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華夏幸福15億美元債獲批 濱江擬發9億短期融資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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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幸福15億美元境外債券獲發改委備案登記

1月3日,華夏幸福發佈公告稱,公司間接全資子公司CFLD(CAYMAN) INVESTMENT LTD.(作為發行人)擬在中國境外發行不超過15億美元(含15億美元)(等值)境外債券獲國家發改委備案登記。

公告顯示,華夏幸福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關於下屬公司擬發行境外債券及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時,華夏幸福還為發行人履行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的償還義務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銷的跨境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公司於近日收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出具的編號為“發改辦外資備[2019]959號”的《企業借用外債備案登記證明》。載明對於公司擬擔保境外特殊目的公司CFLD(CAYMAN) INVESTMENT LTD.發行不超過15億美元(等值)外幣債券,予以備案登記。

上述外債規模和登記證明自登記之日起有效期1年,發行人憑備案登記證明按規定辦理外債外匯和迴流結匯等相關手續。外債募集資金用於置換未來一年內到期的中長期境外債務,外債本息由發行人負責償還。

另於2019年12月18日,華夏幸福還發布公告稱,已於近日清償了30億元永續債權投資本金和應付投資收益。同時,華夏幸福50億元可交換公司債獲上交所受理。

華人置業持有恆大股份的2019年公平值變動未變現虧損16億港元

1月3日,華人置業集團發佈公告稱,預期持有恆大股份於本年度的公平值變動的未變現虧損約16億港元,將錄為其他全面支出。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華人置業上市股本投資組合主要包括中國恆大集團,而恆大股份已計入通過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根據年末恆大股份的收市價作初步評估,預期於本年度公平值變動的未變現虧損約16億港元,將錄為其他全面支出。

因此,恆大股份的公平值變動累計未變現收益由2018年年底66億港元減少至於2019年末約50億港元,並於通過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儲備內入賬。

於本年度,華人置業出售若干證券投資及財資產品,當中主要包括債券,預計該出售帶來已變現收益淨額約1.835億港元,將於本年度損益中確認。

至於餘下證券投資及財資產品根據估計報價作初步評估,預計於本年度公平值變動的未變現收益淨額約10億港元,將於本年度損益中確認。

濱江集團擬發行9億短期融資券償債 票面利率未定

據上清所1月3日信息顯示,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202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該等票券發行金額為9億元,期限為366天,票面利率未定。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詢獲悉,上述票券發行日為2020年1月7日至8日,起息日為2020年1月9日,兌付日為2021年1月9日。同時,該等票券註冊金額為30億元,募資將用於歸還存續期債務融資工具。截至公告日,濱江集團待償還債務融資工具餘額為112.56億元。

另據1月2日報道,濱江集團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透露,公司2019全年實現銷售1120.6億元,同比增長31.8%。同時,2019年濱江銷售目標為1000億元,完成率112.06%。

陽光城為湖南子公司5億元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1月3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為子公司湖南中正房地產提供擔保。

公告顯示,陽光城持有70%權益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接受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星沙支行提供5億元的融資,期限不超過36個月,作為擔保條件:湖南中正房地產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對湖南中正房地產該筆融資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且按照承擔的擔保責任調配資金,湖南中正房地產為公司提供反擔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陽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對參股公司提供擔保總額度為183.08億元,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91.70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合併報表歸屬母公司淨資產39.91%。

陽光城及控股子公司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總額度為1,283.60億元,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759.13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合併報表歸屬母公司淨資產330.36%。

上述兩類擔保合計總額度1,466.68億元,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850.83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合併報表歸屬母公司淨資產370.27%。

除上述兩類擔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對外擔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擔保的情況。

中駿集團獲授5.6億元等值港元定期貸款融資

1月3日,廈門中駿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潤時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恆生銀行有限公司與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作為授權牽頭安排行,及原貸款人以及恆生銀行作為融資代理行及擔保代理行,於2020年1月2日訂立協議,該等銀行同意授予借款人合共5.6億元等值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該融資自融資協議項下首次提款日期起計為期3年6個月,並由公司及借款人的其他股東個別擔保。

根據融資協議的規定,黃朝陽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繼續為中駿唯一最大股東,必須合法及實益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所有類別具投票權股本40%或以上;及黃朝陽或黃氏家族成員必須繼續擔任公司董事會主席。違反有關規定為融資協議項下的強制提前還款事項,因此,該融資將即時到期及應付。

於本公告日期,黃朝陽及其聯繫人合共擁有中駿集團投票權股本約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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