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秋林裡道斯塑封袋賣出紅腸價 哈爾濱市場監管局表態

花1塊錢買袋咋又稱一次重呢?哈市消費者謝先生投訴:

秋林裡道斯塑封袋賣出紅腸價

市場監管局:屬不當得利

秋林裡道斯塑封袋賣出紅腸價 哈爾濱市場監管局表態

生活報訊(記者陳明菲)21日,哈市消費者謝先生向生活報記者反映,在道里區新陽路家樂福一樓的秋林裡道斯專櫃購買紅腸,遇到了塑封袋重複收費的問題,他覺得塑封袋已經收費,還要再稱一遍很不合理。

據謝先生介紹,他要給外地的朋友郵寄紅腸,購買前就直接告訴售貨員要塑封,銷售員說塑封袋1元一個。可讓他沒想到的是,銷售員在將紅腸裝好袋塑封后直接上稱稱。當謝先生對此表示質疑時,銷售員表示,如果不帶塑封袋上稱,塑封袋要2元一個。謝先生對此並不認可,他告訴記者,這種情況是第一次遇到,紅腸30多元一斤,這塑封袋直接賣出了紅腸價。

謝先生稱,並不是差一兩元的塑封袋錢,如果商家在購買時直接告訴他如何收費,他都認可。可塑封袋已經收費,卻還要帶袋一起稱重,當自己提出質疑時,才告知不帶袋稱重就按2元收費,他認為商家有意欺騙消費者,因此他最後沒有購買紅腸。

22日上午,記者來到該紅腸專櫃,當記者表示想要購買紅腸並塑封時,銷售員告訴記者塑封袋1元一個。隨後,銷售員將紅腸放到塑封袋裡,塑封后上稱稱重。當記者表示,上稱稱重沒有去皮時,該銷售員說,如果不帶皮稱重,塑封袋就要2元一個。

那麼商家的做法是否正確呢?據哈市市場監管局市場價格監督檢查處的工作人員介紹,《消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經營者不得將包裝物的重量計入商品的淨重,不得缺短數量,不得拒絕消費者對計量的複核。顯然,商家對於消費者採取不告知、欺瞞的手法帶包裝稱重,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屬於不當得利,有違交易的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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