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公司想辭退我,但又想讓我自己離職,不離職就天天羞辱我、降工資、掃地這樣應該怎麼辦?

人間疾苦多


公司這樣做的原因無非就是不想給你支付賠償金,但是不得不說這種做法很愚蠢。他們這樣對你,逼迫你辭職,你是可以蒐集證據起訴公司的。


不知道你在這家公司呆了多久,可以拿到幾個月的補償金,如果時間比較長,你的工資本身又高的話,確實是一筆大的金額,那麼還是要拿的。


當然,如果你覺得這樣的公司待下去也是浪費自己的時間,還不如趁早走掉,根本不care這麼點補償,那也是可以的。


我認為比較理性的做法就是先繼續在這家公司幹著,蒐集證據(給你降工資的截圖,讓你掃地的視頻等)。每天按時上班打卡,都按之前的工作內容來。按規定,公司給你調崗位、工資有所降低這些都要和你協商的,如果你不同意還給你強制調崗,你提出辭職,公司是需要賠償你的。


同時,你可以向其他公司投遞簡歷,如果有好的職位,你再走也不遲。


我想你在找下一份工作之前,需要思考為什麼你的公司想要辭退你並且以這種方式。是因為能力不夠還是因為其他的什麼事情,這是你需要思考和改進的地方。


你在下一份工作的面試中,面試官一定會問你,離職的原因,最好不要說上家的壞話。否則,可能會被人認為你是一個喜歡抱怨的人,並且忠誠度低。就像談戀愛分手了,不說前任的壞話是對上段感情和自己的尊重一樣。


綜上所述,當遇到公司想辭退並且想要逼迫你主動辭職的情況,如果想要得到補償金,一定要及時蒐集證據,並且繼續認真完成工作。並且需要思考公司想要辭退你的原因,加以改進。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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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課


前一家公司有一位和我一起共事的同事就是遭遇了這樣的事件,後面他把公司收拾怕了。事情原尾是這樣的:公司經理(因為是一家外企,經理相當於中國區的最大領導)覺得這位同事做事責任心不夠,並且來公司的時候薪資給的比較高,覺得值不了給的薪資。所以想把那位同事勸辭,因為勸辭的話不像辭退員工一樣,不需要賠錢給員工(按勞動法需要多賠一個月工資)。這位員工也感覺到了那位經理的心理,所以也做了一些準備,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然後經理找他談話,勸辭他的那些話全部被他用手機錄音了,而且他特意提一些關於公司違反勞動法的問題(我看到他寫了兩頁紙,裡面列出來公司違反勞動法和不合理的條款)讓經理和主管回答,主管不知道他在錄音,所以很坦誠的回答他(比如加班沒有加班費,因為是拿月薪,實際上這種做法也確實是不符合勞動法;比如公司辭退他根本沒有提前通知他,當天提出當天就要他走等等)。他把所有的證據收集好後,把電腦也給鎖了,然後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告訴經理還是怎麼被經理知道他錄音了。他跟公司開始談條件。第一好像無論自己辭職,也得公司多賠償他的一個月的工資,第二是做了半年應該給半個月補償金。後面經理也答應他了。後面他離廠後隔三差五的去勞動保障部門告公司。搞得經理都怕了。那位同事走後不久問我:公司有沒有把我們的合同簽到另一個品牌名下(因為我們公司有兩個品牌),因為我們在開始的那個品牌做了快兩年了,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就得按勞動法賠償相當於兩個月的工資(做滿一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就得賠償一個月工資,兩年賠償兩個月工資,以此類推),所以公司就會讓我們的合同籤給另一個品牌下,這樣就相當於重新進這個品牌,即使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也不需要賠償這方面的錢。後面沒過多久果然公司就叫我們簽到另外一個品牌下面了。後面過了幾個月之後我也要離職,那位經理跟我談,叫我不要學那位同事的,我說你放心,我不是那樣的人,我在公司裡學了很多,我很感激公司給了我機會。後面那位經理還問我要不要幫我寫推薦信,我說不用了,因為我已經找好了下家了。


竹青45


現在許多公司旺季大批量招人,淡季辭退。

他們只考慮自己的經濟成本問題,很少考慮員工的利益。

其實想要辭退你,並不一定完全是你能力不夠,原因無非就是不想給你支付賠償金。

於是,他們便費盡心機,不惜用各種陰招損招,逼迫你自動離職。

不得不說,這樣的做法即損又愚蠢,這樣的公司斷然不能走得太遠。

不過,在職場,發生任何事情都要正常理解,有這樣一句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可見大部分人在利益面前都是自私的,首先考慮的是自己,所以,同樣我們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各種應對措施,

做到水沒來先蹩壩,自己不吃虧,那麼如何應對這種情況呢?

我們先從兩方面來分析:

其一,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呆的時間比較短,就沒必要和他們浪費精力了,與其較量的時間,還不如另尋它路。

條條大路通羅馬,也許換一家公司更能展示你的才華和優點,這樣的公司離職也罷,沒有什麼可留戀的。

其二,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時間比較長且工資很高的話,確實應該得到一筆大的賠償金額。

有那麼一句話,不是我的我不要,是我得誰也別想拿走,所以,必須要得。

那麼怎麼才能得到這筆錢?

首先,要穩住,任何時候都不能亂了陣腳。

不管他們用怎樣的語言來攻擊你,表面上都不能顯露出生氣的樣子,且笑臉相迎。

否則,你就正中他們的圈套,越在這個時候,工作越不能出現半點瑕疵,要更加仔細認真,並出色完成自已的本職工作。

第二,要掌握證據,關鍵時刻亮出你的殺手鐧。

如果公司不是大批量降工資,只針對你一個人,無原無故的給你降工資,那你就要處處多留心。

時刻蒐集證據,比如說你的考勤、工作中的照片以及各種資料等等。

總之,一切工作痕跡都一一保存,還有他們逼迫你掃地、羞辱你的話都要錄音錄像。

並強烈要求公司說出降工資的理由,假如拿出不正當的說辭理由,這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跟公司領導直接攤牌,向他們說出你已掌握很多證據。

如果執意下去,公司非旦不能省下賠償金,也許還會被告上法庭,那樣對雙方都不好,每個人都不容易。

公司受損,個人也好不到哪去,所以,互相考慮下對方的難處,三思而後行。

第三,一旦撕破臉皮,依靠法律。

飛速發展的時代,誰都沒有時間打官司告狀,可有的時候,你用盡渾身解數,公司就是不理你那套。

說白了就是想拖到你自己放棄為止,這個時候你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公司故意逼迫你離職,必定會留有痕跡和破綻。

只要你掌握證據,照樣可以逆襲,法律有這麼一條規定,逼迫職工離職,補償金不變。

與此同時,你可以向其他公司投遞簡歷。

既然公司有想辭退你的想法,你就很難繼續呆下去。

所以,你必須另有選擇,一旦有好的職位,就可以直接過渡到其它的公司。

不過,在應聘的時候,最好不要說出你在原公司發生的事情。

否則,新公司根本不瞭解你,也許會認為你是一個不忠誠的人或懷疑你的能力。

總之,有書君認為,當遇到公司想辭退你時,並想盡辦法逼迫你主動離開,如果想要得到補償。

一定要掌握大量依據,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果不想得到補償,就儘早離開,是金子在哪都發光。

願你在職場應對自如,發揮到極致。


有書共讀


公司違法調崗、降低薪酬違法,可以收集證據提起勞動仲裁!

作為勞動者在日常工作之中,我們經常會遇見企業因為各種原因而逼迫員工自動離職,或採用違法方式調低薪水,或採用調崗,更嚴重的甚至是採用冷處理的方式,其終極目標就是希望員工可以自己主動離職,那麼公司就不需要承擔任何的經濟補償責任。

很多勞動者遭遇上述了不公平的待遇時,因為不知道法律的相關規定而選擇忍氣吞聲,自己主動離職......然而,筆者想說的是:以上行為都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收集證據提起勞動仲裁!

通常,勞動者在入職之後會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之中會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比如勞動者入職的崗位、薪酬以及調薪的幅度方式、換崗以及解除合同的條件。然而大多數時候,企業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卻並不會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利用其它方式與合同約定打擦邊球,最終遭受損害的還是勞動者。本問題中,所列舉的幾種方式也是實踐中企業經常使用的幾種方式,那麼面對企業的這種近似於無賴的逼迫勞動者自動解除合同的方式,勞動者應該如何維權呢?

第一,就調崗、調薪與公司的相關領導溝通。企業降低勞動者的工資待遇以及對員工進行調崗需要特定的情形之下才可以,比如勞動者不能勝任目前的工作崗位,則需要企業提供的相關的證據予以證明;比如因為公司的戰略調整需要,那麼也需要事先取得勞動者的同意才可以。如果以上都沒有,而只是企業為了逼迫勞動者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則建議勞動者可以在與企業溝通過程之中錄音,以便為後續仲裁訴訟程序提供證據。

第二,收集證據。如勞動者決定了採用勞動仲裁的,則可以開始收集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條、相關工作郵件、錄音錄像、公司調薪或調崗的相關證據等。

第三,提起勞動仲裁。在完成了相關的證據收集之後,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以工作年限為標準,如果工作滿一年的則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足一年的,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勞動者前 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底薪、加班工資以及獎金提成等。

現代社會終究還是法治社會,當自身權益遭受侵害時,要懂得及時運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羅召均律師


公司想辭退一個人,但又不捨得出那筆賠償金,於是就調崗調崗調薪讓那個人在公司裡徹底失去發展空間,每天度日如年,最後這個員工只能主動離職的示例多不勝數,而且是很多中小企業慣用的套路。

但是公司的這種噁心套路,其實法律法規早就有明確的規範,能夠保障員工的意義。

雖然企業有權單方面對不勝任工作的員工進行調崗,但必須遵循合理性原則:工作難度、崗位職級和薪酬待遇。

從工作難度來看,調崗後的工作難度應小於調崗前,這樣在正常情況下,員工才有可能勝任新崗位,否則無異於在利用調崗變相解除勞動合同。

從崗位職級來看,調崗後的崗位職級不應比調崗前低太多,否則同樣違反合理性原則。

從薪酬待遇來看,調崗時可一併調薪。原因在於,勞動者的薪酬待遇應當與其為用人單位所做的貢獻直接相關,在勞動者的工作難度和崗位職級均降低的情況下,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所做的貢獻自然也相應減小。

同時,公司還需要提供員工不勝任原有崗位的證明,裡面涉及到具體的考核內容。合理量化的考核標準以及不勝任的工作證據。所以公司對員工做的調崗調薪行為,並不是企業可以隨心而欲的。如果真的已經把正常的崗位變成天天要你掃地,那給你的建議是毫不猶豫用法律的力量保障自己的權利。並且在合適的時間與機會離開這家公司,因為在這樣的公司裡耗下去真的就是浪費自己的生命與尊嚴。


無憂精英網


看到這樣的問題,胸口被插刀的感覺更四分五裂的痛,伴隨著腰椎手術刀口周圍仍然像木棒從中間敲斷一樣的困疼,我第三千零一次流淚了。

手術事故以前,自己是最小基層醫院的門急診護士長。與世無爭,默默敬業,小醫院的工作對於出身科班的自己簡直就是小菜一碟,2006年,35歲風華正茂的我取到當時單位第一個駕駛證。2008年,因為喜愛開車,一時衝動對原本對生活毫無妨礙的腰椎間盤選擇了“手術”。

一場噩夢因此而來。手術以後十來天,腰部肌肉開始抽緊。面對手術醫生和住院醫生的“沒事,挺好的”一說,已經不能邁步行走的自己不得不二次休息臥床。病情發展,痛到無法翻身,連抬屁股塞進便盆都無法完成。我清楚記得,實在需要側翻一點點,整個腰部卻絲毫動不了,平挪側身都是必須借撐拽短褲的力量來扯起屁股。

手術以前,由於年輕和管理原因,自己評選的優秀團員,療養指標等大都讓給了比自己年齡大的“姐姐們”,護理一線不易,這些對於身體健康自信陽光的我,根本不是個事,不值一提。現在我唯一深有記憶的是保持先進性教育的時候,拿到單位唯一的一個優秀獎。我的筆記,被上級督察組領導問及“見一見這個記錄者”,當然正在病房忙碌的我並不知道,不過是事後支部書記告訴而已。對於快樂單純的我,這顯然也不是個事。

手術失敗後第三年,我拿到醫院承擔責任的終審判決書。從北京出院回家第二天,我拿著醫生建議站到了院長辦公室,申請恢復上班。那個時候,我只是能走大概半個小時的路,靠間斷走路,臥床,走路,臥床來鍛鍊恢復。醫院領導之間開始推諉踢皮球,找領導要上班大概一年多的時候,我不能控制自己委屈總是想起上班的事,總是哭泣,自控力非常強的我發現自己不能自制。

於是獨自去了醫院,“心因性焦慮”“抑鬱症”“應激性情緒障礙”,一大堆新詞搞的我更加鬱悶至極。服藥效果不好,不對是幾乎除了睡覺就沒有效果,還是想上班,上班,上班。。。。。這回領導動了惻隱之心,加上我奉承恭維,好說歹說,孝忠敬誠,領導終於給安排了,以借調形式從分院護士長轉至手術醫院機關工作。

誰也沒有想到,包括同事和我自己。這來上班不是送命。剛開始,萬分感恩領導,暗下決心以工作為回報。於是儘管拖著病體,卻一分鐘都沒有遲到早退,由於自己訴訟的陰影,兢兢業業,努力向上,非常艱難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一個不小心惹到當時打官司的領導不高興。在小稿發表了報紙被周圍稱讚的時候,院長書記的臉上露出了微笑。我天真的以為,這就快能步入正常上班正常生活的軌道了,以為就快能從手術癱瘓和艱難訴訟的陰霾中走出來了。

2014年一個傍晚,我經過小組評選的優秀資格在遞交了材料以後突如其來,莫名其妙,平白無故被免掉。其後有關領導3600大轉彎的態度和假傳“會議決定”的消息令我立懵,幾年來找領導上班付出的屈辱和代價,拖著病體卻以健康人的標準自我要求,一幕幕衝上腦門,聽到“會議決定”,領導揚長而去後,我折回辦公室忍不住哭了。部門“魚某虎”當即稱“出去,這是我的地盤上。”

第二天早上八點,辦公室聚集了三位科長切切私語“討論”我,領導們揹著我在招待所聚集。再來報到上班,部門“魚某虎”再也沒有任何表情,不管自己做什麼,問什麼,魚某虎再也沒有表情,不吭氣,眼睛也不嫖一眼。當然更不讓自己參與任何工作。傻傻地以為人家湊巧心情不好的自己忍著侯著,每天擦桌子擦地板,給魚某虎倒好杯中水。

忘了大概什麼時候,我去找領導。開始是詢問什麼原因,尋求幫助,後來一再被忽悠,也是哄騙,再找汙名接踵而至,“神經病”“鬧事”“找麻煩”一連串劈頭蓋臉的帽子黑鍋屎盆子扣過來。“冷暴力”半年多的時候,經歷了癱瘓,訴訟,不知緣由的空氣管理後,憋屈委屈無奈的自己服藥過量……

用自殺抗爭冷暴力,我用生命的代價逃離了鬼魅般的廕庇冷暴力,然而冷暴力至孤立抹黑一年左右的時候,我從一個結節都沒有突然被診斷惡性轉移性乳腺癌。化療手術放療,醫院包括我所在的工會,竟無一人過問。

常常在還活著的時候思考,這駭人聽聞的國內罕見的精神冷暴力孽待,能迅速達到它心理摧毀的目的,孤立封殺的目的,究竟是“魚某虎”的個人行為和緣於她背後醫院上級的保護傘為之,還是醫院各級領導從一開始就串謀計劃?感謝您看完這段真實的故事,請別忘了分享建議🙏🙏🙏







冷秋玥


職場當中我們都或多或少的會遇到一些奇葩企業,它們在招人的時候“甜言蜜語”,不斷“畫大餅”,讓人感覺不去這個企業好像對不起它一樣,結果進去之後才發現自己入了坑,成為待宰羔羊。

之前我所在的企業也跟題主描述的類似,可以跟你講講我是怎麼處理的。

當時我進入一家遊學機構,公司總共就10多個人,說白了就是“夫妻店”,老闆就是夫妻兩辦的。我一人身兼數職,又要給他們招人,又要做材料,還要兼職跑腿,在我完成第一次遊學任務之後,本來答應的條件都沒有兌現:1.遊學分成沒有給2.加工資壓根就沒提了3.承諾給我出國,結果隨便找個理由取消掉。這讓我徹底失望寒心。原本為公司拼命幹活,就是想增加點收入,也讓老闆認可,沒曾想結果卻是這樣。

完成第一批遊學任務之後,公司業務暫時沒有,於是我的工作量就減少了,但是私企老闆哪會讓你那麼輕鬆,於是她便想方設法的找點事給你做。於是在那個暑假,她決定辦培訓班,讓我給她選址,買設備,搬設備,弄裝修等等,可憐我那個暑假在40多度的高溫天氣下,把一雙新買的皮鞋底都給跑爛了。但是結果卻出力不討好,你做的好,她就輕描淡寫的說一句“辛苦了”,從來不提漲工資;要是做的不盡如人意,她就拐彎抹角的諷刺挖苦,打壓你,說研究生做事都不如專科生,讓你心生羞愧,無地自容,好讓你打消漲工資的念頭。

由於受夠了這些窩囊氣,我心裡很不是滋味,久而久之就心生怨言,有一次在給她裝修培訓班的時候,我就把心裡的牢騷跟同事講了,當時我以為只有我跟同事兩個人(老闆當時出去開會了),誰知道後來她不聲不響的尾隨過來(其實是不放心我們員工做事,過來監督),站在門口把我們談論的東西都聽到了。雖然當時她假裝什麼都沒聽見,但是我知道迎接我的,將會是一段暴風雨。

我料想自己肯定在這邊幹不久,於是也早就想著辭職。接下來的幾天,明顯感覺老闆在孤立我,首先把我辦公室位子變了,本來是一個大辦公桌,後來讓我去一個小隔間辦公;然後她又暗地裡招聘一個女生來接替我的位子,並教那個女生趕緊問我業務上的東西,還讓我把所有流程都教給她;最後等到她老公回國來,就一起開會,接著開會的機會,損我,說我想要漲工資,首先要做出業績,呵呵!

這麼幾招下來,我基本已經可以斷定,他想開除我了,果然歷史都是相似的——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當天上午,他就直接把我叫到辦公室,說覺得我工作能力不行,不打算和我續約。還未到期的合同,接下來幾個月只會給基本工資,並讓我找好下一家;租的房子,也要趕緊搬出去。

思考了一下之後,我就直接告訴他“我還是辭職吧”,於是當天中午就把所有東西打包回宿舍,出了公司門以後,說不出的暢快,感覺自己就像掙脫樊籠的小鳥,終於重獲新生!

於是當天晚上我就買了回家的車票,第二天回到闊別已久的家鄉,這一次我發誓,今生再也不會踏入私企半步,我一定要進入體制內工作!

後續的事依然很狗血,私企老闆黑心之處就在於,他會把員工壓榨的一滴血都不剩。離職時工資少了1700元,出租房押金400元,以我宿舍不夠衛生為由不退,五險一金辭職當月以及之前的10幾天都沒交。

算了,自己孤身一人在外,哪裡是那些老闆的對手,至於《勞動法》或者訴訟,我都沒有精力和時間去做了,只能自認倒黴,吃一塹,長一智!另外我也並不想節外生枝,不想浪費我的時間,我要趕快進入複習備考當中,壯士斷腕,儘早投入新的生活!

萬幸的是,在家裡9個多月,我只要是考試都會去嘗試,總共參加了9場考試,進面5次,實際參加面試4次(有一個事業單位沒去,因為公務員面試衝突),最後終於如願以償的通過了公務員的筆試和麵試,當我得知自己面試通過之後,我的內心在那一刻放佛得到了解脫,說實話,我很感激那一年我所遭受的痛苦與折磨,要不是先進入私企,遭受到這麼多不公,我永遠也體會不到體制帶給我的安全感和認同感,我永遠也感受不到“尊嚴”兩個字背後的含義,那一年我學會了放棄,果斷的放棄那些浪費你生命的工作,放棄那些擾亂你生活目標的人或事,放棄你心裡的成見,放棄你的孤傲,放棄你所有揹負的榮譽,放棄你的自卑,放棄你所承受的不公,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才是成年人成熟的做法!

下面是我備考期間的准考證和參考資料:

參加事業單位和公務員考試的准考證


一年來買的書


最後,我想跟題主說的是:既然別人都不想要我們了,我們為什麼還要死皮賴臉的待著不走呢?為什麼就不能把時間用在該做的事上呢?社會上又不是隻有它一家企業,難道你不會另尋高就嗎?做人一定要有尊嚴,更要學會變通!

祝題主好運!


職場領航


唉,這年頭遇到一個對自己不錯的領導就已經很不錯了,遇不到那就是命,重新找下家。我在現在這家公司忍了半年了,準備是要把年終獎拿到手就走了,前幾天我主管領導,無故對我發脾氣,還沒收我的鑰匙。一氣之下,就直接寫了離職單。這種領導總是貶低別人抬高自己,吹牛不打草稿。總是針對我。最關鍵的是,當初還是他介紹我來這跟他乾的。他那時候剛剛來這新公司,下面沒兄弟幫他。就天天打電話要我來,還忽悠我這裡工資待遇很好。現在來了一年多也沒有拿到他說的工資。現在回頭想想,感覺是被他利用了。這種人過河拆橋。我認了。只能說,以後吃一塹長一智,人都在挫折中成長。


布一班的小電工


這樣的公司不是什麼好公司,不尊重職工,職工就應該自己離職。

但是社會情況太複雜,並不是人人都是一樣的。

現在很多單位人事都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對於年輕人,一定要好好哄著,因為他們動不動就甩手不幹;對於成家立業的中老年人,可以任意支配其工作,他們會任勞任怨。”

這也是說了一個現實。年輕人有大好的前途,肯定不會在一個受氣的單位窩著。

而有家有業的中老年人,肯定會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他們會充分考慮到換工作的成本,能不失業就不失業。對於用人單位的一些不合適的行為,他們會充分忍讓。

對用人單位欺負人的行為,大家要把握好一些原則,收集相應證據,可以做到離職,也要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38條提出了幾項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離職也可以獲取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大家要把握住基本原則,就是簽訂了合同就要按照勞動合同履行,不得擅自變動工作崗位。擅自降低工資標準也是不允許的。因此,可以在離職申請書寫明用人單位,未經職工允許擅自調整崗位降低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比如語言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像這種情況,必須要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必須要,將職工的保險交納至當月,不得剋扣職工離職時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給經濟補償金或剋扣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會依法維權。

而且這種維權行為,是社會大的趨勢,只要大家都來維權,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會更少一些。


另外,職工也可以申領失業金,保障您之後的基本生活。

大家一定要記住,我們在單位工作,實際上跟用人單位一樣,是法律地位,平等的主體,所以,我們一定要善於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暖心人社


當在工作中,面對降工資,羞辱等行為時,首先一定要找老闆申請查看績效考核,是不是工作問題讓公司能夠有機會降自己的職位,反省自己的同時也要提高業績,用實力說話;其次對於羞辱,可以收集證據,向勞動監察/仲裁部門申請解除勞動關係,並申請賠付單位支付賠償金。

其實,在生活中,很多勞動者因為對勞動法相關知識較為薄弱,在遭遇違法辭退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益遭到侵犯。還有一些勞動者出於不想“找麻煩”,以至於在遭遇違法辭退時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

下面就跟大家來說說,哪些情況下遭到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應獲得補償?

應支付經濟補償的6種情況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以下情況,結束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補償勞動者:

1、用人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

2、勞動者患病,醫療期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

3、用人單位因經營不善需要裁員的;

4、原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要求降薪續簽,勞動者不接受並提出離職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發放工資、購買保險等,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的;

6、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辭退勞動者的;

以上6種情況,用人單位都應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實踐中,如果是非以上前5種情況,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的,用人單位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關於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的支付數額主要依據兩點: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平均工資;

1、工作年限是指,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其每滿一年須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2、平均工資是指,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一般按實發工資計算。

注意,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是終止合同的,應當按照上述標準的2倍對勞動者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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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關於辭退補償標準的總結,希望各位在瞭解相關法律的基礎上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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