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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聽到“破產”這個詞的時候,
腦海裡浮現的是一個什麼樣的一個畫面?
債務纏身?一籌莫展?
公司完了?老闆跑路?徹底崩潰?
“破產”這個詞聽起來
確實是很難讓人心情愉快,
但是對於企業來講,
破產還有更深層次的
“治病救人”的意義。
今天,
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副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前副部級專職委員杜萬華
來到《中國經濟大講堂》的“小課堂”,
跟您聊聊“破產”背後的那些事。
破產審判和老百姓有關係嗎?
破產審判工作,對於中國經濟的發展影響很大,而中國經濟的發展,對老百姓的生活影響也很大。通常我們理解的破產,好像就是工廠倒閉、職工失業、老闆跑路、政府的稅收減少等等,給人一種比較凌亂的感覺,但是實際上我們現代的破產不僅僅是讓企業關門,它同時對創業者本人也是一種救濟。
比如說企業破產了,這個企業破產的原因可能是投資者的投資方向錯誤,也可能是經營者發生了一些判斷上的錯誤,導致了企業破產。最終這個企業到底是破產清算、破產重整、還是破產和解?這就需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來選擇不同的方式。
(破產清算、破產重整、破產和解這些概念你瞭解嗎?到底什麼是破產?補課請戳這裡→【獨家】經濟轉型中出現的痛點如何解?最高法杜萬華為你深入解讀! )
企業通過破產和解、破產重整被救活了以後,債權人的利益得到了維護,職工也不用下崗,國家的稅收也能夠保住,你說這個對人民群眾生活有沒有影響?那當然有影響了!員工能夠繼續就業,企業繼續存在,銷售市場進一步擴大,產品更新換代等等,企業的生產力得到發展。我覺得國家的經濟發展,與我們企業生存和發展、與老百姓的生活那都是息息相關的。
所以我覺得如何加強“破產”這個觀念的工作宣傳非常重要,我們國家來講,長期以來我們的企業數量是不斷地增加,但是破產企業的數量卻很少。2017年的統計,每天增長的企業數是1.62萬家。而2017年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才九千多件,審結的案子才六千多件,這樣的案件數量那是比較少的。
企業優勝劣汰的規律導致每年必然有大量的企業應該退出市場,但是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統計,每年被吊銷執照的企業數量,2013年是49萬家,2014年是42萬家。沒有通過破產或是自己辦理註銷手續而退出市場的企業,很多都淪為了“殭屍企業”
如果不通過破產的手段,不把這些“殭屍企業”清掉,我們市場經濟中間的垃圾就很多。就像一個人光吃東西,不排洩,那會變成一個大肚子,有可能生命健康堪憂。市場經濟也是如此,只進不出,這個市場經濟會得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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