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蘭山 河東 羅莊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 構建與生態環境相和諧的畜禽養殖模式

日前,蘭山區、河東區、羅莊區相繼印發關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構建與生態環境相和諧的畜禽養殖模式。

畜禽養殖禁養區是指區政府依法劃定的禁止建設養殖場或禁止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的區域。其中河東區指出,對已建成的養殖場(小區),由河東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限期關閉或搬遷。河東區人民政府將對禁養區的劃分實行動態管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適時對禁養區作出調整。

蘭山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域:1、蘭山街道城建區;銀雀山街道城建區;金雀山街道城建區;柳青街道城建區。2、棗園鎮政府駐地;白沙埠鎮政府駐地;李官鎮政府駐地;半程鎮政府駐地;義堂鎮政府駐地;汪溝鎮政府駐地;方城鎮政府駐地;蘭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駐地。3、白沙埠鎮城建區;棗園鎮城建區;義堂鎮城建區;蘭山經濟開發區城建區。4、臨沂祊河省級溼地公園;蘭山柳青河省級溼地公園。5、劉莊水庫一級和二級保護區。6、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的建成區等其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禁止養殖區域和省、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禁養區域。

河東區禁養區劃定界限為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包括河東區人民政府駐地城市建成區,臨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駐地建成區,梅家埠街道辦事處以及建成區、相公街道辦事處以及建成區、太平街道辦事處以及建成區、湯頭街道辦事處以及建成區、鳳凰嶺街道辦事處以及建成區、朝陽街道辦事處以及建成區、八湖鎮政府駐地、湯河鎮政府駐地、鄭旺鎮政府駐地。

羅莊區畜禽養殖禁養區規劃佈局劃定範圍:1、羅莊區城市建成區(羅莊街道,盛莊街道)。2、傅莊街道、冊山街道、高都街道、沂堂鎮、褚墩鎮、黃山鎮駐地建成區。3、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區域和井群外包線以外500 米範圍內。4、沂河河道管理範圍外延200 米範圍內。

根據蘭山區畜禽養殖環境管理要求,在禁養區內,不得新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已經建成的,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限期關閉或者搬遷。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核心區外禁止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禁養區外從事畜禽規模養殖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估,其汙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洩物綜合利用設施設備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產使用,其畜禽廢棄物綜合處理利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生產能力。

方案指出,減少審批流程,鼓勵禁養區外養殖場戶提升改造現有的養殖圈舍及設施設備,實施雨汙分流、乾溼分離,加大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力度。鼓勵養殖場戶採用生物措施,實施生物除臭驅蠅技術,防止大氣環境等汙染,促進畜牧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規模養殖場糞汙處理設施不達標,拒不整改或不具備整改條件,外排糞汙造成汙染的,應予以停養,並限期關閉或拆除。

臨報融媒記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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