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轟炸機在沒有制空權的情況下就是個靶機對嗎?

笑了哭了走了


之前回答過一篇轟炸機和彈道導彈對比的問題。

文章裡我說了轟炸機的幾個優點:

1,可以重複使用。彈道導彈是一次性武器。轟炸機執行任務是燒油,而彈道導彈發射之後是整個火箭發動機都要扔掉。研製的時候,彈道導彈門檻低,難度低。轟炸機研製成本、製造成本高。但到了使用階段,轟炸機反倒變成了非常便宜。

2,轟炸機一次可以投30噸的彈藥,而一般的中程彈道導彈的戰鬥部也就是1.5噸。轟炸機出動一次投放的彈藥相當於發射20枚中程導彈。轟炸機的效率更高,又節省一部分成本。

3,彈道導彈在幾千裡之外發射,立即就會被衛星發現,只不過它速度太快,難以攔截。導彈是眼睜睜的看著它過來。而轟炸機雖然慢,但隱蔽性更好。衛星無法追蹤它,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摸到敵方的家門口。

然後有朋友提出了質疑:既然轟炸機這麼好,為什麼我們國家要發展東風26,東風31,東風41,巨浪2,戰略核潛艇......

問題就出在這裡:轟炸機對外界因素依賴太大。它離不開三樣東西:

1,制空權。

2,海外基地。

3,盟友。

有制空權,有海外基地,有盟友,轟炸機就是一款非常優秀的裝備,性價比高,作戰效率更高。但如果沒有制空權,沒有海外基地,沒有盟友,那它就廢了。

現在的主流轟炸機如轟6、B52、B1、圖160哪怕是隱身的B2,在防空導彈、戰鬥機面前,它們都沒有任何的抵抗能力。一旦被發現,被對方的武器咬住,都是必死無疑。從二戰起到現在,轟炸機幹活,必須要先獲得制空權。在戰鬥機的掩護下,把敵人戰機驅趕開,現在更是要壓制敵方的防空導彈陣地,電子戰機干擾敵方的雷達系統。

轟炸機是一款比較貴重的裝備,一旦被擊落,是個很大的損失。更主要的是上面有飛行員,如果出現犧牲甚至是被俘,各方面的影響都非常惡劣。以美國的實力,B2轟炸機總共也才20架,俄羅斯的圖160也只有十幾架,如果不謹慎,被打下來2架,那是非常的心疼。

就算是老式的B52,如果被人家打下來,然後在殘骸旁邊一頓拍照,把飛行員押來,全世界直播,這個臉誰都丟不起。

轟炸機雖有千般好,但它也確實更容易被攻擊,自保能力非常非常的弱,如果被擊落,損失又是非常慘重。所以它必須是在擁有制空權的情況下才能出動。

俄羅斯面對北約並沒有制空權,但它的轟炸機也經常出去逛一圈。這是因為現在畢竟屬於和平時期,互相撩閒,真玩命打起來就出不去了。

遠程轟炸機執行任務也很依賴海外基地。沒有說B2從美國起飛,直接飛到伊拉克,扔完炸彈,再返回美國的。它都是在美國起飛,到沙特休息一下,在當地的基地裝油裝彈,然後在去轟炸。炸完了又跑到德國基地降落。為了安全,沒有轟炸機原路返回的。

夏威夷、日本、韓國、澳大利亞、荷蘭、沙特......這都是美國轟炸機的休整基地。這些基地不但能維修轟炸機,補充油料彈藥,在這些基地上還有戰鬥機,可以就近為轟炸機提供掩護。

在這些海外基地、盟友的基地上還有:雷達。在美國海軍分佈在世界各地的戰艦上,依舊還有大量的:雷達。以及各種偵察機、預警機......

這些基地,戰艦,戰機一方面為美國的轟炸機開闢了綠色通道,提供支持掩護,而且這種掩護是全球性的,你飛1千公里,隨時有戰機掩護你,你飛1萬公里,依舊有戰機掩護你。但在另一方面,也是對其他國家的轟炸機形成了包圍網,同樣,也是全球包圍網。

如果一個國家單純的開發出一款作戰半徑1萬公里的轟炸機,想用它去轟炸美國本土,那是不可能的。轟炸機自己飛1萬公里,路過這麼多美國盟友基地上的雷達、美軍自己基地上的雷達、美國戰艦上的雷達以及各種偵察機、預警機,而不暴露,這個可能性接近於:零。

然後沒有戰鬥機護航,那就是任人宰割。

轟炸機確實是好,可有了這些限制,那就變成了放到北約手裡,放到美軍手裡才是真的好。

我國的制空權只能維持在家門口的1000公里,海外沒有幾個軍事基地可供轟炸機降落,更沒有戰鬥機部署在海外提供掩護,在海外的制空權就更是談不上。所以以目前局面,我國還得依賴:彈道導彈。

這玩意不需要海外基地,不需要制空權,在大氣層外飛過去就完事了。

把海外基地、維護盟友、部署戰機、爭奪制空權的成本都算上,彈道導彈又顯得很便宜了。

很多人猜測中國的轟20會走B2的路線,隱身、亞音速、航程1萬公里,可以轟炸美國本土。這個可能性其實很低。以我們的國情,轟20肯定是隱身機,但它很可能是一款中程轟炸機,體積略小,但是:2倍音速。目標是韓國、日本、關島、夏威夷這一線,執行完任務,迅速撤回來。

隱身+1萬公里+音速

隱身+5000公里+超音速

不隱身+1萬公里+超音速

以目前的科技,這三個組合只能任選其一。隱身+超音速+1萬公里,這個選項還不能實現。

現在F35已經大規模生產,超過了500架。日本自己就要買100多架,未來韓國也不會低於這個數。再加上美軍自己的F35和F22,未來10年之內,部署在我國家門口的隱身機要達到千架的規模。不要說是萬里之外去轟炸美國本土,就是在第一第二島鏈之間作戰,壓力也是很大的。把轟炸機做成2倍、2.5倍音速的,快進快出,再加上自己戰機的掩護,無疑會極大的增加安全性。也更加實用。

像北約、美國掌握著制空權,基地遍佈全球,所以他們更加青睞轟炸機。北約國家裡的地對地彈道導彈很少。像伊朗、伊拉克、朝鮮乃至於我國都是更加依賴地對地導彈。以前的蘇聯和美國比空軍不佔優勢,他也得靠飛毛腿導彈來彌補一下。

總之轟炸機想執行任務是必須要有制空權。飛多遠,都是如此。而且這個制空權的內容非常豐富,不僅僅是戰鬥機的護航,情報、衛星、雷達、預警機、偵察機、電子戰機、各類型的軍艦......全程掩護。

表面上看是轟炸機過來,扔完炸彈瀟灑的撤了。實際上在它的周圍,身後乃至萬里之外,天頂,都有一大套的東西在支撐著。B2轟炸機再牛,那也畢竟是40年前設計的東西了,這40年的科技進步有多少?以我國目前的國力,開發出一款類似的戰機根本不是問題。問題是:背後那套東西難度太大,大到了無法實現。戰鬥機作戰半徑短,不可能陪著轟炸機飛1萬公里。你得有海外基地部署戰鬥機,然後這些戰鬥機還得能擋住美國的戰機,為轟炸機開路,這才能把炸彈扔到美國本土......


銳度何老師


制空權在現代戰爭中的確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戰役和戰術價值,擁有了制空權的一方對於失去制空權的另一方,就可以形成非常高效且安全的“空中絞殺”,獲取戰爭的主動性。不過對於轟炸機這種機型而言,由於自身的性能和類別比較多,在現代化戰爭中,如果己方沒有獲取戰場制空權的情況下,其實未必就是如題目所說的變成一個靶機。

具體情況可以分成下面幾種情況:

1、隱身戰略/戰術轟炸機;

如果是B-2或者F-22/35這樣的高性能隱身戰略轟炸機或者戰鬥/戰術轟炸機,憑藉自身的隱身性能,在戰爭開始最初階段,即還未取得制空權時率先前出突入敵方區域,對敵方目標發動精確打擊。對於它們而言,制空權對於其價值的發揮並沒有太大的影響,有或者無,都是一樣的空戰利器。

2、超音速非隱身戰略轟炸機;


如果是圖-160或者圖-22M這樣的超音速轟炸機,由於沒有隱身能力,因此在沒有制空權的情況下,面對強敵時主要採用遠程突防,在敵防空火力圈之外發射遠程空對地導彈進行攻擊,之後全身而退;面對空防能力比較弱的國家時,可以採用超音速突擊方式,深入敵方進行攻擊,然後高速撤退。

所以,對於這一類轟炸機而言,制空權對於其使用價值的影響並不明顯。

3、常規戰略轟炸機;

如果是常規的、非隱身、非超音速的轟炸機而言,比如老式圖-16這樣的,一般而言只能採用防區外發射空對地導彈進行攻擊,這樣的方式最為高效,生存力也最強。如在沒有制空權的前提下,貿然突入敵方縱深,進行常規攻擊,那麼就需要冒著比較高的風險了。需要己方預警機、電子戰飛機、戰鬥機等多方力量協同作戰,才可以保證全身而退。

4、常規戰術轟炸機或者戰鬥/轟炸機;

如果是常規的攻擊機、戰鬥/轟炸機的話,如果在失去制空權的情況下對敵方發動空中打擊,那麼風險係數就極高了,一切都要看飛機性能、飛行員戰術修養、空中指揮能力、協同作戰能力等綜合因素了。這種情況下也談不上就弱化成靶機了,實際上依然有著戰鬥力,不可小視。發揮得當,依然能夠取得不凡戰績。

所以說,擁有制空權是最理想狀態,擁有了,當然可以隨意進行攻擊。但是如果沒有制空權,空軍所有的機型和飛行員一樣都是要進行戰鬥任務,未必都變成了靶機。


——問題就回答到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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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互聯網公開圖片,如侵則刪。)


老鷹航空


這話有點扯,忽視了轟炸機也是奪取制空權的利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美與德國爭奪制空權,靠的並不是用自己的戰鬥機擊落德國的戰鬥機,而是靠戰鬥機掩護轟炸機摧毀德國的機場、軍工廠甚至鐵路、公路、橋樑。

飛機最容易被消滅是在地面上,轟炸機摧毀機場的殺傷力才是釜底抽薪,而不是等到戰鬥機擊落對方戰鬥力後才出動。有轟炸機的國家都是空軍強國,用戰鬥機掩護轟炸機摧毀對方的機場、通信站、雷達站甚至鐵路、公路、橋樑等目標,比起單純戰鬥機之間的空戰顯然要生猛得多。

轟炸機沒有制空權,可以與戰鬥機聯手奪取制空權。制空權不是固定不變的,有轟炸機的國家必然是空軍強國。


一梭煙雨江湖行


轟炸機在飛機投入到戰爭後不久就作為軍用飛機的一個重要分支出現了。但在各種表現戰鬥機的影視作品中,似乎轟炸機都是那麼容易被擊落。因此

很容易給觀眾帶來“轟炸機在沒有制空權的情況下就是個靶子”的感覺。

事實呢?二戰時期的轟炸機,由於飛得慢、目標大,設計師們給轟炸機裝上了自衛機槍。這表明,轟炸機是有一定自衛能力的。無論是俯衝轟炸機,還是中型、重型轟炸機,都擁有一挺甚至多挺自衛機槍。“轟炸機在沒有制空權的情況下就是個靶子”這句話,對於當時的飛行員來說恐怕不成立。

即便是現在,轟炸機也沒有成為無制空權狀態下的活靶子。戰略轟炸機可以攜帶電子戰系統,分佈在機身各處的傳感器可以讓飛行員知道導彈從哪個方向射來。作出機動規避的同時投放箔條和熱焰彈,這還是有幾率規避導彈的。而脫胎於戰鬥機的戰鬥轟炸機,甚至還有空戰自衛的能力——興許還可以擊落戰鬥機。

冷戰高峰期的轟炸機,甚至還有遠超想象的存在——XB70“女武神”戰略轟炸機,速度高達3馬赫,實用升限也遠超2萬米。當時還真沒有多少防空導彈、空空導彈有把握追上並擊落這架堪稱奇蹟的轟炸機。

而現代的轟炸機早已經拋下了無制導鐵炸彈,換成了各種導彈。俯衝轟炸、水平轟炸等傳統的轟炸手段早已經不適用,因此現代轟炸機根本不需要冒著敵防空火力進入敵佔區縱深轟炸。因此,轟炸機遭到敵方防空火力、戰鬥機攔截的幾率更是降低了不少。更何況,真要執行轟炸任務,轟炸機還會有戰鬥機護航。


“轟炸機在沒有制空權的情況下就是個靶子”並不是真命題,但在真實的戰場上一切皆有可能。


塹壕中的大遊民


樓主是不是以為制空權就是我們在天上的飛機比別人多就是掌握了制空權?那恭喜你你已經踩進坑裡了,制空權的意思實際上指的是我方飛機擁有暢通無阻的空域航行的能力,與此同時阻塞敵軍飛機在空域航行的能力。

空軍那為啥要我軍能暢通無阻,敵軍行動受阻。那當時為了讓大傢伙們帶著大傢伙去吧對面的一些有價值目標全部炸成灰啊。那怎麼才能讓對方行動嚴重受阻呢,普通人會說當然是讓開戰鬥機的小夥子們去把飛上天的敵軍打下來我們的轟炸機不就能暢通無阻了嗎,空軍會說當然是炸了對面的機場啊吧他們全部一鍋端了,然後我們就能去幹別的事了,於是……

說道這裡可能有很多小夥伴們已經明白了,空軍其實所有的戰術戰略都是圍繞著如何炸死對面而展開的。比如我們需要去炸對面時我才會派出飛機(包括轟炸機和護航的戰鬥機),而對方在雷達發現我們來了之後才會派出戰鬥機去攔截,或者雙方角色互換。從來就不會出現飛機長時間呆在天上的情況,制空權喪失也不是戰鬥機打光了,而是機窩被人家炸了,你沒辦法飛上去炸人家了這才是航行空域的能力被阻塞。這也是為啥創造制空權這個理論的杜黑覺得以後的飛機都是一樣的,只是需要在打別人飛機的裝機槍,炸別人時裝炸彈,當然現在的多功能戰鬥機出現之後,你也不能說他這句話完全錯。

所以懂了吧,制空權是炸出來的,既然制空權都喪失了(機場被炸光了),你從哪裡起飛轟炸機?


開著皮卡打坦克


意大利軍事家杜黑,在二十年代發表“制空論”。意義在於:因空軍終極目的主要是對陸對海作戰,我方取得控制相對範圍的空域,對奪取整體戰鬥勝利有舉足輕重的實際意義。

現代化戰爭中,實際上轟炸機在無論有無制空權安全保障態勢下,或性能隱不隱身,都是“活靶子”。冷不丁從途徑地域射出防空導彈,真是防不勝防!因而出現了轟炸機在遠離戰區空域發射巡航飛彈,進行更精準的目標摧毀手段了。

“制空權”的理論仍具有現實指導意義,在高科技,信息魔、太空域的現代戰爭理念衝擊下,這一理論還在不斷充血,磨合、完美,“活靶子”在掙扎中的威力仍不可小覷。


手機用戶天際線


制空權不僅是對轟炸機而言,普通戰鬥也很重要,有了制空權可保地面不受空中打擊確保勝利。但現代防空導彈技術先進,不用飛機制空也能殲敵制勝。


iwanxu88


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

轟炸機那幾挺.50實在不好乾嘛,自我安慰的作用比自我保護要來的多。

不過被美國陸軍優秀戰鬥機B17擊落的飛行員們可能不這麼覺得


皇家騎士16


卻實是,但個別沒制空權也能執行任務,如B2轟炸機。那就要選擇好進攻時間,路線,以及需要執行的目標。畢竟如果被發現,就是靶機。


用戶1658259733462


在對方空優勢力防區外發射遠程陸攻精確打擊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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