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檢察戰“疫”︱福鼎市檢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網購口罩詐騙案

自疫情發生以來,

全國上下口罩資源緊缺,

而此時竟有人趁“疫”實施詐騙。

檢察戰“疫”︱福鼎市檢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網購口罩詐騙案


3月3日,

福鼎檢察僅用1日

依法從嚴從快批准逮捕

一起涉疫情詐騙的刑事犯罪案件。


2020年1月30日至今,犯罪嫌疑人人周某某多次在快手軟件上發佈出售口罩的信息,後添加被害人微信,其在明知沒有口罩來源的情況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騙取被害人何某某、劉某某等人錢款,共計騙取8501元。詐騙所得錢款其均用於日常花銷。

法條鏈接

兩高、公安部、司法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條第(五)項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共捐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那麼怎麼才能避免被騙呢?

↓↓↓

“疫情詐騙套路大揭秘”

檢察戰“疫”︱福鼎市檢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網購口罩詐騙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