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防水工程——地下室底板及外牆防水混凝土

防水工程——地下室底板及外牆防水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也稱結構自防水,是一種具有高的抗滲性能,並達到防水要求的一種混凝土。

可通過調整混凝土的配合比摻加外加劑鋼纖維合成纖維等,並配合嚴格的施工及施工管理,減少混凝土內部的空隙率或改變孔隙形態、分佈特徵,從而達到防水(防滲)的目的。

主要用於經常受壓力水作用的工程和構築物。

防水混凝土等級:P4、P6、P8、P10、P12五個級別。

防水工程——地下室底板及外牆防水混凝土

施工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應通過試驗確定。其抗滲等級應比設計要求提高0.2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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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混凝土必須採用機械振搗密實,振搗時間宜為10~30s,以混凝土開始泛漿和不冒氣泡為準,並應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

防水工程——地下室底板及外牆防水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應連續澆築,宜少留施工縫。當留設施工縫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頂板、底板不宜留施工縫,牆體水平施工縫不應留在剪力與彎矩最大處或底板與側牆的交接處,應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於200mm的牆體上。牆體有孔洞時,施工縫距孔洞邊緣不宜小於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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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施工縫的造圖

2、垂直施工縫應避開地下水和裂隙水較多的地段,並宜與變形縫相結合。

3、防水混凝土結構內部設置的各種鋼筋或綁紮鐵絲,不得接觸模板。

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須穿過混凝土結構時,可採用下列止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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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護結構;2-模板;3-小龍骨;4-大龍骨;5-螺栓;6-止水環

1、在螺栓或套管上加焊止水環,止水環必須滿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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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圍護結構;2-模板;3-小龍骨;4-大龍骨;5-螺栓;6-止水環;7-堵頭

2、螺栓加堵頭。堵頭(拆模後將螺栓沿平凹底割去,再用膨脹水泥砂漿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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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混凝土終凝後應立即進行養護,養護時間不得少於14天,在養護期間應使混凝土表面保持溼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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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檢查

防水混凝土的質量,應在施工過程中,按下列規定進行檢查:

1、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須進行檢查,如有變化時,應及時調整混凝土的配合比;

2、每班檢查原材料稱量不應少於兩次;

3、在拌制和澆築地點測定混凝土坍落度,每班不應少於兩次;

4、連續澆築混凝土量為500m3以下時,應留兩組抗滲試塊,每增加250~500m3應增留兩組。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變化時,均主尖另行留置試塊。

5、試塊應在澆築地點製作,其中一組應在標準情況下養護,另一組應與現場相同情況下養護,試塊養護期不得少於二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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