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有限合夥企業為什麼“有限”?


有限合夥企業為什麼“有限”?

聽說過有限責任公司,也聽說過合夥企業,那麼或許你也聽說過有限合夥企業。嗯?不瞭解?那麼我們來介紹一下它吧。

有限合夥企業為什麼“有限”?

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

1、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和普通合夥企業的設立沒太大區別,只不過是在普通合夥人的基礎上,又加上了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企業的存續必須有1個普通合夥人,如果沒有,那麼有限合夥企業就要解散。

2、限合夥人出資時,不得以勞務出資。

4、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需要補繳,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5、有限合夥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認繳的出資額。

6、你可以在營業執照上看到“有限合夥”字樣。

7、有限合夥企業一般由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執行事務。


債務承擔

有限合夥企業這一形式其實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和合夥企業組合而成的,所以在債務承擔上兼具兩者特點: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這也有限合夥企業,“有限”這一次的來源。



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普通合夥人負責企業管理,有限合夥人出資,兩者合作,這也是很多投資公司,私募公司,律師事務所的常見組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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