,倘若我們一味遵照古人的遺志,束手束腳,反而不利於書法的發展創新,從甲骨文到如今的簡化字,每一個時代,書法都有繼承和發展。遇見不同形式的書法,我們也不必一棒子打死,也許某些道理,我們現在還體會不到,或者某些理論看起來荒誕滑稽,但是在某些時候依舊有價值,看不慣的,我們少看就是。

好看的文字,我們覺得好,吆喝幾聲,名曰書法也未嘗不可,古人早已作古,開創歷史是我們的使命,在我們的時代,一切,我們說了算。


本文部分內容參考象形字典,感謝前人的貢獻,不妥之處,還請大家見諒。


時光歌者王阿癲


寫字好看叫技術,書法屬於藝術,需要更高層次的藝術與文化內涵支撐。



江湖小船


確實不能單純的把字寫好看了就認為那是書法。書法之所以稱為書法,是有著比較深刻的藝術法則。

能稱得上書法的:一要掌握書法發展千年以降客觀規律,得到前人筆墨經驗的總結再加以實踐;二則是做到抒發性情。

此二者,缺一不可,寫字好看,恐怕第一項都不需要做到就符合要求,這樣的情況又怎麼能談得上是書法呢。


01、法度

任意書體,不論篆書、隸書、楷書、行書還是草書,在幾千年的書法發展中經過歷史的沉澱都有著自己的書寫技巧。如果不遵循以往相傳的用筆、結字、分佈等規律進行學習,僅集一個古人的字形來進行所謂的“書法創作”,這樣的作品在常人看來是好字,寫的好看,但是實際上法度全無,僅有字形而已。

很多人以為,法度是書法學習的終極追求,實際上只是書法學習的入門。

只有懂得一個帖法度在哪裡,才有可能朝著這個方向用工,寫出符合法度的字。否則就算是臨帖不輟,也不過是一個積攢了一些筆墨的門外漢罷了。

02、抒情

任何一帖能夠留存到今天,都不只是“寫的好看”這麼簡單,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能夠看到有相當一部分寫的難看卻被尊奉為經典的書法作品。

有人說,寫字的時候將字寫的像字帖裡的字就可以了,這就是書法。很多人將這視為終極目標,實際上這只是一個開始罷了認識上的欠缺也談不上什麼書法。

古人認為學習書法,要得神。所謂的“神”就是“神采”,琢磨體會並模仿一本字帖的脾氣、味道、氣韻是非常關鍵的學習過程。

在這其中,體會古人名作中的“心境、性情、神韻、氣味”並運用到創作中,這才是書法藝術,否則僅僅是寫一手漂亮字,還夠不到書法的大門。

這也是很多人寫字漂亮,卻被稱作“俗”的重要原因,實在是隻看到字形,而不解筆意,再怎麼寫也不過是門外漢了。


關於“書藝”的稱謂

在當今網絡上,活躍著一大批“手寫咖”,以書寫藝術字為生計,大多隻是能夠將字寫的工整罷了,若論“藝術”,恐怕也能不稱為藝術,書法又不是書法。

他們到處開辦教學,這一手技能,我認為稱作書藝,應該沒什麼毛病。


王舸


我同意你的說法!

我認為,“書法”的提法,錯了!

一、它錯在向人們昭示了這麼一個方法,讓人們走上了這麼一條不歸之路 : 它把人們引入了寫字的標準(以臨寫古人的字為唯一的標準)一一以古代某人某些人寫的字(分為碑學、帖學)為標準(要求學像他的一筆一劃一字乃至由字到章),其創作的方法 : 採用組字法(包括臨習與組合多位古人的字)、背寫法相結合,做作(甚至製作)出“作品”,並且,欺人欺世地以此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的敲門磚。

二、真正的業內人,自然會明白 : 這是一條從技到技,人為技役;以古替今,食古不化的死路!

這條死路,從開始到結束(有人甚至枉走了一輩子,都沒能走到上面的那個“創作法”的終點上),都不是走在藝術的道路上,它不是從每個人(自已)的意願出發,不倡導每個人的個性(自己)、沒有生命、沒有情感、沒有創造!

三、它更糟糕的是,不僅是一條死路,還是一條絕路!

它的終結,就在人類的智能化時代。

因為,智能化後的機器人,完全可以非常輕鬆地把“書法”終結於分分秒秒之內,它們也完全可以不費吹風之力地把機器人的“作品”精確製作到位!

四、我認為,寫好漢字,有一個技術、技能、技巧的掌握與運用的過程,絕大多數的人,經過一定時間(數年)的努力,都能取得一定的成績,達到自己的目標;學技之法,乃是學藝之初的方法!

方法之上為技法,技法之上為技能,技能之上為技巧。所謂“書法”,指的就是書寫漢字的方法,而不是法則!

法則,是一成不變的。

書寫的藝術創作實踐中,沒有一成不變的標準。

五、我們學習傳統、繼承傳統,需要的是汲其精華、棄其糟粕,目的是發揚、弘揚,去創造!

要想以此為藝術,創作出藝術作品,就必須全面地認識藝術屬性,按藝術規律辦事,全面地掌握從事藝術創作所需要的學問,不斷地積累自己的人生閱歷、提升自己的專業修養,健全自己的人品格局,豐富自己的情感與技藝的表現方法,才能創作出優秀的藝術作品,為人類文明社會的進步,貢獻出自己的才智與力量。

六、藝無止境。因此,我認為 : 以書寫為藝術目的的創作,應為其正名為 : 書藝,而不是“書法”。

真正的從藝者,對於自己的選擇,都是無怨無悔的,甚至為此而付出終生的努力!每個人的付出,都是平等的。至於各人的體力、精力、才智的各異,不能作為受到歧視的理由(這點,在人們的孩提時期,就凸顯出它的一種公平性,他們的創造活動,是符合藝術規律的)。

七、真正的藝術品,是由創作者集中了他的與眾不同的學識才華智慧,打上了唯一性、不重複性與創造性的烙印,向世人無私地奉獻出來的作品。它們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其創作者,無暇於計較那些“匠人”、“大家”、“名家”、“老師”、“大師”名分與利益的得失,他們知道師法自然,他們只會專注於不斷地創造!

當然,我們必須面對藝術品(也包括假冒偽劣品)以商品的身份出現在商品市場,進行交易時的社會現實中存在的現象,它們的價格,也決不會具有藝術價值的等同性。

八、藝術品的價值,唯有歷史,才具有資格評定!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附圖

李福林中國書藝作品欣賞





北京李福林


把字寫的好看就是書法,確屬用詞不當。但書法就是書法,沒有必要稱為書藝。

1.從書法歷史文獻沿用來看:縱觀整個書法史,書法的稱謂很多。據記載,漢以前作書寫字不稱書法,漢之後,在正式的書論中多稱書法,簡稱書,偶爾稱法書。“書法”一詞或簡稱書這一名稱的使用,貫穿於整個書法史,已約定俗成。

2.從書法研究範圍來看:觀覽歷代書法文獻,書法所關乎的領域涉及到文化的各個方面。如形而上者,書法與哲學的關係。書法與儒家的中和之美,與道家的自然之道,與禪家的悟機定慧;形而中者,書法與心的關係。書法強調心手雙暢,心令手動、手隨心走,所謂“文則數言乃成其意,書則一字已見其心,可謂簡易之道。形而下者,書法的技法。這方面內容就更多了,這是書法學習的基礎,各種字法、結構、章法、筆法、墨法等古代文獻極為詳備。還有書法美學方面的內容也是其研究的重點,特別是書法與自然相類比的審美思想,更是歷代書論家重墨之處。可見,書法所關注的範圍,幾乎涉及到傳統文化的方方面面。

3.從書法的概念來看;書法的法有多種含義,由法律、法規引申為公平、準則、規律等,和書連用為書法的法,多指書寫的規律、方法、技法、效法、法度等,目前,我們一般的認知在這個層面上。通過以上“從書法研究範圍來看”書法的研究範圍完全超出了這個字面的含義。此外,法還有另一層含義,即佛教文化中法的概念。佛教自西漢末年由印度傳入我國,對我國傳統文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特別在文字上影響巨大,其中法的一層含義是:萬事萬物,即世間物質和精神的總和。這裡的法就是指世間萬物。如果這樣來解釋書法的話,書為書寫,法指世間一切有形無形的存在,世間一切現象和精神思想的總和,其書法一詞含量之大就很顯然了。當然,古人是不是將法作如是觀,我們難以考證,不過,漢之後其書法一詞一直未變沿用至今,應該是有其原因的。

4.從語義學來看。我們知道如果在表述同類事件中越長的句子其概念越窄,相反,越短的句子其內涵越長。如“宇宙”一詞包羅萬象其意最大,而“宇宙銀河系”就小了很多,“宇宙銀河系太陽系”其範圍又遞減了,所以,書法一詞一定比書法藝術一詞其意來得大。關鍵是書法一詞的運用已經約定俗成,沿用了幾千年,而且詞義和研究範圍也大大覆蓋書法藝術一詞。

此外,書法冠之於藝術還會帶來很多矛盾,首先我們會將其看作一種藝術,藝術的功能不外乎這四種:審美、認識、教育和娛樂,顯然其概念範圍要遠比書法概念小得多。藝術是一外來詞,而書法所表現的對象是漢字,漢字是我們所獨有的,始終與其實用交合在一起,因此就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如書法與書法藝術的界定,書法從實用中派生出的審美現象如何匹配,大量的書寫與現代意義上的藝術是怎樣的關係等等。

綜上所述,書法被稱為藝術更多的是表達了它作為藝術的基本功能,而消解、模糊了書法更深厚的文化含義,特別是消解了它與文字共生共存所表達的中國文化最底層的原始宗教性、歷史性、文獻性和歷史痕跡性。書法一詞其本身含義極為豐富、內涵極為深遠,稱之為藝術並沒有強化它的功能,而恰恰是弱化了它更深厚的含義。

因此,書法就是書法,沒有必要稱為書藝。


醉墨人生李振賢


個人覺得書法是一個大的範疇,裡面包含的內容很多,寫的好看的好看的文字只是其中的一個,但也屬於藝術的一種。



戒你如煙1918


“書法”和“書藝”,這兩個詞比較起來,前者更冠冕堂皇一點,就好象一個是國家幹部,一個是鄉野村民,前者確立了藝術準則,後者為了生計花哨諂媚。當然這只是個形象的比喻。

好看的文字叫書法,這句話本來就有語病,因為好看並不等同於書法。書法是有自己的一套準則的,有幾千年的發展史,字體包括篆、隸、楷、行、草,都有自己的書寫規律,包括用筆、結字、分佈等等,除了字形,還要講“筆意”,只有二者完美結合了,才稱得上真正的書法。而寫的好看,美術字好看吧?花鳥字好看吧?但都稱不上書法,只能算是書藝!因此我同意作者的說法。



大軍書法


《書法》一詞的相對寫的好看的《字》來講可謂含義廣袤,猶如高聳入雲的山川、奔流不息的河流、連綿浩瀚森林、一望無際的草原比之大地母親,雖如此釋義,但廣義的講,書法是指書寫的法度,而實際生活中亦某一書家書寫的作品或作品的統稱。這就如同《繪畫》一詞,既是一種藝術形式,又可以稱某人的畫的代稱,如老一輩傑出的繪畫大師齊白石的作品,也可以說三歲孩童的作品。反之,狹義地講亦是如此。某某的歌、某某的雕刻、某某的收藏等等。歌唱藝術、雕刻藝術能是某個人的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