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今年的大年三十,我們這邊還沒有封村。
那時候人們還處在一片歡天喜地之中。我跟著先生也回了村裡過年。大年三十,我先生家裡那邊的習俗是,男人們要去上墳,女人們則在家準備年夜飯。
我婆婆很早就告訴,我大嫂和二嫂,今年不用來她這邊聚餐,各自在自己的小家聚餐就可以了。我們因為在城裡,所以只能跟著我婆婆過年。
我婆婆做飯並不好吃,但好在她每次都會雞鴨魚肉弄一桌子,算是用了心思。而我這個人也不那麼挑食,自己不動手,哪裡還敢挑食,即使不好吃,我也會在年夜飯上誇上幾句。
她聽得開心,每年做得也積極。
我誇得多了,也覺得我婆婆做飯也不太差。
兩相得宜。
關於年夜飯這件事,沒有動手做的,就沒有挑剔的資格。一個不付出勞動的人,是沒資格指責勞動的人的。
我先生他們上完墳,就趕緊回家了。因為,他們是準備年夜飯的主力。
我先生說,他們回家的路上,碰見了一家人在吵架。我婆婆認識那家人,跟我說:“她家年年都這樣,男人們去上墳了,女人們就在家為了年夜飯吵架。去年過年的時候,她們家老大媳婦就掀了桌子。老大媳婦是廚子,每年的年夜飯都是人家做的。人家做飯,自然就按照人家的口味。
她家的小兒媳婦不喜歡吃辣。她家的老大媳婦偏偏只擅長做辣的菜。兩個人一直因為這件事吵來吵去。
小兒媳婦想要大兒媳婦多顧及一下自己,再說了家裡那麼多老人孩子,吃辣也不好。大兒媳婦覺得,我做飯你歇著,難道我還得聽你指揮我。你不喜歡吃辣,就自己做,不要指揮別人。”
這裡糾正一個不好的思想,就是“你會,你有能力,你就有罪”的思想。
她家的小兒媳婦說了這樣的話:“誰讓你是廚子呢?我要是廚子,我就自己做。但可惜我不是廚子。你既然是廚子,你就要顧及大家的口味,你每年把菜都做那麼辣,真的太自私了。”
我婆婆重點說了老人的小兒媳婦這個人。
我婆婆對她有印象,是因為她家的孩子,特別淘氣。鄰居的車停在路邊上,她家的孩子,把人家的車用石頭劃得一道一道的。
鄰居調了監控,找到她家,結果她理直氣壯地說:“小孩子,他知道什麼,劃了就劃了,又不是大人劃的。我們是沒有車,我們要是有車,別人家孩子劃了我家的車,我們也不去找。大人難道還能跟孩子一般見識嗎?再說了,你們的車也不是新車,別的地方也劃了。”
本來挺好的鄰居,因為這件事兩家吵了一架,她家的鄰居堅決讓她家孩子道歉。如果不道歉,就得賠錢。
她死活不肯讓自己的孩子道歉,賠了對方100塊錢,並揚言:“他家真的是窮瘋了,真的是什麼錢都想要。一個孩子劃了她家的車,還要讓我們給錢。”
我婆婆說,反正她家孩子在周圍非常不受待見,不是砸人家的車,就是砸鄰居的門,就沒有一天消停的。
她家孩子這樣,她一定也好不到哪裡去。她每年在婆婆家吃年夜飯,都是什麼都不沾手的。她始終覺得她嫂子是個廚子,就該給她做一頓豐盛的飯菜,做得不合她胃口,她還要挑毛病。
但是,她忽略的一點是,一個不幹活的人,怎麼有資格去批評幹活的人。
她嫂子不聽她的,她就跟自己的嫂子吵架,如果她婆婆不向著她,她就連自己的婆婆一起罵。
我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去年已經掀了桌子了,今年還要一起吃年夜飯。既然口味不一致,那就分開吃。
我婆婆說:“她小兒媳婦覺得過年的年夜飯,就該在婆婆家吃。她婆婆就該給她做這一頓飯。”
好吧,我不跟不講道理的人講道理,因為她就不懂道理。
我老公一邊洗菜一邊說:“這男人們上墳回來,得多鬧心,飯吃不上就算了,還得面對這爛攤子。”
我婆婆再一次跟我們披露了現實:“男人也惹不起女人。有一年,男人給自己的母親送了一袋麵粉,女人知道了,就不高興了,拿著一個鏟子就鏟在了男人的頭上,大過年的就帶了彩。現在咱們農村,娶媳婦不容易,哪裡敢跟媳婦對著幹。她公婆現在惹不起兒媳婦,也討厭兒子,覺得這是自己養兒子的報應。”
我開始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現在農村姑娘的這種“厲害”真的好嗎?
不得不說,她們確實不在婆家受氣了。但是,她們的這種“厲害”對孩子真的好嗎?
不管我對不對,你們都不敢把我怎麼樣,於是我就理直氣壯地不對了。
如果母親這樣,農村的男人為了生計大部分在外打工,她的孩子又會是什麼樣呢?
孩子會不管對錯,而只是肆意妄為。
就像這個女人的孩子,成為鄰居們都厭棄的孩子。他不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錯的,他就覺得自己想幹什麼都行。
我寫婆媳矛盾,會提倡女人在婚姻裡厲害一點,因為厲害一點,才能護著自己的底線,不讓自己受委屈。
但是,這裡的厲害,僅僅是基於不受欺負,而非讓你厲害到去欺負別人。
就拿她婆家的年夜飯來說,她不動手,什麼都不做,本就是不佔理的。在她不佔理的基礎上,她又去要求別人按照她的口味做飯,就更不佔理了。
但是,她不覺得她不佔理,反而覺得別人自私自利。如果她婆婆不向著她,她就要罵婆婆偏心眼。
於是,好好的一頓年夜飯,那些付出的人都捱了罵,而不付出的她卻還不肯善罷甘休。
她得罪了婆婆,得罪了嫂子,最後還得給男人添堵。她覺得自己特別厲害,可她不知道,她周圍早就是一片危機。
我婆婆說:“她老公原來挺上進的,現在耍了,跟周圍的人說自己過得沒勁。她婆婆也很討厭她,明顯對大兒媳婦更好。”
其實,我們每個人的路,都是自己走出來的。
我一個發小也是村裡的,他家裡很窮,但即使窮,他都非要跟妻子離婚。
我曾經問過他,為什麼?
他說:“為了孩子,我不想讓孩子成為跟她一樣的人。她會毀了兩代人。”
我時常呼籲男人們在家庭裡的付出,因為女人又帶孩子又拼事業太難了。但我依舊要告誡女人:讓自己成為一個“好”人,至少給自己的孩子做個榜樣。
你一定不能被欺負,但是也不能仗著農村娶媳婦難的現狀,去欺負別人。
你要知道,這最後毀掉的只能是你自己。
因為沒有人會慣你一輩子,也沒有人會慣你的孩子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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