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如何才能不讓地方債成為風險的代名詞?

如何才能不讓地方債成為風險的代名詞?

近日,北京、廣東、雲南、陝西、湖北等多個省份的2018年省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獲得當地人大常委會批准。值得關注的是,各地對防範高風險地區債務風險保持高度重視。比如,廣東省人大財經委建議,列入債務高風險地區的市縣原則上不新增債務限額。

如何才能不讓地方債成為風險的代名詞?

防範化解債務風險,是未來一段時間需要重點抓好的一項工作。其中,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是重中之重。那麼,如何才能有效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將地方債化解到完全可控的範圍之內,使其不再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影響呢?對地方債實行剛性管理,把地方債控制在一定的限額之內,是最為重是緊迫的任務。如果不把地方債限額當作一項剛性指標、硬指標來處理,要想全面化解地方債風險,難度極大。

事實也是,從近年來地方對待政府債務的態度來看,表面上,都是老老實實、本本分分、認認真真,實際上,擴大地方債務的漏洞到處都是。別的不說,以PPP為藉口,形成的新的地方債缺口,就是最典型的手段之一。不僅如此,在形式上脫鉤的政府融資平臺,也繼續扮演著融資的工具,債務規模不斷擴大。用積重難返來形容一些地方債的規模和負擔,可能一點也不為過。原因就在於,對地方債的限額控制,沒有真正納入到規範管理的通道,沒有能夠做到剛性有力。更多情況下,仍然是形式大於內容。明面上沒有突破債務限額,暗地裡卻大突破限額。不然,債務規模不會擴大這麼多。

也正因為如此,對地方債風險化解,必須真正引起高度重視,將其納入到政府管理的範疇之內,與政府工作人員的選拔任用緊密掛鉤,且實行終身追究,而不是人走責落。否則,就不可能引起政府官員的警覺,就真的會沒有退路。沒有退路的應當是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而不是地方債。只有官員們沒有了退路,債務才有出路。如果負債的官員出路很好,債務就沒有退路了。

如何才能不讓地方債成為風險的代名詞?

根據2018年中央與地方預算草案,今年新增地方債總額為2.18萬億。其中,一般債券8300億元,專項債券1.35萬億。那麼,債務限額下達到地方之後,能不能嚴格按照這一限額執行呢?會不會再出現突破限額的問題呢?顯然,這裡最需要追問的就是,如果突破了,怎麼辦?如果這個問題回答不好,債務限額就很難成為剛性指標,成為地方必須不折不扣執行的硬指標。

我們說,發展免不了投入,要投入,就要資金。但是,投入不等於不切實際、不顧財力可能、不顧財政風險地亂投入。投入必須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必須量入為出,有多大的財力,做多大的投入。能夠以最少的財力,實施最有效的投入,把急需解決的問題解決好,才是水平和能力的體現。不惜一切代價地投入,不顧子孫地籌集資金,即便建設的項目再多再好,也不值得高興,更不值得讚賞。

毫無疑問,一些地方已經完全突破了地方可承受的能力,突破了債務上限。對這些地方,如果再不對債務問題實現“零容忍”,將債務限額嚴格控制在地方可承受的範圍之內,就真的可能要發生債務風險了。一旦某一地區發生債務風險,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連鎖反應,甚至是多米諾骨效應。

而從目前地方債的實際情況來看,所謂的債務限額,實際就是給地方準備的“轉貸準備金”,而不是新增建設資金。相當一部分地區,如果沒有新增債務,可能就無法轉貸,無法償還利息。這也預示著,只要地方不下決心採取措施,縮減債務規模,每年的利息支出將“吃”完所有的新增限額債務。這與中央提出的補短板,也是不相符的。新增債務限額,按理是必須用於補短板的,而不是付利息。如果不同意地方支付利息,轉貸又怎麼辦?

如何才能不讓地方債成為風險的代名詞?

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已到了必須“殺無赦”的時刻。下達的債務限額,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且轉貸利息不能佔用新增限額,而必須地方自籌。也只有這樣,債務總額才能真正得到控制。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把債務規模控制和風險防範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政治責任交代給地方政府,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研究化解債務風險的措施、層層減少債務規模。做到其他方面的工作做得再好,只要債務問題沒有處理好,債務規模沒有控制好,就一票否決,並列入官員政績檔案,影響選拔任用。也許,只有把官帽與債務結合起來,才能真正驚醒官員,尤其是那些好大喜功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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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haojun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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