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法律文書撕不得!無知老婦差點被拘15天

“潘某娣妨礙執行,故意當眾毀損人民法院文書,現依法決定對你拘留十五日。”聽到執行法官宣讀完《拘留決定書》,潘某娣依然未意識其行為已觸犯法律,當法警將手銬戴到潘某娣手上時,她還聲稱“抓去打靶也無所謂”。

5月21日,廣東連南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來到潘某娣家中,他們此行的目的是向潘某娣的兒子羅某青送達限制高消費令和失信被執行人決定書。羅某青與李某於2016年調解離婚,約定由羅某青每月支付400元撫養費給其女至其年滿十八週歲止。後因羅某青長期未按約定支付撫養費,李某於今年1月向連南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通過查控,依法凍結並劃扣了羅某青在微信財付通賬號內存款,且未發現被執行人羅某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連南縣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執行法官依法將法律文書送達到羅某青家中,其母潘某娣稱羅某青外出打工未歸,表示因李某不允許她探視孫女,故而不應支付撫養費。後潘某娣情緒激動,將裁判文書當場撕毀並扔在地上,隨後執行幹警將其拘傳至法院。

“故意毀損人民法院法律文書,妨礙執法,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經法官耐心釋法,潘某娣終於認識“闖禍”了,拘留期間不斷地向幹警哭泣哀求,對其作出衝動和無知的行為感到後悔,並表示以後會遵守法律的規定。考慮到潘某娣已年過花甲,長期生活在農村缺乏法律常識教育,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經過此次拘留已達到教育的目的,且被執行人羅某青亦答應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對潘某娣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決定。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方晴 通訊員 劉宇靖 方雨欣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程依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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