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多地下調疫情應急響應等級,你懂得背後的意義嗎?


科技日報記者 唐芳

39002比37414!今天,累計治癒出院病例首次反超現有確診病例。正如“硬核”專家張文宏所說,一個國家和地區要有一個非常好的防控策略,才有可能控制疫情。


回顧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歷程,許多人都對1月23日起,“全國多地啟動一級響應”印象深刻。隨著疫情逐步得到控制,2月21日以來,全國超過一半省份陸續調整應對疫情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級別。


這一“啟動”一“調整”的背後,蘊含著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什麼樣原則策略?蘭州城市學院副教授王金相對相關問題進行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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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共四級,針對本次新冠肺炎疫情,請解讀一下各級別的響應情況。


王金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屬於公共衛生事件。


按照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突發事件等級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一般來說,一級響應由國務院組織實施,各省級人民政府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省內應急處置工作。下調應急響應級別,表明疫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應對疫情的組織實施部門也隨之下調。調整為二級響應,由省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調整為三級響應,由市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調整為四級響應,由縣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上一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下級人民政府指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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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省份對各級別所採取的措施都是一致的嗎?


王金相:國家建設有完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本次新冠疫情所啟動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屬於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各級人民政府也在國家預案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制訂了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級別均為四級,國家預案中僅對Ⅰ級(特別重大)事件的標準進行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在制訂應急預案的過程中,對於不同級別事件的標準因自身實際略有不同。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對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的職責進行了宏觀規定。


例如,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措施包括: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3)劃定控制區域,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


(4)採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動、停工、停業、停課等疫情控制措施;


(5)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


(7)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佈工作;


(8)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措施在國家預案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不同級別的響應措施也因各地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


3


本次多省份由一級調整為二級或三級有什麼根據嗎?跨級別調整有何講究嗎?


王金相:《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要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分級,並制訂相應的應急工作方案。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提升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國家及時啟動了Ⅰ級(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各省級人民政府也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啟動了Ⅰ級響應。近期,各地根據本省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趨勢和控制情況,按照各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別標準,陸續將Ⅰ級響應降為Ⅱ級或Ⅲ級。


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由來?設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的科學性體現在哪裡?


王金相:《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是我國規範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於突發事件,屬於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範疇。


國家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級分為四個級別是非常合理的,體現了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不同地區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型、危害程度等不同,採取的應對措施也不同,低級別的事件意味著影響範圍較小、危害程度較小,地方政府採取一定的措施就可以處置。如果不進行分級,低級別事件採取高級別響應措施,有可能造成過度響應,增加對社會經濟、人民群眾生活的不利影響。


新聞鏈接


18省份調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級別


1月23日起,全國各省份相繼啟動特別重大(Ⅰ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陳祝生曾表示。


2月21日以來,全國超過一半省份陸續調整應對疫情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級別,做到分區分級精準防控,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科技日報記者根據公開資料統計,截至今天(2月29日),下調響應級別省份中,山西、廣東、江蘇、安徽、四川、新疆、吉林7省(自治區)由一級調整為二級,甘肅、遼寧、貴州、雲南、廣西、海南、青海、內蒙古8省(自治區)由一級調整為三級,福建、江西、浙江3省有地區調整為二級或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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