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偷一臺彩電外逃35年 檢察機關成功追訴一盜竊案逃犯

“35年前偷一臺彩電而脫逃,受了很多罪。心裡一直壓抑著,始終沒有輕鬆過,現在感覺心頭的一塊石頭落地了。”近日,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某脫逃案當庭宣判,楊某因犯脫逃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與之前盜竊罪未執行完畢的六年零四個月刑罰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1982年6月,時年26歲的楊某在河南濟源務工期間,因盜竊罪被法院判刑。之後被送至河南省勞改第八支隊(省焦作監獄)服刑改造。1982年9月14日,楊某從監獄越牆脫逃。焦作監獄對其網上追逃,並多次實施抓捕均未果。就這樣,楊某一跑就是30多年。2015年,在對監獄逃犯信息進行排查時,楊某脫逃信息引起了檢察官高度關注,遂要求監獄方不要放棄抓捕工作,並多次牽頭研究抓捕工作。

“30多年了,當年20多歲的小夥子已經是五六十歲的人了,人都有葉落歸根的念頭,他是否會和家人聯繫?”通過對楊某信息的分析,承辦該案的焦作市中站區檢察院刑事執行監督局副局長凌現江提出,是否會在逃犯直系親屬那裡得到些有價值的線索?凌現江的建議得到監獄方面採納。監獄幹警隨即來到楊某老家,通過其父獲知了疑似楊某的電話號碼,並順藤摸瓜掌握了楊某的活動蹤跡。

2017年8月,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檢察官及監獄幹警遠赴四川,將楊某抓獲,押回焦作監獄。經審查,楊某對自己在1982年所犯盜竊罪及越獄脫逃一事供認不諱。

“當時,監獄有關楊某的資料很少,沒有指紋,只有楊某入獄時的一張照片和判決書。”為了確認楊某的身份,讓證據更加紮實,檢察官第一時間介入該案指導偵查,提出加強罪犯身份確認的檢察建議,與監獄偵查人員一起研究偵查方案,並通過楊某自己辨認入獄時的照片等方法,確認了楊某的身份,補強了證據。同時,檢察官還為楊某指定辯護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該案順利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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