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 未及時披露收購標的破產等重大信息,*ST中捷及其高管收警示函

導語浙江證監局發現*ST中捷2015年11月以來,存在未及時披露對東寧華信經濟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重大投資、未及時披露大股東持股被輪候凍結、未披露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標的資產江西金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破產等事項。

1月6日,資本邦獲悉,*ST中捷(002021.SZ)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監督管理措施。

據此,浙江證監局發現*ST中捷2015年11月以來,存在未及時披露對東寧華信經濟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重大投資、未及時披露大股東持股被輪候凍結、未披露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標的資產江西金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破產等事項。

*ST中捷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等規定。你公司時任董事長馬建成、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周海濤、時任董事會秘書王端、時任董事會秘書鄭學國應承擔主要責任。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你公司及主要責任人馬建成、周海濤、王端、鄭學國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請你公司於2020年1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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