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16天——磚砌體工程

一、砌築方法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16天——磚砌體工程

1、分類:“三一”砌築法、擠漿法(鋪漿法)、刮漿法、滿口灰法,通常宜採用“三一”砌築法(一鏟灰、一塊磚、一揉壓)。

2、當採用鋪漿法砌築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750mm,施工期間氣溫超過30℃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500mm。

3、磚過樑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時,灰縫砂漿強度不應低於設計強度的75%。

4、在磚牆上留置臨時施工洞口,其側邊離交接處牆面不應小於500mm,洞口淨寬不應超過1m。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地區建築物的施工洞口位置,應會同設計單位確定。

二、構造柱與磚砌體

1、施工順序:先綁紮鋼筋,然後砌磚牆,最後澆築混凝土;

2、牆與柱應沿高度方向每500mm設2Ф6拉筋,每邊伸入牆內不應少於1m;

3、造柱應與圈樑連接;磚牆應砌成馬牙槎,每一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超過300mm,馬牙槎從每層柱腳開始,先退後進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16天——磚砌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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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牙槎

三、砌築施工分段及高度要求

1、磚牆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設在變形縫、構造柱或門窗洞口處;

2、相鄰工作段的砌築高度不得超過一個樓層高度,也不宜大於4m。

3、正常施工條件下,磚砌體每日砌築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腳手架高度內。

四、砌體的留槎要求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16天——磚砌體工程

1、直槎

非抗震設防及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7度地區的臨時間斷處,當不能留斜槎時,除轉角處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須做成凸槎,且應加設拉結鋼筋,拉結鋼筋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每120mm牆厚放置1Ф6拉結鋼筋(120mm厚牆放置2Ф6拉結鋼筋);

②間距沿牆高不應超過500mm,且豎向間距偏差不應超過100mm;

③埋入長度從留槎處算起每邊均不應小於500mm,抗震設防烈度6度、7度地區,不應小於1000mm;

④末端應有90°彎鉤。

2、斜槎

①磚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築,嚴禁無可靠措施的內外牆分砌施工。

②在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及以上地區,對不能同時砌築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

③普通磚砌體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於高度的2/3,多孔磚砌體的斜槎長高比不應小於1/2。

④斜槎高度不得超過一步腳手架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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