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國家、政府、人民、個人之間的關係

國家是由國土、人民、文化和政府四個要素組成的,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

國家應該是一個由一定國土內人組成的利益集團,所以國家要有國防,對外要有一致的利益訴求,這個利益訴求應該是本著國家內全體人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來考慮。

國家又是由國家內的諸多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團構成,這些大大小小之間的利益集團之間的利益又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對立的。國家內部的矛盾就是利益集團和各社會階層之間的競爭與平衡。

國家、政府、人民、個人之間的關係


政府是對國家進行統治和社會管理的機構。政府應該有兩個功能,一個是管理,一個是服務。政府遵循的行政權力有三個來源,一個是法律,一個是人民的意願,一個是決策者多指領導者。這三者之間存在著互動關係。

人民是國家內人的統稱。人民是靠利益彙集起來的共同體,又是靠輿論表達利益的意識體。健康合理的社會應該具有人民表達輿論的權力和媒介。

國家、政府、人民、個人之間的關係


個人是個體利益的遊離體,是遵循著利益最大化的選擇者,也就是說一個人通過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可以從窮人變成富人,甚至可以變成利益集團的指揮者。


國家、政府、人民、個人之間的關係


世界就是個大舞臺,每個人都依據自我意志的作用遵循利益和權力聞風而動,而能夠伴隨人類長存的只有符合時代發展的偉大思想和適應時代進步的科學技術。

每個人都是時代舞臺的表演者,每個人都是作為人的一個代表,每個人都是生命物質的一場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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