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兩部門部署2018年文化志願服務工作

兩部門部署2018年文化志願服務工作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宣部、中央文明辦等七部門《關於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的實施意見》,文化和旅遊部、中央文明辦近日印發《關於開展2018年文化志願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開展2018年文化志願服務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著重對10項工作任務進行部署,包括“春雨工程”——全國文化志願者邊疆行活動、“陽光工程”——中西部農村文化志願服務行動計劃、公共圖書館志願服務活動、文化館(站)志願服務活動、博物館志願服務活動、美術館志願服務活動、關愛重點群體文化志願服務活動、節日紀念日文化志願服務活動、企業文化志願服務活動和鄉鎮、村學校文化志願服務活動,體現出覆蓋面廣、重點突出、品牌活動常態深入開展等顯著特點。

“春雨工程”“陽光工程”是近年來連續開展、成效顯著的品牌文化志願服務活動,《通知》對其分別作出重點部署。對於“春雨工程”,文化和旅遊部牽頭搭建志願單位與邊疆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和部分海疆地區橫向交流的平臺,以“大舞臺”“大講堂”“大展臺”為載體,組織實施一批針對性強、效果好的文化志願服務項目。“陽光工程”則招募有文藝專長、熱心社會公益、樂於組織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的文化志願者,到村文化中心和鄉村學校少年宮開展為期一年的文藝輔導、文化活動組織及相關宣傳文化工作,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豐富農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農村文化建設水平。

為保障2018年文化志願服務工作順利開展,《通知》要求,各地文明辦、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規範經費管理、做好宣傳推廣。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加強對文化志願服務內容的嚴格把關。要健全各級文化志願服務組織,完善文化志願者招募、註冊、培訓、管理、考核、激勵等方面制度;制定活動實施方案和安全預案,切實維護文化志願者合法權益。(記者 王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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