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省市縣三級政府常務副職都要管 什麼工作這麼重要?

2018-06-27 17:33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金梁 通訊員 李晶磊

省市县三级政府常务副职都要管 什么工作这么重要?

近日,為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浙江省各級政府開始調整安全生產領導分工。截至目前,除個別市、縣(市、區)常務副職暫時空缺外,省、市、縣三級已實現政府常務副職分管安全生產全覆蓋。

為什麼這項工作如此重要?

《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是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第一部黨內法規。其中,第一章第四條明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規定》進一步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原則上由擔任本級黨委常委的政府領導幹部分管安全生產工作。

針對《規定》中的這兩條內容,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這兩條硬規定是針對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突出矛盾制定的,是強化安全生產領導機制的重要抓手,意在彰顯安全生產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長期以來,有的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政績觀錯位,安全生產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往後靠”;有的地方黨政班子中,長期是排位最後的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這直接導致當地對安全生產不重視、不研究、不投入,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和支撐保障不到位。

5月23日,浙江省政府調整領導分工,明確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其他副省長對分管領域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市、縣兩級也迅速行動起來,調整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分工。

為了更好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久前,省安委會正式印發《浙江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暫行)》,對巡查工作基本原則、組織分工、主要內容、工作方式、程序等作了具體規定,明確巡查以設區市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為主,2-3年內實現各設區市和省級有關部門“全覆蓋”。6月25日,省安委會印發《浙江省安全生產通報警示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對安全生產通報、警示、約談的對象、組織形式、程序啟動、具體內容等作了進一步細化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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